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关于买官卖官的新闻故事是缺乏吸引力的,买卖出特色,才会引人注目。《法制日报》7月22日披露了一起卖官案,特色倒谈不上,但记者将那位卖官的县委书记称为“诚实守信”的“官帽售货郎”,令人颇感意味深长。

这位“官帽售货郎”名叫徐社新,曾任安徽省五河县委书记、蚌埠市政协副主席。他的主要“事迹”是在五河县为官的6年间,将所有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官帽卖了个遍。不久前,徐社新因犯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了十几年徒刑。一个地方大员,将官帽当货品一样大肆兜售,让我觉得他是不是投资过大,既要捞回成本,又想有些赚头?

回顾徐社新的卖官历程,其行为有些接近于赌徒的疯狂。如果您对徐社新的名字不怎么熟悉,那么几年前曾闹得沸沸扬扬的“五河短信案”您指定有印象。当年,五河县中学两名教师不满对新校长的任命,发短信举报,结果在徐社新授意下,举报者被警察抓去拘留。随后徐书记又授意县电视台“辟谣”,称“县公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匿名手机短信散布谣言、中伤他人的诽谤案”。现在想来,当年的“短信案”或许正是徐社新为了对买官校长“守信”,而下的一着险棋。

值得买官者信任和庆幸的,就是徐社新书记的“守信”,他收了钱必给官帽,不像某些贪官,拿了人家的“订货款”却想方设法拒绝交“货”。这点,或许算是徐社新卖官6年而平安无事的原因之一吧!从这个角度看,这种“诚实守信”的贪官对广大人民来说,不仅不值得庆幸,反而更加可怕。因为这种官不仅藏得深,而且由于藏得深会卖出更多官帽。

根据我对过往一些贪官落马的轨迹来分析,但凡买官者,大多在上任后,或多或少都难免有卖官行为。这个道理其实跟经商差不多,在哪方面投入了成本,自然就得在哪方面营利。这方面,著名的“白宫书记”张治安就很有代表性,此君在担任阜阳市颍泉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疯狂卖官,所售官帽不见得比徐社新要少。但事后法院查实,张治安的官帽也是买来的。从行为上看,徐社新卖官的疯狂劲儿,也很可疑。我注意到,像乡镇党委书记这样的重要位置,两三万元他也卖,弄得跟薄利多销似的。假设徐社新等贪官的官帽真是买来的,那么谁又是卖官者呢?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就有点麻烦了。

卖官者的官帽如果来路不正,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我们的法律在打击买官行为时不够力,应当像打击卖官一样狠。因为,如果重处买官者,既可以阻止其将来获得卖官机会,又能让部分有买官欲望的人死了这条心,这样的话还可以避免买官者拖官员下水。但目前法律与纪律对买官者都比较宽容——行贿人如果认罪态度好,通常不被追究刑责;现实中,卖官者被判刑了,但买官者仍然戴着官帽现象,也不少见。“阜阳窝案”就有这种情况。

买官得不到严厉的惩处,卖官现象当然猖獗,买和卖,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这或许算是当前卖官案件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法治状况为权力暗箱操作提供了土壤。所以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严守法治精神,将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主选举与民主监督执行到位。官员任免机制透明了,“官帽交易”自然就没了市场。当然我也深知,这个美好设想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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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官者的官帽又是怎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