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微博

广东高院微博再提“子产不毁乡校”的典故

广东高级人民法院星期一(9月2日)发布官方微博,再提“子产不毁乡校”的典故。

微博称:#开网纳谏#【子产不毁乡校】子产不毁乡校,出自《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对于乡人聚会议政的乡校,然明主张毁掉,子产不同意,他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子产把乡校作为获取群众议论政事的反馈信息的场所,而且注意根据来自公众的意见,调整自己的政策和行为。

微博同时以长微博形式给出这一典故在《左传》中的原文以及现代汉语的译文。

“子产不毁乡校”出自《左传·襄公三十一年》: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子产不毁乡校”这一典故因广州公安官方微博星期六一则警告打击网络谣言不要扩大化的微博而成为中国社交网站热门话题。

虽然广州公安的微博很快就被删除,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星期一发布的最新微博显然是表达了对@广州公安有关微博的支持。

广东政法委的官方微博也转发了广东高院的这条有关“子产不毁乡校”的微博。

互联网上不少网民对广东省的态度表示支持并叫好,认为广东不愧是“开放前沿”,“走在天朝尖端”,但也有人指责“广东政法系统全面沦丧”。

有网民对当局打击谣言和微博大V的行动加以讽刺:“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

也有网民引《吕氏春秋》中子产杀邓析的典故指出子产虽然不毁乡校,但也同样不是对可能导致社会混乱的言论毫无作为。

此典出自《吕氏春秋·离谓》: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可胜数。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郑国大乱,民口讙哗。子产患之,于是杀邓析而戮之,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

(撰稿/责编: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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