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台湾一对男同性恋伴侣在2006年9月,依照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举行了婚礼,就是有两位以上见证人和公开的仪式,去年他们到当地的户政事务所去办理结婚登记,但是被拒绝,户政机关的理由是,必须是「一夫一妻」才能办理结婚登记,因为主管机关法务部在1994年有一个解释令,认定「同性结婚与民法的规定不符,不准登记」。但这对男同性恋伴侣不服,提起诉愿被驳回,再提起行政诉讼,高等行政法院的合议庭本来要在二十日就「是否准予登记」宣判,但临时决定暂缓宣判,合议庭的法官决定,将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

●台湾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为什么决定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宪法?难道「两个男人能不能结婚」的问题涉及宪法层次吗?

对,因为合议庭在审理中认为,这个案件涉及宪法上重要人权争议,所适用的法令也有抵触宪法的疑义,所以必须声请大法官会议就宪法相关条文作成解释。这对男同性恋伴侣的律师则解释说,目前台湾行政机关不准同性恋者办理结婚登记,主要是依据民法规定结婚必须是「一夫一妻」,可是他认为,一夫一妻制的价值应该是在保障「单一伴侣」,同性婚姻也应该包含在内。他认为,台湾的民法如果只规范异性婚,而没有规定同性婚,这违反了宪法的平等原则。合议庭显然也认为这些规定有争议,才会打算声请释宪。

●感觉上,同性恋者通常比较不顾世俗的眼光,敢于冲撞社会的禁忌,为什么台湾的同性恋者积极争取婚姻合法化呢?

台湾有一个同性恋者的团体叫做「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这个协会分析,同性婚姻没有受到法律保障,平常没事时可能不会有感觉,一遇到生老病死问题就会非常困扰跟无助,比如医疗代理权,当其中一方生病,需要有人签手术同意书的时候,最亲密的另一半在法律前却有如陌生人,没有权利代理,医院还是会要求家属出面。其他像是继承问题、同性家庭子女权益等,都需要同性婚姻入法,才能获得保障。

●其实在西方国家,同性恋者结婚的事,早已经见怪不怪了,这次造成轰动的这对台湾男同性恋者,他们是台湾第一对结婚的男同性恋伴侣吗?

这倒不是,其实不仅他们不是第一对,声请大法官解释宪法也不是第一次了,但这次是由高等行政法院合议庭的法官提出,代表台湾的社会氛围已经有所不同。台湾第一对男同性恋者公开举行结婚典礼是1996年的许佑生。 2001年的时候,台湾另一位同性恋者祁家威曾就同性脸婚姻声请释宪,但当时大法官会议决议不受理,认为这是「个人见解对现行婚姻制度有所指摘」,并没有说明有哪些法律或命令抵触宪法。十一年之后,释宪案卷土重来,结果会不会有所改变,台湾各界都在高度关注。

●台湾各界对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否支持呢?

民进党主席苏贞昌今天透过脸书表达「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他说,不能否认的,这对台湾甚或全世界,都是传统婚姻、法律观念上的一大革新;但任何重大变革的最佳情境就是配合重大时事,顺水行舟,因势利导。他说,真爱不分性别,他期待这个释宪案能成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契机。

天主教会台湾地区主教团主席洪山川总主教说,天主教不同意也不支持同性婚姻。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总会发言人许承道说,长老教会过去曾触及同性恋议题,却没结论,同性恋议题对他们来说,至今还是个奥秘。佛光山也不愿意响应这个话题。台湾许多家长团体和教育团体也大力反对,看起来这个释宪案即将在台湾引爆最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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