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中国的核心利益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20119月《中国和平发展道路》白皮书

 

中国的核心利益第一是维护基本制度和国家安全,其次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第三是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20097月戴秉国与美对话

 

什么是我们的核心利益?我个人理解,一是中国的国体、政体和政治稳定,即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中国的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三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些利益是不容侵犯和破坏的。——20119月戴秉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

 

 

2005年《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白皮书首度推出之后的六年,中国政府再次发表《和平发展》白皮书,全面系统地阐述中国走和平发展之路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而采取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措施。国务委员戴秉国发表《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长文,对白皮书进行解释与说明。通读《白皮书》,可以看出执政者对中国和平发展的方向与道路有明确的认识与规划,显示出自信。通过《白皮书》的形式向各国政府与人民耐心解释、反复说明中国的立场,我认为这有利于消除国外对中国发展方向的疑虑与猜忌。但这不是我要展开的话题,今天,我们谈一下什么是一个国家的“核心利益”。

 

按说《白皮书》里已经明确指出了中国的核心利益,国务委员戴秉国更是先后做了两次具体而微的例举。虽然戴秉国第二次使用了“我个人理解”,但就我个人理解,国务委员这种级别,在谈到国家“核心利益”时是没有什么“个人理解”的。倒是我这种人,有一些“个人理解”,可又不能随便谈。只是《白皮书》出来后,国内一些网友追着问我对国家的“核心利益”的看法,以及希望我谈谈美国的国家“核心利益”。

 

我说,咱国家的《白皮书》不都说得清清楚楚?难道都白说了?你让我说,万一我说错了一两个字,那不是找抽?再说,这《白皮书》是对洋人说的,你瞎掺合个啥?可一些网友就是固执,不停地发来微博私信与电子邮件,声称《白皮书》要能够说服洋人,首先应该说服中国人吧。听那口气,又把我混成外交部发言人了。

 

我就勉为其难,胡乱说几句。我先把国务委员的文章与《白皮书》里对国家“核心利益”界定的段落挑选出来贴在这篇短文前面,如果我说的有出入,请千万以他们所说为准,我不是汉奸,我只当践行了一次《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和白皮书里保证公民拥有的“表达权”。

 

先从国务委员的“核心利益”说起。我个人认为,戴委员说的这几点确实是中国国家的核心利益,但有些网友质疑的是这种“一、二(其次)、三”的排列方式,给人的感觉是把核心利益分成了三等,第一个最重要,二、三次之。有些网友因此追问我美国是如何排列自己“核心利益”的。这一问还真难住我了,搜索一些文献,或者专家学者的话,不足为证,而美国从总统到国会议员,在我手头的文献以及网络搜索中,还真没有排列过国家“核心利益”的。

 

所以,我只能靠自己的记忆与理解。我得出的结论是,美国的国家核心利益与戴秉国委员长列出的中国的国家核心利益听上去都差不多。美国的主要是这样一些:国家主权与安全,民众的生活方式,国家的立国理念与民主自由的政治制度。我是从我能够记起的美国政府文献与政治人物(主要是总统)的各种讲话中得想到这些的。当然,我也想起来,美国领导人在说到这些“核心利益”的时候,一次也没有用到“一、二、三”或者“首先、其次”之类的容易让人产生“轻重缓急”误解的序列词。但他们讲到国家的核心利益的时候,确实有某种顺序。

 

在我的记忆中,他们首先提到的一般是保卫美国民众的生命安全与保证幸福的生活方式;美国的价值理念与民主的政治制度同样是提到最多的;然后是国家主权与国家安全;下面就是根据说话的场合而有所不同了,例如美国的经济增长啊,孩子们受教育的权利啊,美国公民在海外的安全与利益啊等等。你对照中美前两个“核心利益”,发现有相同之处,当然,也有不同的地方,最大不同就是,无论任何一届美国政府或者总统,都不敢把保卫共和党或者民主党的永远执政地位作为美国的核心利益,那样的话,第二天他的那个党就有可能被民众赶下台。在美国,国家主权与国家安全要高于政权与执政党的地位。

 

我想,美国总统虽然说到核心利益的时候没有使用“一,二、三”的序号,但也肯定是有轻重缓急的,但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他们的说法,不难发现,无论他们怎么说,不管是因为虚伪还是万不得已,他们始终把人民的利益(主要表现在“公民权利”)摆在其它的核心利益之前,甚至在美国遭受911袭击,美国要对外发动战争的时候,总统与政府强调的也不是什么领土完整与国家安全,而是保卫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与价值理念,保护美国人的安全——注意这里的区别:美国人的安全,和美国的国家安全,在这里,好像并不完全是一个概念。

 

保卫国家安全的终极目标是保卫美国人的安全,这符合美国的建国理念:国家是为人而建的,人不是为国家而生的。至于美国政府,就更可怜了,我们说到了美国核心利益中的两个主角“美国人”与“美国国家”,国家的核心利益中根本没有政府的份,政府是人民成立起来负责执行保卫国家核心利益的,它当然不能首先把自己列为需要国家与人民来维护与保卫的“核心利益”,那就本末倒置了。

 

我不清楚戴秉国委员长列出的一、二、三条中国核心利益是否有轻重缓急,但我认为遣词造句时可以学一下美国人的圆滑,使用并列语句,不要弄出个一、二、三。否则,别人就有可能追问,为了保持某种政治制度完整,或者某个执政党的执政,就可以牺牲第二条的领土完整与国家安全?要知道,这种质问并不是空穴来风,在中国历史上,确实出现过一些当权者为了苟延残喘而割地求和,甚至还有史料显示,伟人孙中山为了执政,也曾经和日本、俄国秘密商讨出让中国国家主权。当然,还有更恶劣的例子,我就不举了,你懂的。

 

我比较欣赏《中国和平发展》白皮书里对国家核心利益的定义,而且它提到了《宪法》:“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这让我猛然想起刚才忘记了的最重要一点,美国在界定国家的核心利益时,尤其当它把“人民”挂在嘴边,推到前台的时候,并不像我们一些人所理解的是玩虚的,华而不实,而是有切切实实的明文规定的——那就是美国《宪法》赋予人民的各种权利,尤其是享受各种自由的权利。

 

这也促使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当我们说一个国家的核心利益是《宪法》里规定的某种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大局、是对经济大发展的制度保障,我们同时不应该忘记,《宪法》更重要的是规定了在这样的一个经济大发展、社会稳定的制度里,人民才是最重要的。没有某个政党,没有某种政治制度,没有一定的经济发展,人民依然存在;而没有人民,一切都将不再存在。人民,是拥有宪法赋予的各种权利的。任何国家、政府或者政党的核心利益,排在首位的必需是保卫人民的安全与尊严,保卫他们拥有的生而为人的各种权利。

 

权当这是我今天理解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今天就讲到这里,大家没事都早点上床吧。

 

杨恒均 20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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