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李承鹏的一句话:“这个国家真是奇怪,既希望民众在临沂时默不作声,又希望民众在佛山挺身而出。”很是精彩,仅凭这一句话,就胜过了这个国家今年评出的所有写作奖项。
其实,说奇怪又不奇怪,因为这个国家历来如此,有一首红歌不是这样唱的嘛:“毛主席的战士最听党的话,那里需要哪里去哪里艰苦哪安家”,这就是这个国家所提倡的道德标准:听话。
但是,这个国家既要求百姓“听话”,又要求百姓“见义勇为”,真是够难为人的。山东临沂的盲人陈先生倒是见义勇为了,义务帮助农民跟当地政府打官司,结果被罗织罪名关了四年,放出来之后全家都被当地政府软禁,当地政府用纳税人的钱雇佣二三十名大汉日夜监视,去探望的人均遭到这些“政府雇员”的辱骂殴打。陈先生全家的悲惨处境是需要大家见义勇为的,但是政府不允许。不仅不允许,连说也不允许说,看也不允许看。广东佛山小悦悦的惨剧由于不牵涉政府的直接责任,便允许高调讨论并谴责起来。两相比较,李承鹏先生名之为“这个国家真是奇怪”,可谓一语中的。
我出生那一年“反右”,几十万人仅仅因为对“党”提出了批评意见便被这个国家肆意迫害。于是在我长大成人的过程中,耳朵里不断被家长训诫:要听话,听老师的话,听领导的话……总之是谁有权力就听谁的话,当然最终要听毛主席的话,其实所谓的“文革”造反,不也是听毛主席的话才“造反”嘛,所以听到有人说“文革”如何如何“民主”、人民如何“当家作主”之类的昏话,我就只有咧嘴一笑。
在公民社会,每一个公民都是主人,不需要听话,更不需要“遵纪”,只要守法就可以了,因为法律是被公民投票选出来的立法机构建立并维护的。公民社会的整个选举过程和立法过程都要遵循严格和公开的程序,否则就是“非法”。
在非公民社会,普通老百姓经常政府官员被指责为“非法”;而在公民社会,被指责为“非法”的却常常是那些平时出头露面的政府官员。这就看出谁是主人谁是仆人了。
最近中国大陆发生了一系列的“不道德”事件,引起整个社会乃至全世界的关注,于是无论是官府还是民间,都产生了重建道德体系的诉求。但问题是,要重建的这个道德体系究竟是个神马?
从1980年代开始,大陆官方就开始检讨自己在道德教育上出现了失误,邓小平那句名言“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其中的“一手”,指的就是道德教育,当然官方的文字定义要复杂一些:“社会主义理想道德教育”云云。也是在1980年代,大陆官方为此还发动过两次运动,一曰“清除精神污染”,二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而且,广受尊敬、公正而廉洁的中共总书记胡耀邦被老人们联手赶下台,最大的罪名就是“反自由化不力”。再往后的1990年代乃至新世纪的十多年里,大陆官方“思想文化战线”用力最多的就是“社会主义理想道德教育”,几乎是“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所以,如果说大陆官方“忽视了社会主义理想道德教育”,那真是天大的冤枉。相比“自由化”的公民社会(西欧、北美、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等),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大陆这样整天把“理想道德教育”喊得这样震天响,抓得这样“硬”。但就是这样,人家的社会道德倒是安安稳稳的,咱们的社会道德却在不断“滑坡”,这个“奇怪”可就大了去啦!
其实,说奇怪也不奇怪,把公民社会与非公民社会的诸种因素逐一比较一下就很清楚了。大的不说,说点小的:
公民社会是公民监督政府,非公民社会是政府监督百姓;
公民社会是公民教育官员,非公民社会是官员教育百姓;
公民社会的政府主要成员要公布私人财产,非公民社会“政府官员公布私人财产条件还不成熟”;
公民社会的公民不须“遵纪”、只要守法,政府更要守法;非公民社会百姓不但要守法还要“遵纪”(听话),政府却可以不守法;
公民社会司法独立,非公民社会司法要接受“党委领导”;
公民社会的政府家必修课是被监督、被讥讽、被辱骂;非公民社会的政治家必修课是被歌颂、被特供、被学习;
公民社会的辩护律师天职是帮助委托人脱罪;非公民社会的辩护律师要配合政府“打击犯罪”,如果被发现帮助委托人脱罪就会被抓起来关进监狱;
公民社会的所有政党不能也无法花纳税人的钱;非公民社会的所有政党(包括被允许存在的所谓“民主党派”)都花纳税人的钱并且无须解释;
公民社会的文化是公民社会本身,没有所谓的“文化体制”;非公民社会要由中央政府领导“文化体制”;
公民社会的道德标准是高于法律体系之上的人类良知;非公民社会的道德标准是“听话”(听党的话,听政府的话,响应党的号召,遵守党和政府制订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纪律);
……
好了,不再列举了。
如果要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准,还是在建立公民社会上下点功夫吧。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