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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贵州一名12岁的女孩“嫁给”一个28岁男子,经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回应称,该婚约不具法律效力。

中国官方光明网报道说,贵州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陇脚乡大坝村的王阳和黄梅在2008年离婚后,大女儿小丹的抚养权判给了父亲王阳,由于王阳常年在外打工,小丹一直跟着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母亲黄梅带着小女儿到外地打工。今年1月,黄梅返回家乡参加自己母亲的葬礼,意外得知12岁的女儿小丹已经被卖到安乐乡,嫁给岩脚寨一名28岁的男子民二平。

黄梅求助媒体并报警,终于见到了女儿。警方调查称,小丹的父亲王阳有意把女儿嫁出去,暗地里找人给她寻找婆家,后在同村亲戚民文秀的介绍下,小丹到了岩脚寨。中国广播网报道说,贵州省政府微薄“黔办之声”星期五回应说,在看到“12岁女孩嫁人”的报道后,贵州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政府组织公安、司法、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对事件展开调查。调查发现,小丹与男方并未按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小丹在其母亲陪同下,也陈述未与男方发生过性关系。双方当事人家长私下达成的意向性婚约,不具备法律效力。当局已安排小丹到其母居住地附近的小学上课,并资助她完成学业。

现在北京的社会工作者熊女士对此评论说,

“我觉得这种现象还是和贫困有关,也可能确实有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总的来说,中国现在对儿童权利的保护还是特别欠缺。像这件事情,她的监护人肯定有责任,但是现在好像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去追究她的监护人的责任。这件事情,是媒体曝光了,官方才介入,然后说现在得到妥善处置。”

现在美国纽约的项小吉律师认为,中国目前在儿童保护方面面临严重的问题。

“儿童保护主要在几种家庭里会出现问题。一种是离婚家庭,一种是打工家庭,还有一种是刑犯人员的家庭。在这些问题上,中国政府都没有妥善的安排。比如对刑犯家庭,夫妻双双犯罪入狱,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由谁来监管,中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民政部门、学校对这个问题是个死角。打工家庭来说,也是类似的问题。”

项小吉律师指出,在文明社会,未成年子女不应被当作父母的财富,而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在父母没有尽到对未成年子女监管责任的情况下,国家应该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加强对问题家庭儿童的照顾和监管。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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