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美方有关“世界新闻自由 05/07/2010 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答: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公民的舆论监督作用。同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法犯罪。我们敦促美方尊重事实,正确看待中国的新闻自由状况,停止对中国的无端指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网事纷呈标签:自由,姜瑜,新闻自由,舆论监督,言论自由,新闻媒体 相关文章 电影少女放浪记|一个野生记者的一年 亮见|差一点,炸鸡店就成了燕郊爆炸的背锅侠 风声OPINION|记者报道爆炸现场被阻挠,有志于新闻的年轻人应该感到鼓舞,而不是沮丧 【404文库】同州府|西安网友接到燕郊警方删帖电话“你不删,后期我们公安机关再找你” 【立此存照】中国外交部|美国所谓“言论自由”的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