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曾写过一篇《“法”失畏严,民无宁日》的文章,文中以培根的一句名言:人民的安全应是至高无上的法律,和歌德的一句名言:带来安定的两种力量是法律和礼貌来开篇论述,强调民间需要法律的重要性。今天,我再从另外一个角度论述,官间也同样需要法律的重要性。

今天,当我们去审视中國几千年社会秩序时,维系在它身边就是整个“奴才文化”,是围绕一个当“主子”的历史循环。人民的幸福和安定如否,就只能寄托在上帝施给这位“主子”如何。这个“主子”的思想和理念,也就决定他的地位。当古代人民去思念“文景之治”和“贞观之治”时,其实,那一切只能去意淫,因为“人治”是不可以复制。今天,已走入现在文明的中國,不去寻找着“法治”的理念,有人却去抱着“毛澤東思想”不放,这种奴才意识,真是我们中國无法前行的绊脚石。

当我们再去审视中國“人治”的轨迹时,它其实是一个威权退减的过程,当“主子”威信退减到一定程度时,也就是进入一个社会动荡期,然后在杀人立威过程中再重新确立“主子”的地位,中國历史就这样循环着。

今天,当我们去沿着毛、邓、江、胡去看时,今天的中國实际上已经进入新一轮社会动荡期。一个国家如果是把法律当作“人治”辅助工具时,社会将会随着“主子”的威信退减到一定程度,作为辅助工具的法律也就基本失灵了。因此,当姜女士说出:不要把法律当作挡箭牌时,这一切也就不奇怪了。

生活在食物链下层的我们,在法律不能成为挡箭牌的时,这标致着我们已经生活在一个恐惧的时代。每一个标致着的事件,都给下一个事件提供榜样。当中央以莫须有的名义在抓捕某人,以达到某种手段时,地方就会以几何级速度做同样的事。在处理一个公共事件时,实际上,已经向社会发出某种信息。当社会目光都在关注“安鼎园”、“李庄案”、“徐武事件”、“夏俊峰案”时,人们可以从这些处理事件中,会捕捉到很多信息。比如:李庄案,当全国最好的一批律师去阻击“李庄二季案”时,展现给世人一个整的感觉:公、检、法利用所掌握一切公权力,想让李庄入罪。在这里谁能感觉到“公正”二字?有人说,这次能阻击成功,是法治的胜利,我却认为这恰恰是法治的失败。大家想想:这件事,如果再发生我们普通人身上,谁有这方面人力资源发动全国最好律师团去为你服务,这从又要耗费多少社会资源,谁能承受得起?我不想去举大多的例,现在整个社会就是一个神经病,弦到处绷得紧紧,这里不能触,那也不能碰。我不能他们证明什么,我只能说明活在公权力的他们,也是活在恐惧之中。

其实中國人是最容易满足,我记得几年前,生活在农村的我,听说政府不但减免农民的农业税,种田反而有国家补贴,这件事执行后,所有农民都一个劲说共產黨的好,说这是几千历史是头一次,那种感激心里真是溢于言表。中國领导者,应该为拥有我们这样国民感到幸运,他们不是一味拿着法律当着挡箭牌给国家惹麻烦。如今,当中國国民还在有大批上访者去寻找政府解决问题时,政府应该感到欣慰,说明他们这部分人还是相信政府,始终认为中央的政策是好的,都是被下面某些官员破坏了。如果中央的政策不赶快调整,整治下面这些官员。当某一天,下面百姓不相信政府,连上访的动力失去的时侯,那么,江西抚州爆炸的声会成为蔓延之势。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中,人民终于捕捉到这种信息:事情解决,如果靠法律途径来解决,一是繁琐,二是效果不大;如果闹起事来反而解决起来快得多,并且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这就是为什么地方官员害头痛的原因。发生我家乡的土地赔偿官司中,三年了,通过三级政府裁决都是一个调,无法让村民满意。我父亲最后要通过法律途径控告三级政府,当时法院不愿立案,没有律师敢接这个案,只读过三年书的父亲,只好自己写诉状,法院最终熬不过才接手这个案件。去年春节,我回老家,父亲对法院持乐观态度;我就给他打了预防针,在今天中國,他们本是蛇鼠一家,你不要抱大多希望。前不久,父亲果然打电话过来,一审判决已经败诉,现在在二审。他让我能不能通过媒体来关注这个事,给法院施加点压力。我说我们这个案件,放在全国案情,根本不是什么大事件,媒体也无暇顾及这么多,除非闹出一点大动静来,但这是我们无法承受之痛。最后,我说,你就当作输官司走完所有法律程序,留下案底,看能否等到翻案这一天。

作为个体的我们,都有着生活底线,即时受到一定公权力的侵犯时,如果生存没遭到威胁,大多人都忍一忍就算了。但如果生存已受到威胁,已生活在痛苦与屈辱的层面时,一旦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袭上心头,并且在法律手段被堵死之后,通过报复所产生心理平衡将会大面积产生。“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当你再用法律作挡箭牌来阻止报复事件的发生时,一切都起不到什么任用作用。

当一个社会发生针对政府频繁发生暴力事件时;当国民在这种事件所产生恶劣后果带来快意心理时;坐在庙堂之上官老爷们,你们屁股下面是否感受到深深的寒意。我劝你们,别过分迷恋你手中的权力,在一个不是“法律”至上的国度里,你我都是没有安全感。

写于2011年11月29日

作者:佘开晓


中国报道周刊, 2011-06-13.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法”失畏严,官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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