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张蕾发自北京
状告三部委前,李燕做过的最勇敢的事,是放弃保研资格,报考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中第后,人人夸她勇敢。
9月9日,她将一纸诉状递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状告教育部、科技部和国土资源部,要求其公开副部长的分工职责等情况,包括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其负责联系的单位。
“告状”在李燕眼里,跟勇气无关,顶多只能说明“我可能就是比别人稍微认真了一点”,学法律的人,“多多少少还是有法治的理想情怀在。”
理想主义像一座玻璃温室,花朵们如李燕,一边自顾纯净生长,一边张望外面的世界。
态度尚好,就是时而荒谬
李燕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专业的研究生,2013年毕业,今年开始准备毕业论文。在导师的提示和建议下,她打算做副职研究,探讨副部长的职责权限、行使职权的模式等,由于各部委官网上对职权范围的公布有限,李燕决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这个小姑娘在着手查询资料以前,对副职没什么概念,“可能就是比正职低一点”,至于分管,“在我国是一个固定的模式,这个在我脑袋里都没有概念。”
她对社会的体验并不丰沛和直接。她爱引用学者的话,对相关法律规定熟稔,社会的复杂运行让她好奇,甚至兴奋。
“你刚好上课上到说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你想,‘哦这样啊,那我也去试一试。’”
跟政府打交道成了李燕一段时期内人生体验的内容。只是她没有想到,申请过程中,“竟然会有这么多七七八八的状况出来”。
课堂上,学生老师们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尽量掰扯清楚,法律的界定是不能含糊的事项,而实际拿到行政机关去的时候,“我感觉他们并不是太在意这个,不在意学术上或者惯例上形成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
她从第一批网申的部委获得信息的平均时间是27到28天(《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的期限是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 次)。在漫长的等待里,李燕修正了以前天真的观念——“我问你要,你给我就是了,又不是特别难的信息”,她开始知道,信息分属于不同的部门,要报不同部门 领导批准,如果赶上领导出差,那只能延长时限。
传说中的“行政机关‘办事难’”,李燕体会到了。在漫长的等待中,她也学会了预判。最常接到的电话是刚好第15日那天打来的,那几乎一定是要求延长时限的。
等待让李燕学会了有耐心和自我宽慰,一两个电话找不到正确的管事人,那就再接着打三四个电话。对方说,你发过来的PDF或者WORD是更高版本的,打不开。她就不厌其烦地再发一次。
公务员的说话态度都“蛮好”,但在跟政府人员的互动中,她学会了“交锋”。
比如办事人员以“职能在不断变化当中”作为不提供信息公开的理由。李燕立马接茬:变没有关系,我就要现在的。
再比如,电话那边的公务员说:副部长的职能属于我们的内部事项,跟外界有什么关系呢?李燕就开始背诵和分析法条:“根据国务院组织法,副部长属于国 务院各部委法定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而言,他(她)是整个政府架构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个人。(而既然)作为政府组织的一部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他的权限是应该公开的。您看,我就没问您是负责什么事务的……”
至于有些部门追问李燕到底要在文章的哪一段运用这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她的目的怀有疑虑地盘问,她也逐渐习惯。
“政府信息公开施行的时间并不长,政府机关没有公开的习惯,它会觉得公开有一点不舒服,另外就是他们没有经过长期的申请、被申请、去法院诉讼的历练,他们还不会鉴别什么信息公布出去会有危险。”
最开始的被拒绝让李燕心里有些难受,也着急。后来她渐渐觉得,这事儿也挺有意思。好奇心战胜了受挫心理,她决定向所有可以申请的部委都提出请求,完善资料。
事情变得“越来越有意思”,她甚至能够在跟办事人员的谈话中,感到一些微妙。
“有时候能感觉出办事人员给我那种理由,他们自己心里会觉得不太恰当,心里挺虚的。……能去部委工作的,怎么说也起码是比较好的大学里的研究生毕业,对政府信息公开就算再不了解,你说出一句话,它荒谬不荒谬,在我们心里面是有一个共识在的。”
李燕的这个判断来自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初的回应。该部门告知李燕,因为她没有提供具体的文案名和文案号,所以“不能受理”。
“法律规定的是,如果你知道(文案号)就尽量提供。我觉得公民是有这个配合义务的,……但如果你说不提供文案名和文案号就不提供信息公开,这是我不能接受的。作为任何一个公民,不是在这个机关工作……(怎么可能知道文案名文案号?)”
4个月下来,有3个部委的没有答复或者答复不符合申请要求,李燕按照事先想好的解决方式行事——起诉。
“我申请了那么多部委,不管过程怎么样,最后只有3个部委没有给我信息。所以说,……还好吧,没有那么差,虽然也没那么好。”
“我不是去找事儿的”
“其实我起诉的时候心里还挺忐忑的,不是害怕,而是觉得给部委的工作人员带来了麻烦,给他们增添了不少的工作。”即便如此,她坚持起诉的理由是:“我不是去找事的,我真的是想要那个信息,……只是想在制度的框架内,通过最正常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是最正常的方式,这是李燕认为的常识。
“学过法律的话,不管法治的状况是怎么样的,多多少少还是有法治的理想情怀在。当一个问题出现,你希望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希望哪一方主体都会尊重这样一种法治的结果。”
有人问过她在不在乎输赢的问题。可她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输赢的问题。
“那么多政府信息,一定有不能公开的,我相信。……我不是像秋菊那样去讨一个说法,只希望政府在作出决定的时候有一个理性的推理,说‘不公开’,原因是什么,告诉我,就好了。”
“我理解”是她在这个事件上的口头禅。她的要求看起来并不难以满足,她的态度显得温和而谦逊。
对于诉讼给公务员可能增添麻烦的担心,她也跟导师沟通过。导师的意见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很不容易。这时候,你去挑战的,不是一个人,不是给部门找麻烦,也不是给官员找麻烦,你去挑战的对象是一个不太完善的制度。
“制度的推动就像一口大钟,要有人撞才会响。”导师的这个比喻,引得李燕热血沸腾。
“推动社会发展太狂妄,但每个人都做一点事情吧。……就这件事情(而言)我也不觉得自己勇敢,我可能就是比别人稍微认真了一点。其实这件事情并不难,也不复杂,除了麻烦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难度)。”
可是,最终法院没有立案,他们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劝服李燕不起诉,而三部委则根据她的要求公开信息。
于是,让人热血沸腾的撞钟“壮举”,结果是“没有撞上吧”,她遗憾地说。
“我甚至希望,(就算)结果是法院不作出判决都没有关系,哪怕(只是)它受理我的案件,部委公开信息,我撤诉,我都能接受。”她执着地认定,通过正式的法律途径来解决,“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我们就这样做了”,才是好结局。
“这个事情对政府信息公开这个宏大的目标,可能没有任何改变。更多的改变是对于我的,不是对于这个制度的。”
嵌入世界的理想主义
如果没有这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李燕跟政府的接触只有“办护照”。她说,这次漫长经历对她的影响,就是“对政府运行有了一个了解”,也满意自己的“淡定”。
父母是在某天的清晨广播中突然听说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女研究生李燕不再起诉三部委。农民父母打来电话询问时,李燕刚刚洗漱完毕准备坐下来吃早饭。父 母只是说,“你在外面那么久,你知道的东西肯定比我们多,你自己坚定就可以了。”做村干部的舅舅也对她说,“虽然挺担心,但还是觉得挺开心的。你自己在外 面要想好自己要什么,然后就勇敢去做,不要顾虑太多。”
李燕想要的,按她自己的话说,跟所有学法律的人一样。
“法律,应该是一种信仰,是一种生活方式。当一个问题出现的时候,你不希望看到的是通过一种非理性的方式,迫使政府做出什么决定。你也不希望看到的 是,很多媒体去报道这件事情,迫使法院改变了决定。你更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法官高高地坐在上面,他公正无私,他不偏不倚,他不畏惧行政机关的强势,而凭着 自己的公平正义良心,凭着自己对法治的理解和信仰,做出合理的判决。”
温室里那些美丽的论述和蓝图,足以让理想主义的花朵们心向往之。
这种理想,是别人给的,“这是(理想社会),至少是目前在法律课堂上别人教给我们的东西,是我们学到的期望到达的一种状态。”但也“随时随地都在受到打击”。
“虽然我现在不敢说我是信仰法治的,但是我就觉得,你真的想完善法治或者说想要坚持信仰并且在这条路上做出更多的努力的话,就是要认识到它的好和不好,尤其是认识到它的不好。”
她很喜欢北大学者朱苏力说过的一句话。
他说,你和我都深深地嵌在这个世界里。
“我对它的理解就是,你和我都生长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所想所做所说其实都深深地渗透着这个世界给你的东西,并且因为你嵌在这个世界里,当你做事情的 时候,会跟身边的人有一种互动,这是一种局限,但也可能是一种自由。你在一个共同体里面,心里都有一个共识和底线在。你就是自觉不自觉地在这个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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