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当公民权利得不到尊重和保障时,任何人一旦成为个体时,面对公权力都是弱者。

作者:洪巧俊

昆明市公安局民警张俊接到母亲的电话,说辖区城管要强行拆除小区内的违章建筑,让他回家收拾东西。不料,张俊刚到门口表明自己身份时,却遭到拆迁执法人员的围殴,被20余名城管持铁棍打断腿。据目击者称,张俊被殴打时,对方扬言“打的就是警察!”(1月3日《春城晚报》)

我们常看电视,小偷也好,歹徒也好,只要听到警察喊一声:“我是警察!”于是他们都会仓皇而逃。其实在生活中也大都如此,但这一次警察张俊说自己是警察,人家却扬言“打的就是警察!”因为对方根本就不怕警察,他们也是执法人员——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有趣的是,当张俊说:“我是市公安局的,也是执法者,执法要文明。”张俊说完时就听到对方一句狂喷:“你敢用手指头指我,兄弟们,拿下。”这声音是多么熟悉,在电视剧中的黑帮头子、土匪首领就是这么喊的。再说,拿着铁棍执法还讲什么文明?

城管打人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是城管打警察却是稀罕事。不少人说,城管打警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他们都是执法人,执法人打执法人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吗?这是一种误读,他们虽然都是执法人,但在这个时候,他们所站的立场却是不相同的。在城管执法人员眼里,警察张俊是在维护自家的利益,而城管执法人员是在维护当地政府的利益,他们是代表当地政府来强拆的,当地政府就是他们强有力的后盾。所以说,你是警察,不错,但这时你却是个体,个体的力量是弱小的,而政府的力量是强大的。

执法者执法时无比强势,而当其脱下“执法者”的帽子,成为个体的“管理对象”时,就受到强权的反噬,成为受害者,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如拆迁办主任强拆别人的房子,自己的房子也被强拆;信访办主任围追堵截上访者,轮到自己上访时也被别人堵访……由此可见,任何人离开了公权力都是弱势的,不知打警察的城管人员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一个人能量再强大,离开公权力就是弱势的。湖北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遭遇也说明了这个事实。妻子在法院工作10年却被辞退,身为法官的冯缤穿着法袍多次上访。其结果是冯缤并没有维护到妻子的合法权益,自己却也被免除职务。一个法官维护妻子的劳动权益,最后遭遇到免职的报复;一个警察回家收拾东西,却遭到拆迁执法人员的围殴,并被打断了腿。其实这背后是权力对公民权益的极度冷漠。警察可以说我是警察,法官可以穿法官袍子维权,老百姓说什么,穿什么呢?

一个人能量再强大,离开公权力就是弱势的。很多人并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但当他们在行使公权力时,就往往缺乏这种自省的精神,甚至滥用公权力,侵犯公民权利。在滥用的公权面前,任何公民都会被遭殃,即便是一名法官,抑或是警察。不管是穿着法袍上访的优越,还是“打的就是警察”的“无畏”,其实都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对个体权利的不尊重,公民权利缺失保障。

可以说,当公民权利得不到尊重和保障时,任何人一旦成为个体时,面对公权力都是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