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 评论(2) | 标签:时评酷论

近日,国务院提出将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并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的方式解决校车资金问题。而就在几天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组织的人大代表调研活动中,却一致提出制定《校车安全法》应该对违规校车进行重罚,与此同时,有地方已经出台规定出现校巴超载校长就地免职,大部分学校选择避避风头,暂停校巴供应,家长们只能无奈地自行接送小孩子。

国务院的表态,恰恰说明中央政府非常清楚:校车问题根本不是重罚就可以解决,而是需要清醒意识到作为人民政府在保障民生问题上还有什么做到不到位的地方,遇事应先自我检讨而不是推卸责任。所谓“开重罚猛药”既不治标也不治本,意义不大。

因此,关键问题不是在于惩罚,而是在于补救。校车问题是痼疾,需要步步为营、亡羊补牢。中央政府提出中央和地方、社会各方筹集资金解决,便是极好的药方,但服药的方法却有待商榷。不难揣测校车补贴终究还是补贴到校车上,可问题在于校车怎么补?怎么计算校车数量?补给公校还是民校?没有坐校车的学生是否就不惠及了呢?千头万绪的问题,不搞清楚难免不了了之。

据我了解,大多数学校的校巴运营成本都不低,几乎都是亏损经营。香港的大部分学校就会把校车业务外包出去,只有极少量高档学校自己运营。因为高昂的成本往往学校无法承担,除新车、座椅及保姆开支等基础保障外,油价、维修费、停车场、养路费及保险费一系列配套成本也价格不菲,香港的小孩子一般要月交300至800港币不等,但家长们乐意花钱买安全,关键是香港政府为所有孩子提供了教育补助,所以校车费用并没有让家长们增加负担。

据此我建议,不要把校车补贴补给学校,因为学校是否会真正把经费用在校车维护上、中间是否会出现虚报等情况是不可预想的,正确的方法应该补给所有适龄儿童。比如按照推行了几年的给职业技工学校学生发放教育补贴一样的方式,用每个孩子唯一的身份证号码统一办理银行账户,地方政府统计实际适龄学生的数量并公示上报给中央,中央核实后每月都给指定的账户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这样一来,需要坐校车的孩子有了资助,不需要校车的也享受同样待遇,透明公平,校车安全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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