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辛亥革命,一个插曲

——绅士宪政主义脉络中的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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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多年来的现代史叙述赋予辛亥革命以重大历史意义。这场革命当然具有重大意义,但也许并没有人们所想想、论说的那样重大。本文准备提出的命题是:辛亥革命不过是一场伟大的宪政主运动的一个环节、一个插曲。我把它称之为“绅士宪政主义运动”,其目标是构建现代国民国家(nation-statebuilding)。它构成现代中国历史的第一阶段,始于1895年,终结于1924年。这场持续了二十多年的思想与政治运动,构成准确理解辛亥革命所无法回避的背景和框架。
    
    理解“共治”体制
    
    为准确理解这场绅士宪政主义运动,简单地勾勒一下这场运动之前中国的治理架构。
    按照法家所提供的方案,秦政府致力于消灭思想、学术和社会,儒家思想和儒生组织自然在重点打击对象之列。由此,秦建立了一个没有文化、反文化的治理架构,其统治机器由“吏”组成。吏就是刑吏或称刀笔吏、文法吏。他们唯一的知识就是刑名律令,他们唯一的职责是针对每一个人严酷地执行刑名律令。吏同时也是“师”,此即李斯在焚书令中所说:“欲有学,以吏为师”。简单地说,秦制是一个警察国家。
    如此反人性、反文化、反社会的统治,终究不能长期维持,秦不二世而亡。刘邦推翻秦的暴政统治,但这个暴政造成的思想与社会空白,让新的机统治集团基本上由游民、军人、文法吏组成,它不具备任何制度构建能力,而不得不沿用秦制。如史家所说,汉承秦制,唯一的变化是,政府放松了刑律的执行。此即汉初“黄老之术”的含义所在。
    与民休息的结果是社会的繁荣。但是,宽和的秦制终究还是秦制,皇权的绝对权力只是暂时收敛。一旦社会繁荣,权力就蠢蠢欲动,放纵其无节制的欲望。汉武帝的好大喜功就是秦始皇式权力所保障的。为应付这无度的需求,政府伸手抢夺民间财富,同时,政府也收紧对经济过程的控制,制造了大规模的“国进民退”。为配合这些掠夺财富的活动,皇权也信用酷吏,回到秦制,滥施酷刑。由此导致民不聊生,民怨沸腾。汉初短暂的繁荣很快转换成为巨大的统治危机。
    秦制以及宽和的秦制终于走到尽头,儒家发出了“复古更化”的声音。此前,借助于汉初的宽和,儒家获得了发展空间,在教育、文化、进而在社会领域积累了力量,从而发动了一场天道宪政主义的“更化”事业。其理论的主要表达者是春秋公羊学大师董仲舒。他非常简练地描述了汉儒所向往的治理结构:“以人随君,以君随天”,“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繁露•玉杯第二》)。
    儒者这一理想在相当程度上变成了现实。汉武帝部分接受董仲舒的主张,实行更化。其关键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当时语境中,“罢黜百家”就是罢黜支持秦制的法家,和面对秦制无所作为的黄老之术。儒者要抽空秦制的价值和观念基础,完全废弃秦制。皇权当然不愿彻底退让。双方角力的结果是形成妥协,形成儒家士大夫与皇权共治之治理体制。汉承袭自秦的治理架构发生了相当重大的变化,绝对主义的皇权制被终结。
    这一共治体制的哲学表达是道统、学统高于政统,而在治理架构上,至少体现为三项制度:
    第一,借助于“独尊儒术”的制度安排,接受过儒家教育的士人大规模进入政府,改变了以文法吏为主体的秦制之政府形态,而建立起钱穆先生所说的“士人政府”。
    儒家士人的心态和行为模式,与组成战国时代王权制政府和秦之皇权制政府的“吏”,大为不同。后者不加反思地执行国王、皇帝的命令,是权力自上而下地进行统治的技术性工具。儒家士大夫则通过儒家教育,具有自成体系的价值、信念、理想,以及一套治理理念。他们具有伦理与道德的主体性。
    这样的儒家士人组成的政府与皇权之间,就出现了微妙的分立、对立。后者包括皇帝及依附于他的外戚、宦官、佞幸等人。后世历史上,比如东汉末年、明末,这两者间经常发生分歧,乃至爆发你死我活的激烈冲突。
    第二,借助于儒术的权威和士人在政府内的资源控制权,儒生共同体也在社会中开始树立治理的权威,从而构成了“社会”,并形成了政府与社会的共治。
    社会不是天然存在的。从春秋末期以后,中国就没有社会。除了政府的强力统治外,人们相互之间没有找到恰当的联合方式。儒生在汉初则开始构造“社会”。首先,儒生自己通过讲学等方式,结成一个既有地方性、也有全国性的学术与政治社团。华夏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意识,主要就是由儒生维系的。理由很简单:他们一直在活动于一个全国性社团中。其次,儒家士大夫在基层社会积极构造家族等社会自主治理组织。西汉以来,家族制度经历过多次变化,最典型者是汉、晋的士族,与宋明清的宗族。但维系家族制度的核心,都是接受过儒家教育的“绅士”。这样的制度让广大的基层社会具有了自我治理的能力。
    至关重要的是,汉武帝以来,皇权承认儒生生存于其中、并发挥领导作用的社会,享有自治性权利,自己则基本上从基层社会退出。因此,儒家主导的社会自主治理乃是“皇权不下县”制度的条件。如果基层社会没有绅士领导的自治,皇权就不可能不下县,因为,人总是需要治理的。
    第三,西汉中期以后,也出现了刑与德、也即刑律与礼俗共同治理的格局。
    秦制是单纯的“刑治”,治理的唯一依据是刑律,执行的工具则是文法吏。这样的刑治类似于现代的警察国家体制。儒家深度进入社会治理架构之后,封建的礼治得以部分地恢复,而在基层社会演化成“礼俗之治”。礼俗中渗透着儒家精神,其规则的生成者、执行者也主要是社会中的儒家士人。这样一套礼俗之治体系,乃是社会自主治理之本。
    因此,从董仲舒-汉武帝以来,刑律与礼俗构成中华法律体系的两个同等重要的部分。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后者的影响更大。社会合作、市场交易的大多数规则、制度,乃是由礼俗调节的。
    综合起来看,共治体制的大框架确实是皇权制,其整体结构则是汉宣帝所说的“霸、王道杂之”。在这其中,皇权带有强烈的非理性、堕落的倾向,自秦以来就是如此。现在,借助儒家的共同治理,理性力量被注入皇权制的治理架构中,从多个方面下手,儒家士大夫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皇权的非理性倾向。因此,相对于秦制,这种体制具有明显的宪政主义成分。
    理解儒家士大夫与皇权的关系,尤其是其中具有理性精神的儒家的精神状况和思想观念,乃是理解董仲舒-汉武帝以来中国历史的关键。共治体制的灵魂是儒家,这构成了中古中国治理制度演进的基本动力。儒家士大夫基于其道德理想主义和治理理念,对皇权治理的现实一直都不满意,并从各个角度寻找改进之道。儒家思想就是因应这一追求优良治理的努力而变化、创新的。而汉以来历朝的一切重要“变法”事业,均发源于儒家士大夫之道德与政治自觉。
    儒家士大夫的道德与政治自觉,同样是清末绅士宪政主义运动的根本动力。
    
    曾国藩之宪政主义革命
    
    几乎所有现代中国历史叙事都强调现代中国与古代中国的断裂。上面对董仲舒-汉武帝以来中国治理架构的简单分析,已足可支持这样一个命题:现代中国与传统中国是一脉相承的,构建现代国民国家秩序的意向,其实是从遥远的古典中国延伸下来的。
    十九世纪中期,中国被迫与外部世界大规模接触。面对危机,敏锐的儒家士大夫立刻发出了“变法”的呼声。关于这一点,学界已有很多研究,无需赘言。但是,如何变法?一直以来,人们较多地关注观念的变化,尤其是仔细地爬梳了西方观念流入中国的过程。
    西方观念之引入,对于变法事业之展开当然相当重要。但显然,这并非最为重要的因素。变法固然离不开观念的支持,但变法的前提是一种积极的道德与政治意向。同时,现实的变法必然呈现为波及诸多现实力量的政治运动和社会运动。没有意向,人们就不可能寻找新知识;而没有运动,观念就难以变成法度。
    但一直以来,这两者均遭到忽视,人们集中于讨论西方观念的引入。这种研究方法以刺激-回应说为预设,反过来,似乎又在证实刺激-回应说的正确性。过分关注观念的引入,强化了人们关于现代中国与传统中国断裂的印象,仿佛晚清的大变革都是西方观念的产物。
    这样的范式当然是不正确的。清末真正呈现为社会和政治运动形态的“变法”,其主体乃是具有儒家道德理想主义自觉的绅士群体。这个儒家绅士群体的缔造者是曾国藩。曾国藩对于清末绅士宪政主义运动的兴起,做出了最为重要的贡献。这当然不是说,曾国藩本人发出过宪政主义的呼声,而是说,曾国藩推动了绅士群体的成长,从而为宪政主义的社会和政治运动准备了活动主体。
    满清以人数极少的野蛮部族入主华夏,出于忧惧,实施严厉的殖民统治策略。其中的重点当然是防范儒生,因为满人深知,儒生乃是社会组织之核心,要消灭有组织的反抗,就必须消灭“士”气。明末士人尚有结社议政的风气,满人入关后,陆续立卧碑于各省儒学,禁止士人上书建言、结社订盟、自行刊刻文字。清廷也大规模制造文字狱,也是为了震慑儒生,禁止其议政、参政。
    乾嘉汉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的。它是儒学之歧出,因为,汉学基本上放弃了《大学》所说儒家之基本规划,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因而,乾嘉时代,学术看来相当繁荣,但儒家士气之低落,却为秦以来所罕见。可以说,一直到咸同之际,儒生普遍没有道德自觉,没有政治主体性意识。因而,清朝出中期,不存在共治体制,士大夫与皇权间关系严重失衡。此段历史实为华夏历史之歧出。
    洪杨之变严重地动摇了这一殖民统治大厦。满人的腐朽无能于此暴露无遗,此一治理空虚境况,让儒家绅士趁势崛起,而曾国藩为其中开天辟地者。此前,曾国藩已深切意识到“士”气低落所导致的治理的普遍败坏。为解决此一问题,他转向复兴宋明心性之学的事业。由此,儒家的道德理想主义精神在暗中滋长,并逐渐影响及于士人小圈子,形成了一场较为隐蔽的道德觉醒运动。
    洪杨乱起,曾国藩的政治主体意识立刻觉醒,奋起而救世。曾国藩也发布《讨粤匪檄》中,我们可以清楚感受到曾氏的精神结构:
    自唐虞三代以来,历世圣人,扶持名教,敦叙人伦。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粤匪窃外夷之绪,崇天主之教……士不能诵孔子之经,而别有所谓耶稣之说,《新约》之书。举中国数千年礼仪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荆。此岂独我大清之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原。凡读书识字者,又乌可袖手安坐,不思一为之所也!
    本部堂奉天子命,统师二万,水陆并进。誓将卧薪尝胆,殄此凶逆,救我被虏之船只,拔出被胁之民人。不特纾君父宵旰之勤劳,而且慰孔孟人伦之隐痛;不特为百万生灵报枉杀之仇,而且为上下神祇雪被辱之憾。是用传檄远近,咸使闻知。倘有血性男子,号召义旅,助我征剿者,本部堂引为心腹,酌给口粮。倘有抱道君子,痛天主教之横行中原,赫然奋怒以卫吾道者,本部堂礼之幕府,待以宾师。倘有仗义仁人,捐银助饷者,千金以内,给予实收部照,千金以上,专折奏请优叙。
    本檄文固然是讨匪之檄,更是儒家士人道德与政治觉醒的召唤令,是绅士的政治动员令。曾国藩主要是对儒生言说的,也诉诸儒生的伦理与政治主体意识。这篇檄文乃是清代历史的转折点。
    这一点,立刻显示出来了:以曾氏为中心而组成的“勇”,全部是由接受过儒家教育、具有一定程度道德理想主义的绅士组织、领导的。曾氏文集也透露,其大兵所到之处,第一件事通常是寻找、召唤绅士,催促其起而行动。可以说,曾国藩创建的军队,从事的事业,其力量在于儒家绅士。
    经过曾国藩的准备,在洪杨之乱中,曾经被残酷压制了一百年的儒家道德理想主义精神再度登场。这种精神既渗透于部分官员中,也渗透于基层绅士中。借助于这些儒家士大夫,曾国藩平定内乱,取得胜利。随着这一胜利,儒家绅士在基层社会的权威完整地树立起来。
    这样,洪杨乱定后,满清不得不退回京城,绅士开始全面主导基层社会。即便在京城,自称“奴才”的满人政府宣告解体,政府大体回归传统的士人政府。由此,满清苦心维系的殖民统治架构崩溃,而这也让满清王朝重回华夏历史之正轨,因为此时,儒家士大夫与皇权共治的体制基本上恢复了。这才是华夏治理之正统。“同治”年号其实就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同治中兴”的深层含义恐怕就是传统共治体制之中兴。
    可以说,至此,儒家士大夫已经相当顺利地完成了一次从政治上“驱逐鞑虏”的事业。曾氏此举不仅拯救了中国,也拯救了满人。已获得共同治理之主体资格的儒家士大夫,不惮于承认满人在文化和政治上的正当性。因为,此时的满人皇族已不再是外来的殖民者,而是脱去种族敏感性的权威与秩序的象征。也因此,晚清的宪政主义绅士们可以从容地主张“君主立宪”,而反对排满革命。
    换言之,谈论晚清变法,必得从曾氏平定洪杨之乱谈起,因为,此一事件所促成的儒家士人的道德与政治自觉,及儒家绅士群体的崛起,才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元变法”。它自身就构成了一场宪政主义革命:满清种族性殖民统治转换成为传统中国的共治体制。惟在经历这样一场宪政主义革命后,旨在建立现代国民国家的绅士宪政主义运动,才有可能。
    
    绅士宪政主义运动
    
    同治时代儒家绅士群体崛起之后,满清治理架构发生巨大变化。经历了道德和政治觉醒的儒家士大夫马上投入于更大范围的社会变革与政治变革事业之中。而因为绅士群体已经具有道德和政治主体性意识,因而,这一次变革从一开始就具有政治与社会运动的特点。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是1895年的“公车上书”。学界对于康有为、梁启超师徒是否真正上书有所怀疑,但十八行省举人联名上书,则是确凿的事实。与此同时,还有另外一个上书运动,此即高层官员发动、京官组织的上书,其数量多达三十余件,签名的举人多达一千五百余人次。这两个事件实为晚清政治生态大变之标志。
    即便公车上书未送出,康有为的历史地位也丝毫不受影响。康氏对绅士宪政主义运动的贡献首先在于,恢复汉、宋共治时代儒者以著书、讲学而论政、参政的传统。康氏从根本上改变了满清儒学之形态,彻底走出汉学歧途,完整地回向儒家整体规划,面向现实的伦理和政治问题进行思考。这样的讲学活动也就是政治训练与动员过程。康氏后来发起多个政党,其骨干就是自己的学生。
    换言之,现代中国的政党制度并非起源于西方,而是中国传统内生的。儒家师徒结社活动的制度,一转即成为精英主义的现代政党–这当然与后来的列宁式革命政党有本质区别。
    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只是当时儒家士大夫积极行动的典范。这一觉醒的波及范围是相当广泛的:首先,朝廷上、下相当部分官员的政治主体意识已经非常成熟。其次,受到康梁等人塑造了一种积极参与治理的新士风,由此,基层绅士中相当一部分具有了政治主体意识。第三,至关重要的是,有一部分士人在实业救国理念推动下转入商界,从而形成了“绅商”群体。他们在相当快速地扩大的城市商人中居于领导地位,也就把儒家价值和政治意识灌注于现代商人群体中。
    凡此种种接受儒家价值的官员、士人、绅商,就构成了晚清宪政主义运动的主体,绅士,我称这场宪政主义运动为“绅士宪政主义运动”。
    这场运动所确定的实体性目标是什么?儒家绅士所期望的治理秩序之蓝图,是由康有为最早、也最完整提出的。董仲舒、汉武帝以来两千余年,儒家士大夫对于共治体制并不满意。很明显,这个体制在很多时候并不能有效地约束皇权,儒家的理想也不能有效实现。他们一直在寻找新方案,而在与西方接触之前,他们寻找方案的唯一资源是历史。经、史之所以不分,就是因为儒者在经学中所形成的理想,必须在历史中寻找制度的鉴借与经验的论证。
    当与西方接触之后,一些敏锐的、具有道德理想主义的儒者立刻发现,西方的很多制度可以有效地实现儒家的理想。这就是徐继畲、郭嵩焘等儒者的基本心态。康有为同样是以这样的心态对待西方制度的。
    康有为的一大贡献在于,依据非常有限的资料,对西方现代治理之根本–“国民国家(nation-state)”–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观念,从而在戊戌维新之前上皇帝的一系列奏折中,系统了提出了构建现代国家的方案,包括宪制、法律、商业。他更以天才般的敏感意识到,原来渗透于治理架构中的儒家可能被现代化过程甩出去,因而积极地思考拯救儒家的制度方案。虽然,戊戌维新遭遇挫折,此后也出现了几度政权鼎革,但中国人构建现代国家的事业,始终在康氏方案笼罩之下–此一事业最后的完成,也必须回到康氏方案。
    就在清末,经过短暂的停滞后,1900年开始,以《变法上谕》为标志,“变法”再度启动。儒家绅士的变革意愿早已形成,慈禧不可能长期阻止。这场范围本来有限的新政,很快就演变成为波及所有方面的立宪运动。为此,儒家绅士通过各种渠道获取西方现代国家体制的知识,比如引进西方专家,翻译西方著作,梁启超等人创办报刊,政府派遣大臣出洋考察,以及大量留学生之派遣,等等。但是,所有这些知识,都是依靠儒家绅士的社会运动和政治运动,才变成法律与制度的。
    对清末立宪的基本主张略作分析,就可以清楚地看出,这场宪政主义运动与传统地连续性。郭嵩焘出使伦敦,最为羡慕的是英国的议会制度与地方自治制度。康有为在戊戌维新期间提出得最为重要的建议是开国会。在1905年以后的立宪运动,开国会与地方自治同样是宪政主义者心目中最看重的制度。
    儒家绅士们坚持这样的立宪诉求是合乎逻辑的,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历史的延续性与清末宪政主义运动的内生性:这场运动就是把士大夫与皇权共治体制中绅士已经长期享有的非正规的社会治理权,通过地方自治、议会等现代制度,予以正式化,从而对共治体制进行完善和升级,使理性、德性在治理架构中压倒非理性的皇权,而居于主导性地位。
    可以说,儒家绅士主导、起源于1895年的现代国家构建事业,就是董仲舒-汉武帝未完成的立宪事业的继续。西方的知识只是为儒家绅士提供了一些新技术,但现代中国的历史与古代历史之间是连续的,而没有断裂–哪怕是辛亥革命,也并未造成人们想象的那种严重断裂。
    
    辛亥革命及其保守化
    
    1894年,当儒家士人在北京发动社会性政治运动之先,发生了一件当时并不起眼、但对历史产生了巨大影响的事情:孙中山先生上书李鸿章。根据现有主流说法,此举未得到孙中山期望的响应,孙便踏上革命之路。
    这样的反应显然是非儒家的,它带有明显的边缘人行为特征。这一点也一直是现代中国历史上一切激进革命观念和力量的基本特征。不论是反满革命党的积极分子,还是新文化运动中最活跃的知识分子,以及后来两大列宁式政党的成员,大体上都不是支持主流社会结构的儒家绅士,而是社会结构中的边缘人。他们在社会结构中没有什么利益,因而可以轻易地形成各式各样的革命念头,毫无顾忌地投身于颠覆现有价值、社会与政治结构的事业中。
    这就是梁启超的维新派与革命派争论的实质所在。问题不在于新国家的制度架构如何设计,在这方面,两者没有多大差别,两者追求的都是现代宪政制度。唯一的区别在于:君主立宪还是共和立宪。一词之别,影响巨大,波及范围极广。用梁启超的话说:立宪派只追求“政治革命”,也即政体的变化,革命派则追求“国体革命”,或可以“小革命”与“大革命”概括这两者。君主制关联着一系列传统的价值、信念、制度,乃至生活方式。在梁启超看来,这些都不应列入革命对象。一旦这些列入革命对象,则儒家为本的华夏文明将不复存在,基本社会秩序也不复存在。文明之皮不在,宪政之毛焉附?
    双方的争论是在东京展开的,孙、梁都是流亡者。但两者与国内主流绅士的关系,是大不相同的:梁启超与国内有直通车,他的观念代表着国内绅士的主流观念。革命派的观念在国内则少人知晓,除了一些青年学生外,也不可能得到任何呼应。也因此,即便满清成立皇族内阁,绅士们的立宪热情遭遇挫折、因而趋向激进,也与革命派无关。
    由此也就可以理解,武昌起义纯属偶然事件,根本不在革命派的计划之中。当然,武昌起义为同盟会打开了一个机会之窗。孙中山、黄兴等领导人纷纷回国,参与建国事业。但是,几乎从一回国始,同盟会内部就出现了根本分裂。黄兴、宋教仁等领袖在同盟会种本来就属于温和派,其心智结构更接近于立宪派绅士。因而,回国之后,他们洞明时势,立刻向立宪派绅士靠拢。台湾刚刚出版的周德伟先生自传即清楚指出,黄兴具有强烈的儒家信念,因而也就不大可能赞成激进派的主张。至于孙、宋之间的理念冲突,更是尽人皆知。
    也只是在经历了保守化转变后,同盟会才勉强进入当时的政治舞台。对辛亥革命的全景略作观察即可发现,武昌首义后,各地起义的主导者并不是革命者,而是立宪派绅士。革命者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根本不可能站住脚跟,也不可能稳定当地秩序。因而,易帜之后,除少数地方,大多数地方新政府的实质性权力掌握在立宪派官、绅手中。而在南北对峙中,南方大多数绅士与北方绅士心气相同。
    因而,清廷于《清帝逊位诏书》中特别指明逊位于袁世凯,孙中山让出临时大总统之位,乃是事理之必然–事实上,中华民国之法统来自《逊位诏书》,这本身就说已经明了由帝制到共和,并非中国历史的断裂,其间依然保持着连续性。造成这一连续性之根本,就是儒家绅士。
    由此,我们可以从正面理解新文化运动时期文学人士比如鲁迅对辛亥革命的评价。辛亥革命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古典革命,如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所说,王者革命,“必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白显也。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辛亥革命让政体实现了革命,而社会、文化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从制度大转型的角度看,这才是一种健全的革命–英美革命,也正是这样一种模式。
    总之,从绅士宪政主义运动的视角来看,辛亥革命确实是一个偶然事件,这场社会与政治运动并没有因为辛亥革命而中断,而是经过几个月的插曲后,重回原来的轨道。这样说来,中华民国的建立,也是一个意外事件。但它也完全在绅士宪政主义运动的逻辑中,由此而具有历史、社会与法理的正当性。
    这样,在辛亥革命之后的几个月内,我们就看到了一轮激进-保守倾向快速转换的情形。在现代中国历史上,确实可以观察到一轮又一轮的激进化。关于这一点,学界有很多研究。但是,在每一轮激进化之后,总是出现一轮保守化。这一点却被人们经常忽视。辛亥革命后短短的几个月,就已经演练了第一轮激进化-保守化的转换,这一点也显示了绅士宪政主义运动强大的社会基础。
    
    辛亥之后
    
    当然,辛亥革命之后,社会政治格局确实逐渐发生了一些细微变化,这变化最终酿成历史大转折。但仔细分析或许可以看出,这场大转折也许不是辛亥革命带来的,而另有其深刻的原因。
    从1905年到1915年十年间,甚至于到1924年之前的二十年间,儒家绅士群体一直在社会中占据主流地位。因而从理论上说,他们本来有机会完成现代国家的建构。但是,他们没有做到这一点。相反,绅士群体反而趋向衰败,并变成日趋激进的文化与政治力量所欲消灭的对象。
    原因也许在于,儒家绅士群体的这一轮崛起,本身存在问题。绅士们崛起于平定洪杨之乱过程中,因而从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军事事功性质。可能由于此一特征,晚清绅士的精神世界乃每下愈况。曾国藩当然是晚清儒家重镇,但此后,李鸿章已无真正儒者气象,袁世凯更是一介武夫,不学而有术–张謇、梁任公对袁的评价都相当之低。他们普遍缺乏具有儒家道德和思想自觉的儒者,而是沿着功利主义的哲学一路下坠。正是这一事功派的徒子徒孙开始训练新兵,进而掌握了现代军事力量。
    当然,这个时代不缺乏具有儒家道德理想的思想者与整治实践者,康有为、梁启超、乃至张謇,都是这样的人物。他们掌握着观念的力量与儒家士人为核心的社会的力量。正是他们,构成了绅士宪政主义运动的驱动力量。李、袁等人如果对新政、立宪也作出过什么贡献,但这并非原创性贡献,而是实施有功。
    也就是说,晚清绅士群体中,出现了儒家理想与事功之间的严重分离。皇权秩序尚有能力把这两个整合起来。经过同治之变,皇权秩序已然灌注着儒家精神,成为儒家士大夫主导的治理秩序的象征。在此秩序下,儒家绅士还是一个整体,军人还是绅士,并尊重儒者。军事力量因此受到伦理与政治的有效控制。皇权秩序崩溃后,暴力就享有了崇高地位,军人得以突出于整个绅士群体之上,在政治上居于主导地位。而这些军人的儒家价值自觉是较为淡漠的,这样,暴力就逐渐堕落成为一种盲目的力量,变成军人实现私人欲望的工具。
    历史似乎故意与儒家绅士们开了一个玩笑:本轮儒家绅士崛起的因缘是军事,他们在平定叛乱过程中掌握了军事力量,凭此恢复了儒家士大夫与皇权共治之传统体制。但在皇权秩序崩溃之前,同样是军事力量让绅士们的权威大受损失。
    民国初年,绅士们的权威相对于晚清,大为萎缩。也因此,虽然没有皇权阻碍立宪了,但宪政主义的社会政治力量反而弱化了。晚清没有完成的立宪事业,此时的绅士们更没有能力完成了,他们一次又一次地表现出自己政治上的无能。比如,十几年时间内,他们竟然无法完成宪法的制定工作。立宪的滞后让他们的权威没有及时地制度化,政治上的无能也让他们的威望进一步流失。
    各种边缘性力量趁此机会兴起,有意无意地摧毁绅士主导的文化与治理秩序。从政治上看,同盟会中始终存在一股激进力量,这股力量在民国初年曾被其中的稳健派所抑制。但议会政治遭遇挫折,让激进派获得了崛起的机会。
    激进派现在也可以方便地找到激进意识形态的支持。辛亥革命之后几年,欧洲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现代性遭遇了最为深刻的危机,宪政主义和现代国家遭到普遍怀疑,宪政的声望一落千丈。此一危机反冲中国,导致儒家绅士群体坚守了二十的“宪政共识”破裂,欧洲各种替代宪政的反现代性的意识形态涌入中国,这些意识形态的共同特征就是激进。意识形态越激进,在失望、乃至绝望的边缘中国知识分子、职业革命党人中的信徒就越多。
    《新青年》所发起的新文化运动,就是这些激进观念促成、由边缘化知识分子发动的。因而,它立刻以摧毁儒家主导的价值和社会结构作为自己的目标。1924年国民党改组成为列宁式政党,则是上述激进心态与意识形态结合的产物。这个政党确立了以暴力摧毁旧秩序、构建新秩序的革命规划。
    凡此种种标志着,兴起于十九世纪最后几年的绅士宪政主义运动终于非正常死亡。中国进入革命年代–这当然是梁启超所担心的“大革命”。这场漫长的大革命在不同战线上先后展开,且日益激进。
    从性质上说,这场绵延不绝的大革命完全不同于辛亥革命了。辛亥革命更接近于传统中国的古典革命,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它发生于儒家绅士主导社会的时代。因此,它一经爆发,立刻受到控制。从这个意义上说,辛亥革命虽然经常被归功于革命党人,但其实,儒家绅士群体在这场革命中居功至伟:儒家绅士群体是这场革命的真正主体,他们也把这场革命控制在“小革命”的范围内,没有让它走向不断革命的恶性循环。
    没有了儒家绅士,一切就都根本不同了。革命不同了,中国也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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