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行政问责的监督机制不完善。首先,在问责过程中监督不到位。由于尚未形成程序性问责,在问责过程中,谁来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就成了一个现实的问题,这方面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其次,问责后的监督也存在缺失,问责后的监督包括问责的效果 … 章剑生:今天的行政问责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平息民愤,而不是重在惩罚责任官员,是否启动行政问责基本上是体制中的“内部问题”,它缺少透明度,民众对此基本上没有发言权。这样的行政问责不可能产生预防性效应,对于整肃公务员队伍的风纪功效不可能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