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关于进一步参与艾滋病防治和人权保护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1月29日发布,2006年3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2010年12月31日发布)、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大会1966年12月16日通过,中国政府于1997年10月27日签署该公约,于2001年3月27日向联合国递交批准书)、《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章程》(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理事会2009年4月11日通过),考虑到中国艾滋病流行形势的变化、艾滋病相关人权领域和公共政策的新问题以及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当前存在的政治和经济危机,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制定本意见和北京爱知行研究所2012-2015年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注册名为“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非营利、非政府、非宗教机构,由1994年3月成立的“北京爱知行动项目”发展而来。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致力于通过教育、关怀、研究和呼吁等手段,维护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流动人口、性少数人群、性工作者、药物成瘾者、少数族群等相关弱势人群的健康和人权,消除对他们的歧视,支持和推动有利于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和感染者权益与公共健康的政策,推动中国艾滋病防治事业。同时,爱知行研究所也关注广泛的公共卫生和人权问题,比如精神卫生和滥用精神病学、传染病防治等问题。
2002年9月,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注册成立,随后得到国际慈善、公共卫生、人权和民主基金会的支持,并一度得到很好的发展,在北京和昆明建立办公室,与全国广泛的弱势群体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支持和资助了100多个社群组织和学生组织参与艾滋病、公共卫生和相关人权倡导工作。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在几乎所有受到艾滋病影响的群体中深入开展了艾滋病防治工作和人权保护工作,不仅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也参与公共政策倡导、法律援助、权利保护和支持社群组织发展。为此,我们向所有过去给过我们资助的基金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捐款人表达诚挚的谢意!
我们也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过去几年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招致了一些政治上的争议,被中国有关部门关注、骚扰和打压,也受到一些同行组织的政治审查乃至政治攻击。这些争议及其因素包括长期关注、维护和推动艾滋病和相关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关注政治上比较敏感的事件,接受国际人权基金资助等。
着眼于未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承诺进一步参与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和相关人权保护工作,并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北京爱知行研究所重申章程中的下列立场:
1、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开展非营利性艾滋病防治工作,旨在预防艾滋病在脆弱人群和边缘人群中的传播,帮助感染者和受艾滋病影响的人群得到必要的医疗和心理支持,反对歧视,保护其基本人权,改善其生存状态;
2、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致力于在社会边缘人群和艾滋病脆弱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人群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男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跨性别人士、性工作者和客人、毒品成瘾者、流动人口、血液或血液制品消费者、少数民族、青少年;
3、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关注广泛的公共卫生和人权事务;
4、北京爱知行研究所鼓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其他目标人群参与机构工作,包括成为员工、志愿者、理事和参与各项活动;
5、北京爱知行研究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尊重人权、平等和非歧视、社群参与、透明、合作和民主等精神。
第二,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承诺基于公共卫生科学原理、国际人权准则和中国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遵循项目和基金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和人权保护工作。我们将通过卫生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服务社会,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艾滋病防治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人权保护。我们承诺,将确保我们工作的人道主义性质。我们无意于参与政治纷争,为此,我们声明: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是一个非政治、非宗教和非盈利公益团体。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不是一个政治组织,我们不发起、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政党政治活动。我们保持自身独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组织、任何个人的政治见解和政治活动都持中立立场,也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爱知行的政治干预。
第三,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致力于发展多元化筹资渠道,确保机构的独立性质,确保机构不受到严重的政治干扰和不受到基金变化的影响。为此,我们声明如下:
1、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是一个非营利、非政治和非宗教的独立公益组织,主要从事艾滋病、公共卫生和相关人权保护工作;
2、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过去、现在和未来都会保持独立,不附属于任何基金和政治团体,对政治问题保持中立;
3、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欢迎并感谢中国国内外基金组织、公益团体、研究机构、政府机构和个人的捐助与合作,鼓励和接受国内外企业和个人捐款,并进一步完善项目和基金的管理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欢迎和接受资助方和公众的监督与评估;
4、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每年7月制定下一年度的总体项目目标、总体预算和筹款方案,开始向国内外基金会组织申请资金,但向任何基金组织申请资金额不超过总预算的20%,向任何国家内的基金组织或政府机构申请资金总额不超过年度总预算的50%。
第四,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认同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关于健康和人权的基本精神,并致力于监督和推动落实上述文件的要求。同时,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将开展上述文件对健康和人权工作的影响评估,提供落实或修正相关文件条款的意见。
第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目前防治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部分地区和人群疫情已进入高流行状态,许多感染者和病人尚未发现;艾滋病传播方式更加隐蔽,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男男性行为传播上升明显;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和流动人群防控工作难度加大;一些地方对防治艾滋病存在认识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计划在2012-2015年期间致力于下列目标人群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和人权保护工作:
1、云南省受到毒品和艾滋病影响的人群;
2、因为有偿献血浆、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毒及其家庭;
3、中国男男性行为人群,包括跨性别人士;
4、受到艾滋病影响的少数民族群体;
5、流动人口,包括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和青少年。
第六,北京爱知行研究所通过艾滋病法律项目、研究和倡导项目、社群健康和发展项目以及合作组织对外开展工作。
鉴于新媒体带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将致力于发展新媒体资源,重组社会网络资源和组织管理框架,对外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和人权倡导工作。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致力于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建设,通过合作伙伴关系寻求彼此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能力建设。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开展艾滋病相关的社会行为、媒体或新媒体舆论、公共政策和法律人权的研究工作,推动基于科学证据和人权准则的艾滋病防治政策。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发展爱心志愿者和公民记者参与艾滋病防治和相关人权倡导工作。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鼓励服务目标群体参与项目规划、执行、监督和评估工作。
最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将加强机构、员工、志愿者和合作人员的能力建设。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加强理事会建设,发挥理事会在民主决策、公共关系和筹款方面的作用。
本意见从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理事会
2011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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