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其雄(2010年档案图片)

詹其雄被控两项罪名

日本冲绳县那霸市地方裁判所任命的两名检察官周四(3月15日)正式起诉2010年9月在东海与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舰相撞的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

詹其雄被控“违反渔业规定法”和“妨碍执行公务罪”等。

那霸地裁声称,已经向身在中国福建省晋江市的詹其雄发送了起诉书。

可能无效

但照日本法律规定,两个月内起诉书如不能送达,起诉书就将失效、起诉状将被废弃。

日本共同社周四报道这一消息时说:“船长已回国,看来开庭审判是件难事”。

前年9月中日东海撞船、日方逮捕詹其雄和后来延长扣留期的决定等,激发了两国外交和舆论纠纷不断升级。

詹其雄同年9月27日在那霸地方检察厅“保留处分权”下获释并被遣送回国。

但事件对中日关系的影响不仅至今没完全恢复,而且日本国内对处理事件的前后矛盾司法手段的背景是否因司法机关受到外交和政治压力也一直存疑。

国内政治

释放詹其雄后,那霸地检去年1月决定不起诉詹其雄,海上保安厅则要求詹其雄赔偿巡逻舰修理费。

去年4月自由撰稿人山际澄夫向那霸检察审议会提出复查案件的申请。

作为监督检察机关机能的检察审议会作出“应起诉中国船长决议”。

去年6月那霸地检又决定不起诉,一个月后检察审议会再作出应起诉决议。

随后那霸地裁任命了两名律师作为检察官,周四该两名律师基于检察审议会的决议精神,向詹其雄提出“强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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