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4日 18:45:25

上周四凌晨,我在看微博,一个朋友发帖消息,法新社消息,乔布斯死了。我就等着BBC新闻,后来死讯确实真的。和我想的差不多,微博上铺天盖地的悼念。
 
 乔布斯的酷
 
 
 交浅言深,是很尴尬的事情。我和乔布斯没什么交情,也没有崇拜之情,谈不了太多。对我而言,乔布斯最酷的地方,是他生父是一个叙利亚人。另外一个让我觉得很酷的是阿加西,是伊朗人的后裔。这两个国家都让我觉得很酷。叙利亚在我的印象中,是一个中东异类,如果你读它的历史,文化在中东偏于低调,却会感到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残忍。
 
 乔布斯的父亲是一个叙利亚人,很酷。
 
 在乔布斯生平中,最吸引的我的是他的身世,他生父母的爱情与命运,他的仁慈的养父母,他与妹妹的相逢。在乔布斯这些复杂的关系中,他应该来自卢卡斯的《星球大战》里的天空行者家族成员(Skywalker family),甚至他就是黑武士的真身安纳金(Anakin Skywalker),后来那位强大的达斯维达(Darth Vader)大人。很少有报道关于他与自己的孩子,但是我相信他一定会像达斯维达一样,为了自己的儿子,可以毫不献出自己的生命。对于一个沉醉于日本文化和禅宗的人来说,我觉得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甚至在他生命的最后日子,乔布斯每天吃午餐的时候,会和自己身体里的癌细胞,在加州太阳底下聊聊天。
 
 可惜这一切,都被苹果给毁了。我对乔布斯的兴趣不高,可能来自于对IT创业神话的反感。第一,很多IT大亨不读书,喜欢诋毁大学教育和学术。其实学术的滋味,就好像乔布斯的人生一样,用最大的才智的浪费来证明一个常识,其实我们只不过需要一个爱疯这么一个简单的玩意儿。这个过程中难的不是技术创新,而是你选择这种生活的态度,对于浪费安之若素,对于结果要求简单至极。
 
 第二,你知道在IT创业界,有很多布道家一样的骗子,你知道我说谁。乔布斯和这些人共享一炉香火,我总是有些不舒服。
 
 其实我也谈爱疯。在两周前,两家人在一起吃饭,小孩子在打架,我和朋友视若无睹,就在说爱疯。他说我怎么看爱疯。我说爱疯很好啊。
 
 与别人想象我的文人气息不同,其实自己是一个善用科技的人,惜时如金的人,没什么悠闲下来,抒情伤怀,一天慵懒的吟诗作赋的时光。基本上上洗手间,都要考虑抄近路,看着人多排队,自己就用残疾人马桶的做派,比如在机场用爱疯写专栏,看资料,用爱疯管理时间表。
 
 然而,我也有种愧疚感。
 
 我告诉朋友自己的愧疚感是这样。我去书店,常常看到很多精美的记事本,比如Moleskine旗下,一小本就10来镑,我喜欢,但舍不得买,一般都是三四镑,WH Smith或者Black n Red这种自产或者小牌子的记事本。不过,这不妨碍我喜欢那些精美的记事本,在特殊的日子,我会给自己买一本。
 
 爱疯是这些记事本的终结者。这不是一种美替代一种丑,而是两种美的自相残杀。我对朋友说,我总觉得应该要为这些记事本做点什么,但是又知道它们中绝大多数会消失。
 
 朋友指着刚刚干完一架的两个孩子说,一代人一代习惯,他们长大了,大概只会按键了。我一下子释怀了。这次回到纽卡斯尔时候,就带了一块墨回来,打算重新开始练书法,把自己这一代的事情给干完:用笔写字。
 
 至于乔布斯的伟大,顿时在我的心目中,变成了一个奇迹。因为他居然有着造物主一样的神力,把我与儿子在某种行为上彻底隔离开来,让书写转基因便变异为触屏按键。
 
 我是爱疯
 
 
 我也有一部爱疯。本来给家里人用,说不喜欢,就给我了。这个爱疯对我用处挺大,去年冬天,临睡前用它看完了《共产党宣言》。现在想起来,乔布斯和马克思大概都是一类人物,有点六亲不认,对于女性的热爱,与心中的轼父情结,相辅相成。
 
 我的专栏大概有五分之一是在这个爱疯上面写的,这个比例还在逐渐增加。我用爱疯的记事本,想到一段写一段,然后发到自己的邮箱,拷贝到WORD上,积少成多,就可以在等飞机、坐火车的时候,把一周的文字专栏给解决了不少。
 
 除此之外,为了节省上网的时间,我就用爱疯来浏览一些网站,免得对着电脑,屁股一沉,就是一个晚上过去了。
 
 当我用爱疯越多,发现自己越来越像它。比如,我现在每天必须睡满八个小时,否则,从生理到心理都会觉得空落落,想着抽烟,觉得身体某个部分发虚。这八小时的定额,就像用了一天的爱疯,必须要在临睡前把电池充满,留给明天一天的事情。
 
 而每天的生活状态,也许充满了电的爱疯差不多了。假如没有充满电,爱疯电池格就会很快地衰退下来,就好像我的精力。而电池满格的清晨,就是我睡眠充分的一日之初。明白了自己的一天大限所在,我在规划自己的时间上也变得谨慎起来。
 
 比如,我渐渐地习惯了不在十一点之前回复电子邮件,我知道一旦打开Outlook,发出第一份邮件,基本上这一天就会元气大伤,把神志最为清明的时段,献给了比打油诗还短的电子邮件,对于主要的事情是很大的干扰。
 
 所以,我一般会在9点到11点之间,争取干完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事实证明,我们每天的下班后心情,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天完成了一件重要事情,而不是一天干了若干件自己都不清楚的multiple tasks的。
 
 本周二,我要给学生上统计课,周一晚上睡得有些晚。于是,我用爱疯设置了五次闹钟,有狗叫,有火警,有平常的铃声,感谢苹果给了我这么丰富的选择。
 
 结果这一晚,我比爱疯还疯,失眠,干脆挺到了四点,似睡非睡地迷糊了三个小时,在6点和7点之间,所有的铃声都按时响了,起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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