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苗蛮子 | 评论(0) | 标签:时事观点

喜欢围观,似乎是国人的一大“癖好”。对于国人这种劣根性,鲁迅先生在其小说《药》中,早就有过深刻的挞伐。而东莞日前发生的“老外施救,国人围观”事件,无疑向世人再次提供了一个鲜活例证。

5月4日晚,东莞一女子被当街偷包,一巴西男子出手阻止,反遭小偷团伙报复群殴,且身受重伤。其间,数十名路人在现场,却无人设法施救;而距事发地不到30米处的两名执勤城管,则以事发地不在其管辖范围为由拒绝介入。这样的遭遇让巴西男子寒心,他说下次碰上类似情况,不会也不敢再帮忙了。

宵小蟊贼当街偷东西,数十名路人在场却都没人阻止,反而让一个外籍人士单枪匹马出手相助。这对于现场围观的国人而言,无论如何都应感到羞愧。应当说,相较“都随身带刀”且“有十来个人”的小偷团伙,路人虽然人数众多但实际上处于弱势——每个在场者实际上处于原子化的孤岛状态,其力量是分散而微弱的,难以在短时间内迅速聚合而与小偷团伙相抗衡。但,这并不能成为路人集体沉默而卸责的理由,原因很简单:尽管面对强大的小偷团伙,要求现场者挺身而出或许不太现实,但偷偷地打个报警电话,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不过,对于现场围观的国人,显然不能就此断言他们是“道德冷漠者”,实际上他们也不是。如果能对现场者作一个人格调查,相信绝大多数人都可以称得上是好公民、好父母、好儿女、好员工、好同事;若换作是读者而非现场者,他们也会对此现象而感到义愤填膺。显然,人类固然有趋利避害的人性弱点,但也有爱人助人的美好诉求,而且我们有理由相信:人类伟大的爱心理当有更伟大的力量,突破自顾自利的藩篱。由是,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阻止了国人出手相助、甚至打个报警电话的善良冲动?

小偷之所以敢于疯狂作案,固然有利用人们怕打击报复的趋利心理,但更多的源于这样一种现实:由于小偷流动性大,不易被抓获,即使被抓也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赃物;而现行法规对小偷的惩治也多以拘留或管制了事,因而很难对小偷产生足够的威慑力。更何况在一些地方,执法者不作为乃至与小偷团伙串通一气,更助长了小偷团伙的嚣张气焰。以东莞来说,据街坊反映,殴打老外的这个小偷团伙已在当地盘踞多年,为患一方,且时常当街行窃,并对事主大打出手,乃至连小学生都未放过。尽管这几年东莞警方掀起多次整肃行动,可奇怪的是,貌似“严打”之下这些害群之马竟能安然无事,且活得滋润、羽翼丰满,这岂非咄咄怪事!

值得玩味的是,较之此前小偷团伙为患多年而警方“灯下黑”,处理本案堪称神速:事发后不到一天,东莞警方便通报称案件已侦破,两嫌犯落网。显然,我们从来不怀疑警方的办案能力,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案件的重视程度。而这实在又有着太多的偶然性因素,比如本案中的见义勇为者若非外籍身份,而是一名普通同胞,此事恐怕很难引起舆论关注,更难触动执法者的神经。这实在有太多的前车之鉴作证。

此外,由于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也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公众见义勇为的力量。现实中,“英雄流血又流泪”似乎已成为见义勇为者这一群体的悲情写照。甚至不妨说,在见义勇为这事上,人们越英勇,所受到的伤害就越多。显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公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并进而加剧了人们的不安全感。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是:抓小偷被打击报复后,如果小偷未抓到,受害人该找谁负责?正是此类问题让人们在面对小偷时,不得不做出理性的利益权衡。

可见,执法者不作为、小偷违法成本低,以及社会保障机制缺失,为小偷团伙的滋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也正是在这种环境下,公众原有的那一点点良善的冲动,渐渐消弭或收敛,以致变得麻木世故、胆小怕事,不敢再多管闲事。而巴西男子施救前后的心态变化,在某种意义上可说是国人群体心态的一个缩影。从中所折射出的,与其说是冷漠的看客心态,不如说是冷漠而丧失耻感的权力面相。进而言之,从两名城管所谓“事发地不在其管辖范围”的娇矜与漠视,以及本案所呈现的地域治理生态中,可以窥见一个时代世风丧乱的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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