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中国四川省一家法院11月19日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绵阳民运人士李必丰12年监禁。这是外界所知中共十八大以后首例民运人士被重判的案例。有分析说,法庭判决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而当局给李必丰定罪是为打压报复他。

四川遂宁市射洪县人民法院星期一上午以与四川沱牌酒业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一审重判经商的李必丰12年,并罚款30万元。

李必丰辩护律师之一的马晓鹏介绍说,李必丰按合同办事,所谓合同诈骗没有实际利益受害人,不符合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不公平,李必丰表示要上诉。

马晓鹏律师对美国之音说:“从法律上讲,沱牌集团并不是一个适格的受害者,因为它的房产并没受到损失。这样判决非常非常牵强,对李必丰也非常太不公平。我们一定要上诉。”

今年48岁的李必丰曾因参与八九民运入狱5年,出狱后仍从事民运和工人维权,1998年再被捕,并以涉及6000元人民币的“经济诈骗罪”被判处7年。再出狱后,李必丰凭自己的打拼,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并着手房地产行业。同时,他还写些诗歌和其他作品。

据朋友介绍,李必丰多年来一直资助异议人士,包括四川成都天网创办人黄琦。去年四川知名异议作家廖亦武流亡德国,警方怀疑李必丰提供了帮助,多次传讯后再次拘捕他。不过,人在德国的廖亦武已经向媒体否认他流亡得到过李必丰的帮助。

天网创办人黄琦对美国之音表示,从任何角度来看,对李必丰判决都不成立,因此非常愤怒。

他说:“李必丰案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所谓的受害人。我们在十八大之前曾有过憧憬,希望当局在胡温下台后,能够顺应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或者逐步走向体制改革这条路。但是从目前继续罗织罪名,对异议人士进行判决这种做法来说,我们觉得这条路还很漫长。”

黄琦表示,中国那麽多贪官罪行严重也判不了多少年,而李必丰如此被重判,显然是因为政治因素,而且这也在形成一个新的令人担忧的趋势。

黄琦“当局作出12年的判决是一个非常重的判决。众所周知,在中国那麽多贪官污吏,当局对于他们自身的贪污腐败不清算,而对异议人士的打压持之以恒。现在新的趋势就是换用新的罪名,让一些判决显示出与所谓的政治案件并无关联。这种做法令应受到大家的谴责。”

李必丰的前妻蒋霞对美国之音表示,从证据来看,李必丰根本不构成犯罪,而对他重判给他的孩子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痛苦。

蒋霞说:“律师分析,他经济诈骗根本不成立。它要是经济案不成立,应该是有其他原因。对他儿子影响很大,他儿子今年才17岁,对他儿的影响,从思想等各方面都很大。”

李必丰的儿子在加拿大读书,因李必丰被拘捕,已无力支付高昂学费,最近准备退学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