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易艳刚 | 评论(2) | 标签:蒲志钢, 辍学救母, 新农合, 大病救助

四川省万源市龙王堂村十七岁少年蒲志钢,为给身患尿毒症的母亲治病,毅然辍学,来到该市官渡镇一家煤矿做起了矿工。在此之前,蒲家从多家亲戚手中筹借的10多万元已经花得所剩无几,蒲志钢只好瞒着母亲弃学从工。(8月16日四川新闻网)

看着记者镜头下蒲志钢的黝黑脸庞和坚毅神情,实在难以想象他只是个年仅十七岁的花季少年。在为他“辍学救母”的拳拳孝心感动之余,人们不免心生疑问:大病来袭,被农民们寄予厚望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何不能帮他们遮风挡雨?

生活中,我们能轻易找到与蒲志钢同病相怜的人:日前媒体报道,在河南辉县市邓城村,农民郎计红为给身患尿毒症的妻子筹钱治病,“实在没有办法”走上了抢夺他人财产的犯罪道路。

他们同样自社会底层,家底薄,抗风险能力弱,坊间“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活白干”的顺口溜最能反映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悲辛现实。这其实也是中国亿万农村家庭长期以来面临的窘境,他们多数人自身的劳动收入远不足以支付昂贵的医药费,而城市里相对成熟的医疗保障制度又不能辐射到这些家庭,因此只能自求多福。很多农村地区的患者,在大病初期未能及时接受治疗,贻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等到病发时已经回天乏术。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02年10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提出了“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预期目标。

不可否认,近几年来我国新农合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以“新农合覆盖率”为关键词,随处可见类似“××新农合覆盖率超过90%”的新闻;而早在2008年发布的医疗卫生绿皮书就显示,新农合制度已经覆盖全国80%的县市。

同时,人们也注意到发展中的新农合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前早有报道指出,新农合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程序繁琐和保障水平低的弊病。最为明显的一点,就是最让农民们负担不起的大病救治未能与新农合实现“无缝对接”,农民们遇到大病通常还是束手无策,就像上面提到的蒲志钢和郎计红。这也正是当前新农合制度的一大软肋

尽管新农合一开始就定位为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但在实践中,日常门诊和医药费的报销相对及时,而很多地区并没有将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等恶性病纳入报销范围或者报销比例偏低。再比如有些地方,癌症治疗报销只限于化疗。而其实化疗仅是众多治疗癌症办法中的一种而已,并非所有癌症化疗都是最佳选择。击溃一个家庭的往往并非是头痛脑热之类的小病,而是那些动辄需要花费数万十几万甚至数十万的大病。换句话说,小病小灾报不报销对农民来说反而关系不大,一般也还能接受,大病治疗能报销才是真正的保命救家。

我们注意到,北京地区近日已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四个病种纳入新农合报销范畴,山东在六县区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试点,贵州也准备开始试点,全国其他不少地区也在积极拓展新农合的报销范围。这样的探索再快些多些,把大病治疗纳入新农合,类似“辍学救母”的悲情故事就会少些,直至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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