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人大會議落幕,不少代表已經開始總結成績。評論員不忘提出,會議結束並非會期結束,代表的職責還有一年才屆滿。即使並非會期屆滿,人大代表也缺乏向選民交代的責任感。

人大代表回到原地,例必受到當地官員迎接,說一番會前準備充分,會上敢於發言等官樣文章,但鮮有要求代表要向選民交代會議情?。筆者只見到過一次人大代表的匯報會,那是在北京大學。其實,按道理北大代表根本毋須向學生選民交代,因為學生年年更換,到下一屆選舉的時候,他們已經換了一代新人,但作為代表,向選民匯報,這是責任與義務。

官員吹噓 應立存照

人大代表在會議上提出了什麼意見,官方的採納程度,必須由代表本身來交代。雖然官方公布數字,說提案落實的百分百,但水分很大,有些甚至是誘迫代表「滿意」。除了自身提出的意見及建議,還要向選民匯報官員的發言。各級官員中很多是人大代表,他們在有高層領導來聽會的時候,借發言吹噓自己的成績,代表就應該「立此存照」,將他們的承諾大肆宣傳,到時候讓老百姓來監督官員落實承諾的情?。

應用足人大賦予監督權

發揮人大代表監督政府的功能,不但於法有據,也是符合中國國情的。吳邦國在人大會議上高調說中國不搞三權分立,其實也沒有多少代表要求分立,但應該用足人大會議賦予的監督權力。人大代表是否履行職責,也要看條件,連成立辦事處接見市民收集意見都不鼓勵,實際上就是要求他們做橡皮圖章。

阮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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