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近日,贾平凹的《极花》获首届北京大学王默人-周安仪世界华文文学奖的新闻,让这部备受争议的小说再次引来关注。贾平凹在不同场合多次明确表示对农村男人拐卖媳妇的犯罪行为表示同情。他将女性视为一种资源,认为发达的城市“夺走”了落后农村男子的女人,所以那些贫穷的光棍没有其他选择,只得采取极端方式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财富”。

作家侯虹斌于2016年写的《贾平凹为何渴望一个拐卖妇女的农村能永续存在》一文深入分析了上述争议。

贾平凹《极花》后记​;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英明神武井架工

贾平凹曾是我很欣赏的一位仍在积极创作的当代作家,至少有两点令人佩服:一是,他早已功成名就,而且非常富有,但仍然保持了两年一部长篇小说的速度在认真写作。二是,他一直在关注各种社会热点,不断地挑战自己,也不断调整写作风格,这对于著名作家来说是有风险的。勇于尝试,很不容易。

然而,也正是因为写得多,写的题材宽泛,切入的又总是非常复杂而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这位著名作家的长篇小说中,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某种局限性。特别在刚刚出版的长篇小说《极花》上。

《极花》讲述了一件发生在中国西北的妇女拐卖事件,小说的主人公胡蝶无意间落入人贩子手中几经周折被卖到西北的一个小山村,她在那里经受了种种折磨后,公安部门营救了胡蝶。然而胡蝶的命运却因此而彻底改变,她变得性格孤僻,少言寡语,她经受着周围人的冷嘲热讽内心的苦楚与折磨,最终她选择继续回到被拐卖的地方……

小说不长,十五万字左右,有着我们从各种拐卖事件的新闻中所看到的标准配置:胡蝶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辍学让弟弟继续读书,她出来打工,被拐骗到穷困农村。被关在窑里,反复殴打,用铁链锁起来,一群男人合伙按住她让买她的男人黑亮强奸她,她激烈反抗。接着,胡蝶反复找机会逃走,都未能成功。最终,黑亮还是把她强奸了,过程中鲜血染红了整个坑,她几天根本无法下地。接着胡蝶怀孕,试图堕胎未得,最终生下了个儿子……

《盲山》电影剧照,该片讲述了被拐卖女大学生白春梅,一次次冒险出逃的悲剧故事。

而村子里,也仍然是常见的情形:一个村子妇女要么是拐卖来的,要么就相当于妓女从良或流亡等形式来到这个村的;长年的各种殴打、各种打断腿简直是家常便饭;有的被拐姑娘反复逃跑,有的甚至还为逃跑付出了生命代价。这个村里的人,尤其是男人,包括村长,都自动充当了这些妇女们的狱监;必要时,他们会一窝蜂地上,绑住这些买来的女人协助强奸,顺便摸两把。

所有人,不管是害人者,还是被害者,都认为这一切都是女人应得的。

当然,最后胡蝶逃走后又从世俗社会回来了,因为她在外面世界里受到的二次伤害,不比她在这个拐卖的村落里好多少。——这么看来,这是和现实世界当中的郜艳敏是类似的,郜艳敏不离开,是因为整个社会不仅一直在纵容着各种拐卖,而且厌恶她揭穿了真相,恨她揭开了脓疱。

作为长篇小说,这个题材,既好写,又不好写。好写,在于这种如地狱一样肮脏、腐烂、灭绝人性的故事,简单地铺陈下来,便足以惊心动魄,足以抵达人类所能想象的最恶的边界不好写,则是因为我们已从近些年来的新闻报导中熟知了这一类悲惨的际遇,一个作家,是要具有超越性的,他既要超越普通读者的想象力,又要超越他们的认识和思想。这并不容易。光是呈现恶还是不够的,他必须更深层地思考恶从哪里来,将到哪里去。可惜这一点,《极花》没有做到。

贾平凹/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

我知道有一些读者在看到贾平凹的采访后,看到他对女性的不尊重,很愤怒。这里先要澄清一点,艺术作品的价值观和现实世界的伦理,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并不是说对坏人有所同情,就一定代表作家的三观不正。陀斯妥耶夫斯基在《罪与罚》中的主角是穷大学生拉斯柯尔尼科夫,他杀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阿廖娜和她的无辜妹妹丽扎韦塔,作者对他亦有同情;但这不能推导出陀氏支持谋杀;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把一个出轨的女人写得百转千回,饱含深情,也不能说他赞同出轨。

中国的文学作品也如是,拿描写丑恶世界最拿手的《金瓶梅》来说,从西门庆、潘金莲、李瓶儿,到吴月娘、孟玉楼、庞春梅,以及各位亲友仆人,全是都各种各样的淫荡贪婪、轻薄下流,作者写来却觉得无限悲凉。后人亦用“读《金瓶梅》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来表达对这部巨著的尊重。甚至通俗的金庸小说中,各式各样的大恶人,哪怕杀人越货,性格也是复杂的,令人可堪同情的。

这些文学常识确实很幼稚。文学作品不是生活,不是不可以同情恶人,就算是十恶不赦,你也可以创作出他让人理解的理由,心痛的理由,体谅他为恶之不得不然,把人性深处的苦难和复杂揭示得更深刻。

在《极花》当中,黑亮及其整个村子犯下的这些恶行,贾平凹明确地给出了理由:“他们依赖着土地能解决着温饱,却再也无法娶妻生子。”因为没老婆,所以,整个村子不仅拐卖、绑架、虐待、强奸、轮奸、打断腿等等行为对女性,并且为了防止她们逃跑,在心灵上也竭力摧残她们?显然,这个理由,用来洗白这些恶,分量远远不够。

遗憾的是,贾平凹认为,这个村子的男人们是值得同情的。他接受了媒体采访,

媒体问:你有和被拐卖的女人接触过吗?

贾平凹:这个用不着我和这个女人接触,别人和我讲过这个女孩的情况,我比较熟悉。当事人带有自己的义愤。作为局外人,可能更客观一些。你不知道批判谁。谁都不对。好像谁都没有更多责任。这个胡蝶,你不需要怪她吗?你为什么这么容易上当受骗……

媒体:遭遇被拐卖,还要怪女性太善良?

贾平凹:我是说,要有防范能力,不为了金钱相信别人,就可能不会有这样的遭遇。这个人贩子,黑亮这个人物,从法律角度是不对的,但是如果他不买媳妇,就永远没有媳妇,如果这个村子永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了。
(见北京青年报专访《贾平凹:我想写最偏远的农村与最隐秘的心态》)

这种想法在他的作品也有体现。他在文中大量写了“那么多血,杀人啊”(黑亮第一次强奸胡蝶时,旁观的男人也吓坏了)“这个耳光非常响亮,我的嘴角出了血,同时肚子就刀绞一般地疼,在炕上打滚,两天不吃不喝”(黑亮第一次打胡蝶),这样的细节随处可见。但作品中得出的结论是“你不知道批判谁”“谁都不对”“好像谁都没有更多责任”“这个胡蝶,你不需要怪她吗?”等。这一切对妇孺犯下的罪行,最高的目的,不过是怕没有媳妇。

好的作品,尤其是写出人性深处最阴暗的作品,必须要做到:理解之同情。在这一点上,《极花》即便以胡蝶为视角看待世界,让她不断地自言自语,写出了她遭遇的各种伤害和苦难,实际上作品中缺乏了对胡蝶的理解与同情——不能理解女人为什么就不能为了某个落后村庄的不绝种勇于献身呢?“到头来一想,折腾和不折腾一样的,睡在哪里都睡在夜里”;更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村子的男人都没有女人愿意嫁过来,“窝在农村的那些男人,如果说他们是卑微的生命,可往往越是卑微生命的,如兔子,老鼠,苍蝇,蚊子,越是大量地繁殖啊”。

对于黑亮,他尽量写得很温柔了,可惜却没办法掩饰黑亮的残忍、无耻又无能,就算想为他辩解整本书也找不到他的一丝优点。这其实也是对“恶”的不理解。

为什么没有女人会嫁进这样的村子,为什么这样的村子灭绝了就对了,大家就早有了理由和答案:首先,这些村子极端重男轻女,女婴假如二十年前有的话,也已经被杀死过了;其次,这些村庄里的男人非常穷,非常懒,生活水平极低,黑亮家以前就靠他娘辛苦干活支撑,娘一死,有两个壮年男子的家庭马上穷下来了。当然,最重要的是,女人活在这里比牲口都不如,与地狱无异。我不知道贾平凹为什么想保留这样的村庄。

其实,我一向对中国的穷人状况有深深的体谅,也写过多篇文章谈到对阶级固化的担忧、并反对对穷人污名化。但以上种种,是建立在基本人权的基础上:穷富之间人格是平等的、尊严是平等的、机会(包括上升通道)也应该是平等的。但是,保证人人发一个妻子,则绝不在基本人权之列。因为你是为了享受交配快乐,而剥夺了别人的人权,是对女性的极大犯罪。希望这点最底线的共识能够建立,也希望女人除了繁殖和交配功能之外,更重要的是被当作人看待。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贾平凹就是文坛“侠军”的领军人物,无论在市场认知上,还是官方认可上,都是叱咤风云的;三十多年过去了,他仍然笔耕不辍,是整整一个时代的重要代表作家。他的长篇小说,我大部分都读过;但越来越难以认可他对乡村的眷恋和固执情怀。某种意义上,它们是一种自相矛盾而荒诞的行为。

贾平凹并非不知道乡村是何等凋敝,《秦腔》《带灯》《极花》等多部小说,写尽了农村(村镇)生活之苦,人们素质之低下,道德之败坏,乡村秩序之混乱;按理来说,这样一个对农村有着深刻了解的作家,又长年生活在大城市,属于这个社会上“看不见的顶层”,有悲悯心的话,应该是希望农村的苦难尽早结束,早点离开乡村来到城市,过上相对好一点的生活。

因为在城市,即便是农民工,还是比最穷的乡下要富裕一点的。年轻人即便找不到好工作,“但他们不回老家去,宁愿一天三顿吃泡面也不愿再回去,从离开老家的那天起就决定永远不回去了。其实,在西安待过一年两年也回不去了,尤其是那些女的。”(贾平凹《极花后记》)为什么,因为比起乡村,经济条件好一点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在这里,人至少活得像个人,没有那么多等级,没有那么落后、愚昧和残害,更不必说生物链最底端的女人了。从有些农村出来的女人,再有出息,在乡下连吃饭上桌都不让,还被视为有规矩。只要做过了正常人,谁愿意回乡当“非人”?

这些,贾平凹不是不知道,但他仍然特别渴望维护农村的永续存在。他《极花》接受采访时说:“农村的衰败已经很久了。我们没有了农村,我们失去了故乡,中国离开乡下,中国将会发生什么,我不知道,而现在我心里在痛。”

或许,这种文学家的痛,与底层的痛是不一样的。大城市是一个相对平等的地方,现代社会中时不时涌现出现老一辈作家们看不懂、看不惯的社会风潮,大量新鲜事物和观念是他根本无法接受的;比如男女平等、不婚不育、性取向多元化,还有更广阔意义上的人权、自由、法制,随便都能让他气得一个跟斗。

这些,再有钱有权,地球也不可能按他的心意来转。而在乡村,他们一直都是这种秩序中的最高等级,他们可以获得无上威权,虽然不必是直接的权力,但却在等级差序中享有最尊贵的一席之地。于是乎,享受了城市的便利生活和现代文明之余,也需要保留一些贫穷落后的地方和文化,以供缅怀和祭奠。

然而,现存的中国农村也已不是那个农村了。富裕的农村,无一不是因为能与城市充分媾合,并有大量村民打工积累下财富,也开始不买传统秩序、乡规民约的账了,这并不符合他们水墨画般的幻想,让他们痛心疾首、叹人心不古;而贫困的农村,倒是落后得颇得神韵,各种乡规村约也还能一级一级压死人,合乎口味,可惜又没有女人愿意嫁进来,弄得不得不靠拐卖强奸来苟延残喘。让这样的村落自然消失,让更多人的走出农村,过上稍好一点的日子,是大势所趋。

中国根本不存在那种淳朴、美好的传统乡村,从来没有过;我们的史学家、文学家们顶多也只写到富豪乡绅这一级别,巨大的贫苦被遮蔽了。以前不知道,也就罢了;在网络这么发达的今天,看到了真相,还有什么可缅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