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和中共十八大同步,由大陸中央28部委聯手起草的《全國國土規畫綱要(2010~2030)》已完成初稿,即將上報國務院。該規畫將依據大陸未來20年的發展目標和環境資源承載能力規範區域職能,並劃定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牽動大陸未來20年的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投資布局。

     該規畫來頭不小,又稱「國土開發憲法」,由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主導,包括財政部、環保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28個中央部門共同起草。《中國經營報》報導,國家發改委和國土資源部正對規畫進行最後修改,完成後直接呈報國務院。

     位階凌駕3項規畫

     該規畫程序上經國務院審議通過後,將報請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後具有法定效力;當前執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畫》、《城市發展總體規畫》、《產業布局規畫》等的制定和調整,都將以此「國土開發憲法」為基本依據。據了解,除先前《物權法》外,大陸從未有一項帶有法律性質的文件草案,要求如此眾多中央相關部門共同參與,亦凸顯該法案的重要性。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嚴金明表示,目前大陸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包括《城市發展總體規畫》和《產業布局規畫》,無論法律上或行政規定上都未要求這兩個規畫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畫》進行,因此需要有一統領性的規畫,作為3項規畫制定的依據。

     報導說,「國土開發憲法」中相當重要一點就是實行差別化的國土開發策略,按照人口和環境來布局城鎮化。

     據了解,目前大陸多數戰略規畫都是根據一個戰略目標,通過任務分解式方法進行編制,其缺陷在於不能根據環境資源的承載能力進行安排;而新的「國土開發憲法」則不根據戰略目標進行分解,而是根據未來能使用的資源進行編制,依據能使用的資源和優化使用原則,對未來生產力目標進行測定,採取國際普遍採用的「由下而上」的邏輯思路。

     劃定禁止開發區域

     報導透露,「國土開發憲法」將包含「合理確定國土資源和地域空間開發的規模、強度、結構、布局和時序」等方面內容,用意在提高國土開發利用的效率和質量著力解決國土開發、利用、保護和整治的重大問題,當中相當重要就是實行「差別化」的國土開發策略,按照人口和環境來布局城鎮化。

     上述「差別化」具體內容為何?報導引述權威人士的說法表示,規畫草案將有可能劃定「限制開發」、「禁止開發」的國土區域,這將對未來地方經濟發展和國土開發產生重要影響。不過,他強調,最終如何表述還要視國務院討論通過的方案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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