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鐵志评论(14) | 标签:时事观点

两年前,我在新加坡的一间咖啡店,拜访新加坡重要的异议份子、新加坡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及他们党部唯一的工作人员。为了爭取新加坡的民主,过去十几年徐顺全不惜以身试法,未经申请就屡次公开演讲、集会,因此多次入狱。政府並控告他誹谤,使他在2006年因为付不出罚款而破產,护照也被政府没收。

在这个光鲜亮丽的商场,走过的人们很难看见徐顺全的悲哀。

这正是整个新加坡政治的缩影。

近来新加坡大选后,有学者解读新加坡政治,认为该国是一个「优质民主」,是亚洲仅次於日本的民主政体。相比来说,南韩和台湾的民主因为「过於西化」,所以有许多问题。我可以理解该媒体的用意,是要让中国读者知道新加坡的发展並不是靠威权,而是靠民主治理;但问题是,说新加坡比南韩和台湾的民主更「优质」,是非常值得商榷的。

当然,我们並不太知道所谓南韩和台湾过於西化的民主造成了什么问题,也很难了解新加坡的优质民主到底是哪里为优。我们比较確定的是,新加坡事实上是一个残破不全的民主体制。

首先,一个真正的民主政体不只是要有政治竞爭和公民参与选举的权利──政治学已经指出这叫做「选举主义的谬误」;真正的民主体制还意涵著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对政治权力的限制等等。对后者的欠缺保障,如对言论自由的限制,更会导致政治竞爭的不公平,而这正是新加坡的不民主成份之一。

在这个看似国际化的城市国家,国內媒体是由政府所控制,基本上对政府的监督与批评都相当有限;而外国媒体若是批评新加坡政府,则不是被政府控告,就是被赶出境外。

媒体如此,对反对者打压更为更为严重。长期以来,新加坡凭藉殖民主义传统留下的內部安全法令来镇压异议者。內安法令以国家安全之名,让行政单位可以任意拘捕人民,且不经审判就无限期拘禁。

最著名的例子是拘留前社会主义阵线的谢太宝,拘留二十多年,从未受过法庭审判。1987年的五月二十一日,16名年轻的律师、商人、剧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也被指控是一个要顛覆人民行动党的左派组织,而在没有被审判的情况先是被秘密逮捕而后被拘禁。

李光耀说:「秩序先於法律,因为没有秩序就不能执法。……很多情况下,我们必须选择,举行审判让有罪的人逍遥法外继续破坏社会,,还是不经由审判把他们关起来。」这就是被视为有法治精神的新加坡领导人说的话。

內安法令之外,李光耀政府的另一狠招是用誹谤罪控告批评者(这招大陆读者应不陌生)。1981和1984年,工人党议员惹耶勒南连续两届当选议员,成为极少数的反对派议员。他批评李光耀兄弟是多家公司董事,但被李光耀控告誹谤,最后告到破產,丧失议员资格。

1997年大选,李光耀和吴作栋对工人党候选人邓亮洪提出誹谤诉讼,导致邓亮洪离开新加坡。徐顺全则是在2001年被控告誹谤,2006年因缴不出赔偿金而破產。

新加坡对於公民集会、公开演说的权利都非常严格地限制。对选举制度的操弄,也严重不利於反对党。小者如选区划分、竞选时间的限制,大者如新加坡独创的「集选区」制度:这个制度固然可以保障少数族群的政治代表,但明显是为了让反对党难以在集选区获得席次。

这些问题还不包括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因为歷史上长期执政,对政治经济资源的垄断,所造成的不公平政治政治竞爭。

这一次的新加坡大选当然是新加坡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但无论如何,一个限制公民自由,打压政治批评而形成的一党独大体制,连民主都可能称不上,更遑论优质民主。

(華爾街日報專欄201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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