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中国对于性工作者的严苛法律和警察作为,导致严重的人权侵犯。虽然性工作在中国是非法的,但从事性工作的人和其他人应当享有同样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平等、不歧视、隐私、人身安全、不受任意拘押、法律前平等、法律正当程序、健康、以及最重要的:当上述权利遭侵犯时得到救济的权利。

报告指出:中国近几十年剧烈的经济社会变迁,伴随着不平等急剧升高,以及从事性工作的妇女大幅増加。中国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当前从事性工作的中国成年妇女约有4百万到6百万人。性工作在中国虽不合法,却非常普遍,不仅存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都会,也存在较小城市,甚至最偏远的农村小镇。性工作者揽客的场所通常包括卡拉OK 酒吧、旅店、按摩院、发廊,以及公园和街头。根据中国法律,性工作的所有面向都是违法的——包括拉客、卖淫和嫖娼。遵循其公开的禁娼立场,中国政府周期性地在全国大力执行“扫黄打非”行动。这些行动通常配合治安“严打”持续数周。在此期间,警方反复临检娱乐场所、发廊、按摩院和其他性工作可能存在的地点,并拘留大批被怀疑从事性工作的女性。性工作者最常遭遇的侵害,就是扫黄期间的警察暴行和任意拘押。报告指出:中国政府坐视性产业数十年来脱序发展,导致数百万女性以性工作为生;同时,却不改变对性工作的全面禁令,将其视为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社会丑恶现象”,列为可处罚款或短期拘押的罪行。

报告注意到:从事性工作的妇女受到警察各式各样的迫害;报告记录了北京地区性工作者遭受的任意逮捕拘押、身体暴力和其他虐待,并讨论助长这些侵害行为的全国性法律架构。一些女性性工作者向人权观察组织表示,警察对她们任意罚款、以用过的安全套指控她们、伪装嫖客性交易后再抓人,而且当她们的权利受到顾客、老板或公务员侵犯时,几乎不可能争取到司法救济。性工作者还要冒着因性行为而感染疾病的危险,包括艾滋病毒。

虽然这些做法大都违反中国法律和国际法,但政府却未曾尽力加以遏止,或者保障性工作妇女得到保健服务。接受人权观察访谈的妇女表示,她们也曾遭受公共卫生机构的侵害,尤其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的各地分支单位。她们所受到的侵害包括强迫或强制的艾滋病检测、侵犯隐私、对第三人泄露艾滋病检测结果、以及卫生官员的不当对待等等,通通都违反了中国法律和国际法所保障的健康权。

2012年12月,一些中国性工作者组织联合发起倡议书,呼吁终止暴力对待性工作者,谴责警方消极对待性工作者所受到的犯罪侵害。近年来,许多草根非政府组织和热心的维权人士已开始为性工作者提供小规模的外展服务。但中国政府一直箝制这群人权倡议者,严格限制他们的活动,并透过警察加以骚扰威胁。

人权观察认为:中国政府应当立刻采取措施,保护所有性工作者的权利。应当废除所有压迫性并且遭警察滥用的法规,停止“扫黄”这种歧视性的执法方式。其次,中国政府应当放宽对公民社会的严格限制——包括性工作者组织——容许他们依法注册,并在合法范围内自由活动。最后,中国政府执行艾滋病毒/艾滋病检测时应当遵守国际标准,尤其必须保障受检者的隐私和知情同意。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则指出:“中国警察对待女性性工作者的方式,好像她们不配享有人权。中国政府必须废除压迫性工作者的法规,惩办警方滥权,并停止压抑那些倡导性工作者权利的人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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