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各种原因,开启于20世纪初的‘国民建设’工程没有能走得更远,五四运动之后,以‘斗争’、‘集体’、‘革命’为主轴的阶级叙事迅速替代了以‘民 智’、‘民权’、‘民力’为核心的国民叙事。国民建设成为一项未完成的工程。国民建设的夭折使行进中的现代国民重新被纳入组织、集体和国家的大叙事中,只不过取代传统家族组织的是政党组织、取代宗族群体的是阶级群体、取代传统国家的是政党国家。”

一个良好的政治体制不仅应当阻止“文革”这种剧烈的政治创伤,而且也应当阻止公权腐败,至少是阻止巨贪、群贪这种对社会具有重要影响的政治创伤。在总结历史和现实的教训时,人们从领导体制、意识形态、历史文化、经济体制等角度进行了反思,但国民角度的反思尚做得不够。国家与国民互相依存、互为一体。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政治体制刚建立的时候可能十全十美,但如果缺乏相应的国民基础,最终也会变得弊漏百出。反之,如果具备良好的国民基础,一种起初存在缺陷和弊端的政体也会在实践中不断变得完善。国民建设是现代国家建设的基础,国民精神是一种更加持久的政治纠错力量。

中国国民建设的开端

擦拭和映照历史之镜,近代启蒙思想家对于国民建设的重要性早有认识。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逃亡日本,痛定思痛,深感国之大患不在于直接迫害自身的保守势力有多强大,而在国民奴隶性之积重难返。他说道:“吾国之大患,由国家视其民为奴隶,积之既久,民之自视,亦如奴隶焉。”[1 ]国中虽有数万万之人,守国者实不过一家之人,其余皆无所不忍、无所不受、刺之不知、激之不动的麻木冷漠之人。这些人外不能“捍城御侮”,内不能“自布政治”。反观已迈入现代轨道的西方国家,它们却把国家看作是“君民共有之国”,君民如父兄,如子弟,彼此通力合作,共治国事,从而有一民即有一爱国之人。以中国一家之国敌西方数万万人之国,哪有不失败的道理?

基于这种认识,梁启超身体力行,自号“新民子”,创办《新民丛报》,力主“新民”之说,以提升中国人的国民精神。在他看来,“国也者,积民而成也”[2 ],“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3 ]。培育新民成为摆脱外来侵略、实现国家更始的根本手段。在参考英国、美国、日本等国的国民精神的基础上,梁启超把“公德”、“国家思想”、“进取冒险”、“权利思想”、“自由”、“自治”、“进步”、“自尊”、“合群”、“生利分利”、“毅力”、“义务思想”、“尚武”、“私德”、“民气”、“政治能力”等作为中国的新民之道。

在国运日颓、救亡图存成为首要任务的清季,梁任公的新民之说自然很容易赢得社会的共鸣。在他的倡导之下,形成一大批以国民精神相号召的救亡启蒙人士,同时,国民精神也得到前所未有的提振。迨到1905年左右,“国民”已成为国中人尽皆知的一大名词和行为准则。章士钊在描述当时的情形时说道:“近世有叫号于志士,磅礴于国中之一绝大名词,曰:‘国民。’”[4 ]清季重臣于式牧则对当时国民精神的蓬勃发展表现出几分蔑视和担忧:“横议者自谓国民,聚众者辄云团体,数年之中,内政、外交、用人、行政,皆有干预之想。”[5 ]

于式牧所言不差,批判的武器旋即演变成武器的批判,国民精神开始对现实政治形成强烈的冲击。这首先体现在始于1903年并持续至1911年的“保路运动”上。面对帝国主义疯狂掠夺中国的铁路权,且不说绅商和普通百姓实现了史无前例的团结,就连妓女、乞丐也都加入其中,出资认股,积极收归路权,民族自立、自强和团结的精神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而1920年10月25日天津《益世报》上刊登的一则报道,则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国民精神在平常人心中的普及:一名人力车夫与一个大学生模样的青年,不知何故当街发生争执,面对学生的肆意詈骂,人力车夫回答道:“吾与汝同为中国国民,怎堪如此辱骂?我虽然只是个拉车的,毕竟和你一样同属人类,同享人权。先生在学校读书,难道不知道人人平等的道理?”[6 ]“人人平等的道理”,正是国民之理。但通过“人力车夫”之口道出,的确反映了当时国民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另一方面,将贩夫走卒的一桩看似无足轻重的小事见诸报端,则反映了当时知识界对于“国民建设”的良苦用心。

但是,出于各种原因,开启于20世纪初的“国民建设”工程没有能走得更远,五四运动之后,以“斗争”、“集体”、“革命”为主轴的阶级叙事迅速替代了以“民智”、“民权”、“民力”为核心的国民叙事。国民建设成为一项未完成的工程。国民建设的夭折使行进中的现代国民重新被纳入组织、集体和国家的大叙事中,只不过取代传统家族组织的是政党组织、取代宗族群体的是阶级群体、取代传统国家的是政党国家。我们或许可以把此后“文革”等政治灾难发生的原因归结为“权力过分集中……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7 ]这种畸变的领导体制,或者归结为“制度建设滞后”的结果,因为据说“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事,甚至会走向反面”[8 ]。但问题在于,当时为什么没有能阻止畸变体制的出现呢?为什么没有能建立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的“好制度”呢?深层原因或许更在于“国民”,而不在于“国家”。设若清季民初的国民建设能走得更远,设若当时已经形成强大的公民社会,那么,纠正体制瑕疵的能力将会更强,催生“好制度”的力量将会更大,造成政治灾难的几率将会更小。国民建设的中道辄止对于此后的政治动荡实际上大有关系。

西方国民建设的启示

环视全球,中国的“国民建设”发端于西方现代性的撞击和启发。“国民精神”本来是西方民族国家用来理解中西方文化差异和建立自己种族与文化优势的准则,但被梁启超、孙中山等与西方有接触的近代知识分子所认识和仿效,通过“创造性翻译”的方式引入中国,成为建构中国自身现代性的手段。西方用来维系自身优越性的话语变成了东方赶超西方现代性的武器。正因为如此,较之于中土,西方“国民建设”的历史更悠久、星光更璀璨、积淀更丰厚。在公元前6世纪到前4世纪的斯巴达和雅典、罗马共和国近500年的太平盛世、中世纪欧洲诸城市共和国,以及西方现代性开端时期透出的缕缕微光中,都曾盛行着用“公民”形式来表述的国民话语,而亚里士多德、西塞罗、马基雅维里、卢梭等思想巨擘则代表了现代以前各自时代的典型。

不论上述思想家彼此之间存在着多大的差异,“公民精神”都是贯穿于其思想的连贯主线,这体现在:公民精神是维系城邦或者共和国不至堕落的关键。如果公民的精神出了问题,共和国也将腐化变质。那么,“公民精神”又表现在哪些方面呢?对此,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可堪勾画:一是公民自身的优良品质,体现在审慎、冷峻、勇敢、有判断力等方面;二是同行公民之间的和谐、平等,公民之间亲如“兄弟”,凡公民皆能在城邦的政治生活中“轮流充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三是公民与国家关系上的公共精神和奉献精神,好公民皆能全心全意地、充满效率地通过其思想和行动来奉献于共同体的福祉,通过这种方式,他不仅使自身受益,而且使国家受益。同时,所有这些思想家都不认为公民精神是天生形成的,而是“公民教育”的结果。那就是,公民必须积极参与共和国的政治生活和军事生活,通过公共生活来塑造其良好的品德,同时克制自己,不要把自己私人生活中的私心、奢侈、安逸等带入其中。

如果说上述思想家表明的是古典时代国民精神对于维系小型共和国所具有的重要性的话,那么,19世纪30年代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则把西方国民精神带入了现代,通过其对美国的考察和思考,表明了国民精神对于维系一个大型民主国家所具有的重要性。当法国尚在民主共和与贵族专制的泥淖中反复时,托克维尔获得机会到美国进行为期9个月的考察,意在了解美国这一新兴国家的民主制度到底是如何运作的。他旋即发现,支撑美国民主制度的实际上是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这是一个由逐步强化的个人观念、平等意识、结社意识、公共精神、权利观念、法治意识、自制能力等形成的国民精神的公民社会。在描述国民的国家意识和公共精神时,托克维尔不无羡慕地描述道:“在美国,到处都使人感到有祖国的存在。从每个乡村到整个美国,祖国是人人关心的对象。居民关心国家的每一项利益就像自己的利益一样。他们以国家的光荣而自豪,夸耀国家获得的成就,相信自己对国家的成就有所贡献,感到自己随国家的兴旺而兴旺,并为从全国的繁荣中获得好处而自慰。”[9 ]

然而,有点反讽的是,当历史转辗到20世纪中后期之后,曾经被托克维尔热情讴歌的国民精神却表现出持续衰退的趋势。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帕特南的长期研究表明,20世纪90年代之后,由于劳动力结构的变化、社会流动性的加速、家庭婚姻方式的变化以及现代科技的影响等原因,美国公民的投票热情稳步下降了、结社热情持续下降了、社交密度日趋衰退了、互助意识明显淡薄了,等等。近千万美国人已经不再像他们的父辈那样时刻准备参与作为公民的活动,不再像他们的父辈那样保持着高昂的公民热情。如在1980~1993年的十多年间,打保龄球的人数尽管比过去增加了10%,但保龄球的社团却减少了40%,美国公民变得越来越喜欢“独自打保龄球”,[10 ]国民精神所依托的信任、互助、参与、结社等精神越来越成为明日黄花。问题的关键在于国民精神的变化给公共政治所造成的影响。随着公民越来越淡漠于政治参与和公共生活,政治也越来越挣脱公民的掌控而落入精英和政客之手,曾经作为标志和象征的美国民主开始变得岌岌可危。

西方国民精神的兴衰表明了其对于维系一个共和国的良序运转所具有的重要性。西方的历史经验同时从正反两个方面昭示了梁启超等启蒙思想家所得出的结论:国也者,积民而成。国家的制度架构和制度绩效终归取决于其国民精神的发展程度。无论制度等其他变量何等重要,国民建设终究是现代国家建设和现代国家保持其良善品质的基础。

国民建设的当前挑战

赘言中西方国民精神的目的在于以之为镜,映照当下。时下的历史尽管翻过了改革开放前的沉重一页,在30多年市场经济建设的基础上,公民社会也已取得一些发展,但这并不意味我国的国民精神就已然成熟、国民建设业已完成。国民建设依然是一项未竟的工程。这不仅是因为当前社会生活中还表现出诸多与国民精神格格不入的现象,而且还因为国民建设的背景已迥异于前,国民建设尚须与时俱进。

厉言物质富裕与国民精神之间背道而驰的文献已不在少数,而社会信任的缺失、政治参与的冷漠、核心价值的匮乏、公共精神的衰落等问题也的确在变得刺目。改革开放十周年之际,邓小平同志在反思改革的得失时曾经指出:“十年来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对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抓得不够,教育发展不够。”[11 ]不论政治思想可能有多少种意涵,经济建设与国民建设的失衡发展却是不争的事实。时下,距离邓小平的讲话又过去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国民精神非但未见改善,反有更加恶化之虞。日益趋紧的医患关系、渐行渐远的核心价值、此起彼伏的暴力抗拆、形形色色的公权腐败,以及不断涌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既表明了公共治理存在的问题,更反映了社会资本的流失、国民精神的恶化。在谈到当下中国的核心价值时,郑永年先生所言不谬。他指出,中国还不是现代民族国家,中国还没有整合起来,因为缺乏有效的整合机制……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没有形成一整套核心价值,因为还没有把它提炼出来。[12 ]

国民精神厥如的同时,国民建设的条件更发生根本性改变。在许多学者看来,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可以同步发展、并驾齐驱,似乎市场经济发展了,国民精神自然也就发展了。实际上,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众所周知,亚当・斯密在作《国富论》以唤起市场经济的时候,还作《道德情操论》以提升国民的道德情操;约翰・洛克在作《政府论》以阐明自由主义之精义的时候,还作《论教育》以说明教育对于自由主义的重要性。因为他们都知道,缺乏道德约束的市场经济将会变成一种“坏的市场经济”。例如,欺行霸市、假冒伪劣、自私自利等。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建设,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基本成形,市场已成为调节社会生产和个体生活的基本力量。但是,从国民建设的角度来看,市场经济也是一把双刃剑:市场经济可以催生社会个体的主体意识、利益意识、契约意识、平等意识等,但问题在于,市场经济也可以摧毁对一个社会来说弥足珍贵的公益精神、集体精神、国家观念、亲情友情等。市场经济可以是国民精神的创造者,也可以是国民精神的终结者。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如果没有辅以相应的公民教育,它所催生的将不是现代公民,而是自私自利的唯我主义者。在现代公民与自私个体之间,我们还不能信心满满地肯定不会走向后者。

日趋升级的社会流动性也对国民建设提出了挑战,这是时代发展所提出的新问题。帕特南有关社会资本的研究表明,居所的稳定程度与公民精神的发育程度关系密切,稳定的居所可以促进公民之间的信任关系、互助网络和参与意识等。[13 ]流动性,就像频繁移植植物一样,会对其根部网络造成损害。流动者需要花费时间才能在新的地方扎根。频繁的人口流动势必造成社会信任程度的减弱、社会联结纽带的松弛、社会凝聚程度的下降和公共参与的衰落等。投照到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冲破了户籍制度的传统封锁而使人口流动变得汹涌如潮,市场的逐利性是驱动人口流动的持久动力。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人口流动是市场合理配置劳动力的表现,因此是良性的;但从国民建设的角度来看,人口快速和大规模流动却使国民精神的培育变得更加艰难。在艰难应对年复一年的民工流、学生流以及由于节假日而催生的游客流时,我们似乎还没有来得及想到大规模社会流动背景下的国民建设问题,更遑论形成明确的应对之策。

最后是多元化社会和后现代社会给国民建设所带来的挑战。市场经济打破了我国传统高度同质的农业社会结构,利益的分化发展带来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这给核心价值的凝聚和提炼增加了难度。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是,后现代生活方式的来临为国民精神的培育带来新的难题。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人们的生活方式将更加“个体化”、“私人化”和“消费主义化”。塑造后现代生活方式的最有力力量莫过于电视和网络。时下,这两种媒介不论在中国还是世界都成为个体生活的基本组成要素。尽管两者都使共同体的范围得到了无限的延展,甚至覆盖整个世界。但是,这种延展是以共同体的精神作为代价的。电视和网络使共同体变得更加肤浅和空洞。电子科技使私人甚至是个性化的娱乐成为可能,这种情况造成电影院、篮球场、舞厅、咖啡室等公共娱乐空间的衰落,社会个体之间的联系从而变得越来越松散。这是一种危险的趋势,早在近200年前,托克维尔就曾警告:“当人们之间不再有巩固的和永久的联系时,除非说服每个必要的协作者……否则是无法使许多人携起手来共同行动的。”[14 ]

所有这些问题最终都集中于一点:国民建设依然是一项未竟的工程。不仅国民精神的现状不容乐观,而且社会发展还给国民建设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如果我们的发展思路已不再一味定位在“经济建设”上的话,如果“社会建设”已成为继经济建设之后国家建设的第二个重要环节的话,那么,“国民建设”就应当是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和重要组成部分。否则,未来第三步的“政治建设”――如果在我国的国家建设顺序上合理的话――就会成为奢望,因为我们还没有为它的到来准备好社会基础。

积极推进未竟的工程

梁启超曾言:“欲其国之安富尊荣,则新民之道不可不讲。”[15 ]面对今日之中国,我们同样可以说,要使中国走向“富强、民主、文明”,则国民建设工程不可不继续。但是,在阐明国民建设的方略之前,再次廓清国民和国民精神的语义,或许可以使我们对自己所要推进的工程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国民一词,常常歧义丛生,涵义多端。近代初期以前,国民常被看作是“外国人”、“外邦人”。如魏源之语:“国民经营希利,算悉锱铢,亦多情普济之意。崇奉世主耶稣之教,舍身捐财,以招教师,颁文劝世。”[16 ]或者分别被看作“国”和“民”。如“而小钱禁令既严,制钱短少更甚,实于国民生计大有关系”[17 ]。或者被看作“普通百姓”,如康有为说道:“其鼓荡国民,振厉维新,精神至大,岂止区区科举一事已哉?”[18 ]“中国不亡,国民不奴,惟皇上是恃。”[19 ]显然,所有这些涵义皆非现代性意义上的国民语义,也非本文所指的国民语义。现代性语境下的国民乃指民族国家的公民,他不仅具有民族国家的公民资格,行使由这一资格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更为重要的是,他还有与这一资格相适合的精神,即本文所说的“国民精神”。举凡权利意识、自由意识、互助意识、国家意识、参与意识、自强意识等,皆属国民精神之道。国民只有具备了这些精神,人权才能得到尊重、权力才能得到公用、腐败才能得到避免、公序才能得到维护、公益才能得到促进。一句话,国家才能成为人民的国家。

要继续推进国民建设工程,固不能抛弃一切历史遗产而专事学习西方,这样势必造成南橘北枳的结果,必须合璧中西文化之精华以成就中国之国民精神。梁启超在释“新民”之义时提出:“新之义有二:一曰淬沥其本所有而新之;二曰采补其本所无而新之。”[20 ]这正是推进国民建设所必须采取的立场。更具体地说,国民建设必须立足本土,在淬沥自身历史的基础上,采他人之所长,补自己之所短。那么,中国国民建设工程有哪些重要要素可供淬沥和采补呢?准此,以下几个方面最为重要:

第一,“道德”建设,它是个体成为合格国民的心理基础。道德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私德”和“公德”。无私德不能自立,无公德不能合群。“私德”体现在个人的私人关系上,包括对自己的要求、对父母的孝敬、对朋友的忠诚、对家庭的和睦等;与之相对的“公德”则体现在个体的公共关系上,即个体在团体或者共同体中所具有的公共精神上。中国历史重于“私德”建设而疏于“公德”培育。梁启超在反思中国人的国民性时指出,通过圣贤所训示、祖宗所遗传,个人“有可以为一人之资格,有可以为一家人之资格,有可以为一乡、一族人之资格,有可以为天下人之资格,而独无可以为一国国民之资格”[21 ]。言下之意,中国人有私德而无公德,他们严于修身、齐家,但缺乏国家思想,难于公共治理。私德可以成就合格的个体,但如果个体处理不好群体关系,共同体就无法建立,社会就是一盘散沙。一个社会虽有无数洁身自好、廉谨良愿之人,但如果公德厥如,国家将无法立足于世界民族国家之林。因此,对于国民建设来说,私德与公德实不是对立的两端,而是互为一体的两面。只有严于律己,妥善处理自身与家庭、社区等周边群体的关系,同时又胸怀国家的人,才是一名真正合格的国民。要做好国民,首先要做好个人。

第二,“权利与义务”建设,它是个体成为完整国民的表现。道德仅及于内心,现代社会除有其道德的一面外,还有其法理的一面,后者表现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上。如前所述,国民乃民族国家的公民,具有民族国家的正式成员资格,与这一资格联系在一起的乃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英国著名社会学家T.H.马歇尔(T.H. Marshall)把公民身份权利(citizenship rights)概括为三个方面:以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作为表现形式的“民事权利”(civil rights);以选举权、被选举权、担任公职的权利等作为表现形式的“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s);以教育权利、医疗权利、最低生活保障权利等作为表现形式的“社会权利”(social rights)。在马歇尔的基础上,其他许多学者再加入“参与权利”、“环境权利”等。公民义务大致可划分为:以纳税、遵守法律等作为表现形式的“支持性义务”;以关爱他人和自己、尊重他人权利、关爱儿童等作为表现形式的关怀性义务;以志愿服务、公益服务等作为表现形式的“服务性义务”;以服兵役、协助维护治安等作为表现形式的“保护性义务”等。 [22 ]罗列权利和义务显然不是本文的目的,但享受或履行完整的公民权利和义务却是国民成为合格国民的前提条件。否则,个体无论在道德上有多完美,他都不成为国民。西方政治具有悠久的公民身份传统,公民身份权利和义务则是构建现代自由主义政治的基础。采补西方经验,对于推进我国当下的国民建设大有裨益。

第三,“公民参与”建设,它是兑现国民建设的现实途径。一个人可以宣称自己道德上的高尚程度,一个国家可以在文本或者宣传上宣称公民身份权利的完善程度,但道德高尚与否、权利真实与否、义务履行与否,却依赖于公民有序的公共参与和政治参与。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越高,政治的公共性程度也就越高,公权力也就越为人民所用。反之,公民越来越淡漠于政治,政治也就越脱离公民的掌控而落入少数官僚政客之手,国家之公器也就越成为腐败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积极的公民参与不仅可以提高共同体的公共性程度,而且可以提高公民个体的公共意识、权利意识、合作意识、参与意识等。公民参与是将道德、权利和义务兑现成现实的途径。就我国下一步的国民建设而言,激活已有的制度化参与渠道、开辟新的公民参与途径、普及公民的公共参与知识、培育公民的公共参与技巧当是建设的重点。

第四,国民建设还有赖于“公民教育”的完善。公民不是天生的,而是依赖于后天的培养。在西方公民共和主义的理路中,学校教育、军事服役、公共服务等都被看作是公民教育的基本途径。就民族国家大部分是民主国家这一点而言,公民教育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地位更加重要。我国已经建立起完整的学校体系,在公民教育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从公民教育的角度来看,公民教育的内容总体偏少,意识形态教化的内容总体偏多,这种做法弱化了公民教育的效果。在重视学校教育的同时,还必须充分重视社会在公民教育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志愿组织、互助组织等在教育和锻炼公民中的作用。

先贤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尽管我们已经告别了“民本”的时代而行进到了“民主”的时代,但其所表达的国家与社会意涵并没有过时。现代国家建设取决于体制的完善、制度的架构,但从根本上说,更取决于国民建设的完成程度。只有具备良好的国民基础,制度、体制乃至整个国家的民主建设才有最终的保障。从这一点而言,清季开启的未竟的国民建设工程非但没有过时,而且必须在变化了的时代背景下继续推进。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指望政治不致出现大挫折,社会不致发生大动荡,国家能够达至富强、民主、文明之境。

 

[本文为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号:10BZZ01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项目号:11JJD840006)和中山大学“985三期”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梁启超.戊戌政变记.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79.

[2][3][15][20][21]梁启超.新民说.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1、3、2、7、8-9.

[4]章士钊.章太炎“客民篇”附论.苏报,光绪二十九年五月八日.

[5]史和等.中国近代报刊名录.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216.

[6]沈松侨.国权与民权:晚清的“国民”论述,1895-1911.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3本,第4分册).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2002.

[7][8]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28-329、333.

[9]托克维尔,董良果译.论美国的民主(上).沈阳:沈阳出版社,1999:113.

[10][13]罗伯特・帕特南,刘波等译.独自打保龄球:美国社区的衰落与复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121、236.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87.

[12]郑永年.中国改革三步走.北京:东方出版社,2012:206.

[14]托克维尔,董良果译.论美国的民主(下).沈阳:沈阳出版社,1999:695.

[16]魏源.弥利坚国即育奈士迭国总记.海国图志(第16卷),1843:1667.

[17]吕�孙.请改铸钱钱疏.皇清道咸同光奏议(第38卷),1854:2050.

[18]康有为.请开学校折.戊戌变法(第2册),1898:21.

[19]康有为.进呈突厥削弱记序.戊戌变法(第3册),1898:7.

[22]托马斯・雅诺斯基,柯雄译.公民与文明社会.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69.

 

(郭忠华,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原载于《探索与争鸣》201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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