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都在中國/曾正仁妻在台訴離獲准

曾涉百億掏空案 偷渡中國藏匿

〔記者林良哲、陳建志、謝鳳秋/台中報導〕因不想背負「曾正仁的妻子」之名,曾在廣三SOGO百貨當專櫃小姐的陳燕津,嫁給廣三集團前總裁曾正仁八年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她指曾正仁因掏空公司上百億元而偷渡到中國躲藏後,多年音訊全無,被法院通緝在案,其行為被人所共棄,她已恥於與丈夫相近,因而訴請離婚;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同陳女所訴,判准離婚,當年被視為台灣版「麻雀變鳳凰」的婚姻,維持八年又五個多月後正式劃下休止符。

因陳燕津家門深鎖,曾正仁豪宅也已易主,無法得知兩家人的看法,但鄰居對於當年兩家相距僅八十公尺,曾正仁還以六輛禮車迎娶陳燕津,印象深刻;當年亮麗外型和姣好身材的櫃姐嫁給大企業老闆,還一度被津津樂道。

前台中縣副縣長陳茂淵當時陪曾正仁迎娶陳燕津,聽到陳燕津訴請離婚,且已判准,陳茂淵說:「當時以政壇友人身分陪同迎娶,曾正仁離開台灣,我們就沒有再聯絡過,人家夫妻的事,我實在搞不清楚。」

曾正仁因掏空順大裕公司、台中商銀等數百億元,被法院判刑十一年確定,而曾正仁個人欠稅達兩億多元,台中行政執行署拍賣曾正仁名下財產,才拿回一千多萬元;在二○○三年一月九日,當年四十五歲的曾正仁與年僅廿六歲的陳燕津結婚,隔年他就偷渡到中國,被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通緝期限到一百一十二年。

曾正仁偷渡出境後,陳燕津也搭機到新加坡就讀語言學校,但後來兩人就沒有再聯絡,迄今已有七年之久;半年前,陳女委託徐姓律師向台中地院提起離婚訴訟。

據陳女向法院指稱,丈夫在二○○四年七月離家後就行蹤不明,被法院通緝在案,依我國社會常情及道德觀念,其行為被人所共棄,她已恥於與丈夫相近,且曾正仁在逃亡後毫無音訊,多年來也未和妻連繫,已使婚姻產生破綻而無回復的希望,故請求法官判准離婚。

法官審理時,認為曾某確實已偷渡出境,並被列為「重大刑案通緝犯」,而曾某離家甚久並被通緝在案,無從期待他在近期內能返回家中與妻共營夫妻生活,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關係的要件,日前判准離婚。

妻目前在中發展 說要揮別過去

記者訪問陳燕津委託的徐律師,她表示,結婚一年多之後,曾正仁就離開台灣而與妻分居兩地,兩人也沒生小孩,陳女不想背負「曾正仁之妻」的名義,只想揮別過去、找回自我,才提起離婚訴訟。

目前她已在澳洲的大學取得傳播碩士學位,到中國浙江的電視台擔任實習工作,希望能發展自己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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