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兴与美国政府达成的和解协议内容截图

中兴通讯近日发表声明,称美国政府以在2016年和2017年提交给美国政府的两份函件中做了虚假陈述为由,做出了“激活对中兴通讯和中兴康讯公司拒绝令的决定”。

那么,为什么是“激活”?因为中兴通讯在过去2年中一直处于缓期执行期间,美国政府之前已多次延后了禁令执行日期。在与美国政府的法律协议中,中兴的缓期条件要求该司不得提供与调查整改相关的虚假陈述,但中兴分别在2016年和2017年两次对美国政府提供了虚假陈述,违反了缓期条件。

2012年,中兴因向伊朗出口大量包含美国零件的通讯设备,违反出口管制协议而遭美国政府调查,并曾暂时停止了相关出口。2013年11月,公司高层在明知违反出口管制协议的情况下,在被调查期间,指示数个部门悄悄重启与伊朗的合作。为躲避美国政府的视线,该公司与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合作,将实际发往伊朗的通讯设备伪装成远东电缆运至中国的货物。

中兴分别在2016年11月30日和2017年7月20日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关于公司对员工内部处理的报告,这两封信函均声称已对名单上的涉事员工进行了内部处罚,并将之作为该公司已全力配合整改证明。但在2018年2月,美国政府要求尚在缓期期间的中兴公司提供进程报告,这时该公司才承认2016年和2017年上报的所谓处罚并不存在。

2018年3月13日,美商务部对中兴发出了将执行禁令的通知,并为该公司提供了一个回应的机会。2018年3月16日,中兴在回复信件中承认了对美国政府提供虚假陈述,但强调是该公司自查“发现”并主动告知了该司涉事员工未受处罚一事。

美商务部在下令“激活拒绝令”的文件中指,如果8.92亿美金都没能让中兴诚实面对美国政府,那就算再增加3亿美金的罚金也不会让他们真心整改。简而言之,罚款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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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兴通讯官方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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