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共迄今共開過17次「全國代表大會」,下月將召開第18次,但中共還開過兩次特別的「全國代表會議」。中共黨章規定,中央委員會「在必要時」可召集代表會議,「討論和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大問題」。

第一次全國代表會議於1955年3月21日召開,距中共八大召開還有一年半時間。會議通過了《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草案的決議》、《關於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的決議》等,主要是解決建政後首次黨內高層鬥爭問題。

第二次全國代表會議於1985年9月18日召開,當時中共十二大開完3年。會議通過了《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胡錦濤、尉健行、丁關根、朱厚澤、廖暉、王蒙等56人補選為中委,李長春、吳邦國、宋德福、賀國強、吳官正、劉雲山等35人補選為候補中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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