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披露了夏俊峰案中两名城管的情况,文章提到,申、张两人死后当地政府给予了各90万元的经济补偿,并为申凯申报了“烈士名誉”,申凯的领导、母亲均否认申曾对夏俊峰有施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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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报道选摘内容:

申凯:1975年出生的申凯有着一系列骄人的成绩——16岁参军,9个月后入党。1993年,年仅18岁的申凯因表现优秀,被记三等功一次。19岁时,申凯退伍参加工作。2002年,申凯通过考试进入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这期间,他还获得了中央党校的本科文凭。2005年,他被提拔为滨海执法中队副中队长,2008年年初被提拔为中队长。同夏俊峰一样,申凯也是家中的单传“独子”。四代单传的申凯是全家人的骄傲,现在母亲提及这个儿子,就忍不住要拿出厚厚一摞的荣誉证书给记者看,上面是申凯在部队以及参加工作后获得的各种先进个人以及立功的证书。

申凯所在单位沈河行政执法分局领导介绍说,申凯于2002年内招进单位,表现一直不错,先被提拔为副中队长,2008年又提为中队长,在单位也曾立过三等功。“他如果真是那种动不动就打人的人,我们还会提拔他啊”?该分局的一位局领导说。关于多名目击证人称夏俊峰在街边遭殴打,李佩霞(申凯之母)认为这是谎言,“我儿子从来不打人,除非是别人把他逼急了。”

张旭东:张旭东的女儿和夏俊峰的孩子差不多大。他带着老婆孩子与年迈的父母、因病至今未婚的哥哥,一直挤在一处五六十平方米的房子里。张旭东有一个和夏俊峰儿子年龄相仿的女儿,生前和妻女、父母及重病的哥哥,挤在一套不到60平米的单元房里。

家属态度

据媒体报道,申凯和张旭东的家人称,两人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对被告人的行为不能谅解,宁愿放弃民事赔偿,也要判处夏俊峰死刑。

在法院对夏俊峰案的一审、二审判决书中,都提到这样的话:申凯、张旭东两名被害城管的家属“坚决不同意民事调解,对其行为不予谅解”。起初,去探望的记者买了一束花,他们尚能出面接待;如今,在城管局先期给予数十万元抚恤金,以追认烈士名分为后续条件的情势下,他们不再接待记者,最多只拿出一张市长参加儿子追悼会的照片;甚或干脆躲出去。

死者申凯和张旭东的家人在等待烈士称号的评定。他们换了电话号码搬了家,离媒体和公众远远的。她(夏俊峰之妻张晶)想去找受害人申凯、张旭东的家人道歉。申家四代单传,拒绝和谈的申母哭着打着,把她撵出家门。

政府善后

让申家觉得稍有安慰的是,申凯死后政府给予极高荣誉,追悼会上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刑凯亲自参加,沈河区主要官员到场,还为申凯申报了烈士。另一个让家属觉得安慰的是,政府给予申凯和张旭东家庭各90万元的经济补偿,还帮助家属安置工作和转学。

当地政府给申凯家90万元抚恤金,其中30万元给申父买了一套小房子,另60万元留给申母。申父依旧耿耿于怀的是,判决书上要夏俊峰支付的赔偿金并未得到,他通过网络看到网友给夏俊峰家捐款。

申凯父亲说,当时领导表态给申凯烈士待遇,但他说这个烈士待遇至今没有落实。申凯妈妈称,申凯的烈士名誉尚未下来,“要等他(夏俊峰)死刑执行。”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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