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太原至澳门的高速公路修到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平岚村的时候,承包了100多亩果林、63岁的林有根曾喜出望外,心想路修通了水果贩卖将更加顺畅。没有想到的是,路修到了家门口,他家的近万棵果树却被强行砍伐掉了。老人伤心地对大公报记者说:「他们说是国家派来的,怎么可以不讲道理呢?」
  
  在平岚村林老汉的果林现场所见,一片狼藉,满山坡是残枝败叶和被推土机刨起的树根,昔日郁郁葱葱种满荔枝、龙眼、杨桃、黄皮、桔子树的果林,已变成了尘土飞扬的工地。西北不远处和东南一两百米远的地方,已分别建成太澳高速路的两条隧道。
  
  在植树节刚过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发生的果林被毁事件,是因为太原至澳门的高速公路要从这里通过。在此之前,镇政府某部门曾接触林家,部门领导通告土地已被征用,补偿标准为300万元人民币。林有根告诉记者,整个果场价值800多万,被「挖心」后,两边坡下的果树种植就没有了价值。补偿价格谈不拢,双方未达成协商结果。
  
  3月30日,负责修路的中铁十四局高速公路项目负责人何翔前来协商占地需要毁林的数量,当场圈定了6000多棵已经果实累累的大树,但还有不少小树苗未计入之内。何翔签了字,并表明点数是为了作赔偿的依据。
  
  没有想到,两天后的4月1日,200多名带着电锯的工人一涌进来,便将圈定的果林强行锯倒,将伐倒的树木用卡车拉走,山顶的灌溉设备、守护设施也全部被毁掉。双方发生纠纷后,有邻居现场拍到了视频:只见中铁十四局负责施工的一名据称姓周的男子拿着一张施工图纸和与三乡镇签署的影印件大喊:“这是国家把地交给我施工,我必须施工……这是国家的重点工程,任何人不得阻拦!”林有根激动地问:“你有没有跟我们谈过赔偿啊就强拆?”周又大喝一声:“你们问政府去 就因为你们果园我就不开工拉?!”林家人急忙报警,同时试图阻止,民警一个小时后赶来现场,但也未能阻止砍伐行为,连林家现场录像作证的相机也被当场抢走,一名工人被打伤。
  
  今天下午,记者与中铁十四局高速公路项目负责人何翔取得了联系,何翔承认事前来点数过该砍伐的树,他说:「点数是很正常的事,树不是我砍的。」记者随后又与当时在现场的「太澳高速公路」的负责人李某取得联系,李先生表示:「树是上级领导要砍的,要问也要问领导。」记者在规划部门了解到,国家已经明令征地在未有达成协议前不得强拆,当然也包括不得强砍。
  
  据了解,这块山地果场的承包协议至2028年12月30日。按照规定,如果土地被国家征用,地上物的补偿所得归承包人所有。林有根自己计算,果林被毁将导致每年数十万元的损失。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农民林有根还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赔偿自己的果树。
  
  记者在三乡镇信访局了解到,该局已经接到相关投诉,对这起毁林事件正在调查。(吕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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