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开就没有公正与和解

 

童大焕—2010年9月16日星期四

 

    一开始引起人神共怒、世人皆曰可杀的江苏省新沂市“9.7宝马四次碾压致死三岁半男童”案,日前有了一个大转弯。随着原始监控录像的视频公布,很多出于义愤的网友们纷纷纠正了自己的判断。

    视频显示:车子启动后倒车,撞倒孩子压在轮下;车稍作停止后,又向前开,造成第二次碾压。之后,司机从车上下来观察情况,努力用手推停车、并企图拉下刹车,但车子前后轮还是无情地再次碾压了地上的孩子。

这与网友们最初依据媒体的照片和文字报道做出的司机涉嫌故意杀人的判断形成很大反差。而且,警方的调查表明,犯罪嫌疑人伍某系湖南常德人,是宝马车主雇佣的专职司机。它同样在挑战“有钱人仗势欺人,不把人命当回事”的社会上的刻板成见。现在,警方和公众都比较倾向于这既非故意杀人,也非交通肇事,而是一个纯属意外的过失致人死亡。

    一场原本应该避免也可以避免的悲剧,最终没有以新的闹剧和悲剧收场,这是不幸中之大幸。然而,至少到目前为止,这样的幸运,是建立在监控录像全程公开的基础上。如果没有监控录像,或者录像出现了故障、或者录像没有公开,,那么,我们是否还会有真相?还会有公正?

    我们必须承认,真相往往是一个逐渐逼近的过程,而在追寻真相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个事实上的话语权之争。媒体要最大可能地追寻真相,同时要与有关机构争夺话语权,所以有时也不免通过有意无意突出和暗示贫富差距、司法不公来引起公众注意。最初报道里提到“录像显示,司机在确认孩子死亡后离开,未报警及抢救”,这给人司机逃逸的印象;但报道又提到在警察出现前,司机一直就在小区,没有离开。那么最初报道的媒体和记者,为什么不多传递一些肇事方的信息和想法?先入为主的“偏见式”报道固然能够吸引眼球,但除了挑动情绪、刺激神经之外,并不能真正抵达真相与公正。

    公众也要从时间上抢占话语权,所以往往对报道采取断章取义的态度进行有意无意的曲解。比如,不去多想事情发生后司机为什么没有离开,而更多想的是他的“见死不救”,他的视人命如草芥是不是习以为常?

警方事实上也在争夺话语权。他们往往想在第一时间里平息舆论。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没有在充分掌握真相或者虽然已经充分掌握证据,但还没有认真分析证据的情况下就匆忙做结论,结果反而导致社会不信任的加剧。比如此次案件中,警方一开始仅仅根据两家没有过节,就否认司机有“故意杀人”的可能。

    事实证明,信息公开,民众会有自己的判断。不管有没有录像,事件发生后,开放的报道让信息及时、彻底的公开,才是媒体和官方真正赢得话语权、赢得公众信任,同时也是社会抵达真相、公正与的解的惟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