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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级人民法院称,该院微博管理人员“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

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发表声明,称微博管理人员“面对网上舆论不淡定,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

在微博发出的声明中,该法院表示“在领导发现后删除。我们对一线工作人员提出了严厉了批评。特此向网友和公众道歉。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要求编发信息的人员加强学习,不再犯类似错误。欢迎继续监督。”

先前,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在微博上回复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曾成杰之女曾珊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

曾成杰因非法集资的罪名被判处死刑,并在7月12日执行,曾珊质疑法院在行刑前未通知家人,在法院微博上质疑。

后来网友Fanhaoxin在微博上发出被他形容是形容法院 “冰冷回应”的截图,并说该微博在发表之后26分钟便被撤除。

曾珊受到了许多网友的支持,称其为“为父申冤”,随后在自己的微博上说“首先,为我这两天的不理智,误解了中级法院,特在此致歉!然后,感谢在一审的时候,你们给了我父亲说话的机会!最后,我们只想拿到骨灰,让父亲早日入土为安。”

有网友质疑曾珊是受到威胁而妥协,曾珊回应说“大家理解错了我不是妥协!道歉是因为我的微博可能给长沙中院其它无辜法官带来负面影响。”

她的感谢则是对“在一审时毕竟开庭审理给律师辩护机会。”

不过曾珊也说“但针对于长沙中院不通 知家属就执行死刑的行为和我父亲冤情无论如何也要讨要一个说法。”

(撰稿/责编: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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