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南方都市报》有“民族复兴需要民族精神”的题目,匆匆一览,大词满篇。从清末到现在,一百年来,我们最不缺乏的就是这种声音。喊了一百多年犹未解决的问题,今天我们是不是需要改换一下思维乃至语词呢。仿其题,我的文章不妨是“国民复兴需要国民精神”。人的思维超不出语言的半径,用什么样的语词思维,便决定了思维的方向和内容。
  所以用“国民”更替“民族”,盖民族这个现代外来词来自于清末时的日本,是当初日本人对英语nation的翻译。然而,nation一词既有“民族”之义,又有“国民”之义。亦即nation-state既可译为“民族国家”,亦可译为“国民国家”。只是自清末始,转手东洋的民族一词大行其道(当年孙中山反清的第一要义便是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相反,nation一词的国民意涵却始终隐而不彰。那么,民族,还是国民,这两个语义放在今天,后者其实更应当成为我们在国家建构上的价值诉求。
  民族是一个群体概念,是指血统、语言、风俗、宗教相同或相近的共同体。自国家建构的角度看,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满清,我们就形成了以汉人为主体的民族国家。1943年,英美对中国放弃治外法权,更标志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已经独立于世界之林。因此,中国近现代以来,民族国家的任务早已完成。始终难以完成的,却是nation的另一含义,即国民国家的建构。和民族不同,国民乃是一个个体概念,简言之即国家公民。当年不赞成孙中山一味排满的梁启超,既有民族国家的理念,更有国民国家的理念。他在国家建构上的看法悉取自一位瑞士出身的德国教授伯伦知理。这是伯氏对国民和国家的阐释:“国民者,生存于国家之中的一个法律体也。……国家者,谓依国宪而成立的国民之共同体也。……故有国民,才有国家。”
  什么叫“故有国民,才有国家”,这首先就是一种价值排序。于此,梁启超分殊得很清楚:“谓国家恃人民而存立者,故宁牺牲凡百之利益以为人民”,这是一种价值排序。另一种则是“言人民恃国家而存立者也,故宁牺牲凡百之利益,以为国家,强干而弱枝,重团体而轻个人。”这两种排序都可以是民族国家,但哪一种属于国民国家呢,无疑是前者。至于后者,总是以民族国家的名义,要求国民个体放弃自己的利益一味以服从。这样的历史我们不是没经历过。这样的现实,我们也不是没品尝过。
  国民国家的立国根基是国民个体。近代世界最早形成的国民国家是英伦,所以称其为国民国家,盖在于此概念相对应于中世纪的王权国家。王权国家,民众不是国民是臣民。从臣民到国民的转换,亦即国家从权力主导到权利主导的转换,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给全世界各民族树立的一个榜样。这样的国家,用梁启超的语言就和每一个人的“身家”联系起来。1916年,梁启超有篇短文叫“何故爱国”,针对当时爱国口号,梁任公指出国家必须和每一个人的身家有关系,大家才会爱国。否则统治者“偷得一分权,便作一分恶,无法无天,愈弄愈坏”,侵害民众财产与人身,“照此混闹下去,中国岂复能成为国”,更无从爱国。
  国民复兴需要国民精神。建构国民国家,当然需要每一个国民的精神自觉,这其实就是公民人格的自觉,换言之,是在权力面前权利意识的自觉。民族复兴的作者去过国外,他以他的经历试图告知“国人一定要明白‘国弱民贱’的道理”。但对极大多数没有出过国门的人来说,他无从感到国弱,但时常感到民贱。网络上有不少民众在政府门前下跪求诉的照片,甚至不久前湖北荆州的大学教授也在权力面前排队下跪,此景此情,岂一个“贱”字了得,在权力面前跪下来的人又如何高蹈地谈民族精神。
  民族复兴的作者认为“民族精神,……就是为维护和发展民族利益而奋斗的精神。”这让我想起胡适当年的一段话: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因为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起来的。不妨按照胡适的逻辑来吧,维护和发展公民个人的权利及精神,就是为我们这个民族的复兴做贡献。设若没有这样一个普遍的国民自觉,“民族精神”云云,“神马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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