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保健产品公司日前将患有癫痫病的员工张华劝退。张华随后以”就业歧视”为由将公司告上法庭。广州市珠海区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张华的法律援助者表示,这是中国大陆首例法庭立案的“癫痫就业歧视案”。

杨占青是民间公益组织“深圳衡平”广州办公室的负责人,并为张华(化名)提供法律援助,他日前将这一消息发在网上。

本台记者周一晚间通过电话采访了杨占青。

他表示,张华原为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员工,担任销售工作。他平时工作认真努力,从来没有因为癫痫病影响过销售业绩。但是,公司还是以“为他身体着想”为由,将其劝退,让张华难以接受。

杨占青说:“他在单位工作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单位对他非常认可,认为他非常热情,各方面都可以,仅仅因为知道他有癫痫,不停劝他离职,他觉得比较委屈。”

本台记者周一晚间试图联系张华本人,但是他的手机一直无法接通,记者又致电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值班电话也无人接听,无法进一步了解详情。

杨占青介绍说,张华持有广州空军后勤医院的诊断证明,院方明确表示,他完全可以从事脑力工作。但是,张华所在公司不以员工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考核标准,而是预先假定某些人就是不适合某些职位,进而剥夺其就业机会,涉嫌歧视。

杨占青还告诉本台记者,张华为了维权,首先走了劳动仲裁程序;然后到广州市珠海区法院,以就业歧视为由,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五万元人民币。

杨占青说,他对张华赢得此案非常有信心,因为张华手中持有确凿的录音证据。

“因为录音里面非常清楚,对方完全没有觉得他在工作哪方面不胜任,或者说比其他同事差,反而说他是最好的,但是说他是癫痫,要他自己对自己身体负责,劝他回家,对方这种要求其实是强制地剥夺了他的就业机会。”

张华状告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一案,是中国大陆自2008年1月1日《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首例运用该法提起诉讼的涉及癫痫病人就业歧视的案件。

在美国纽约的劳工专家李强表示,这一案件如果最终能够胜诉,对中国大陆包括残疾人就业歧视及劳工权益侵犯等行为,都有警示作用。

李强说,由于中国没有强有力的劳工保障法,在招工用人方面,存在各种歧视现象。

“象工厂的招聘广告,很明显的歧视比如说只招女性工人,比如只招健康的,只招23岁以下的等等,都是就业歧视,整个就业歧视在中国很普遍。”

李强说,癫痫患者也应该算是残疾人的一种。中国当局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在税收等方面对雇佣残疾人的公司企业实施优惠等等,以此鼓励公司企业多雇佣一些残疾人。

但是,李强说,很多企业在权衡利弊之后,还是不愿意雇佣残疾人,这和“商人看重利益”有关,也和中国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有关。

“因为他发病可能会增加很多成本,而且发病可能会对周围人产生影响,中国没有这种文化去包容照顾有些疾病的人,而是去排斥,这个社会应该转变这种心态。”

据消息介绍说,中国大陆目前约有900万左右的癫痫患者。患者可表现为发作性运动、感觉、自主神经、意识及精神障碍。经过正规的药物治疗,约70%的患者其发作可以得到控制,其中50%~60%的患者经2~5年的治疗后可以痊愈,并能象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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