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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9日 09:53:22
我刚刚才知道:捐献器官须取自活体。如果人已死亡,那就不中用了。
一位意大利学者(兼外交官)曾经问我,怎么看待中国人的“生死观”,以及它的古今对比?良久,我才反应过来,遂回答说,中国人变得越来越“惜命”了,千方百计,能多活一天就是一天。这跟过去是大不一样的(过去人老了病了就不治了,现在农村和一些地方仍能见到)。
于是,移植器官风行一时。不少有钱有势者选择了这一治疗方案,拿别人的心肝肺取而代之(不惜是杀人犯的“狼心狗肺”),无疑就是这种生死观与现代西医结合的一种产物。但牵扯到的问题,似乎还不止于此。
迈克尔•康纳利在《血型拼图》一书中,讲到一个故事,一个杀手杀了看似没有联系的三个人,最终被发现,他就是为了获取器官。因为死去的人的器官是不能用的,必须活体取材,——那小子因为“报案”耽搁了时间(他总不能亲自出马),导致意外死亡,——所以就发生了连续杀人的案件。
我这才知道,捐献器官须自活体摘取。
可怕呀,可怕!
这是怎样的念头!是多大的罪孽!是什么“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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