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引林奕含语句均来自网友野栗枝子整理公开的pdf文件(名为《林奕含全部文章整理》),感谢她。

与过去似乎很常见的“女性为情而死”的模式不同,林奕含的死指向“因不堪受辱而死”。她的死是壮烈的前奏,随后,一些尘封已久的死被重新提及、审视。连死者家人都认为自己的女儿是“感情被玩弄”,传统悲剧叙事里往往有柔弱多情的女子,她们的死是男性的纪念品和勋章,以致于在他们的学术生涯纪念文集内还会洋洋自得提及曾有一位年轻多情的女学生为他而死(北大中文系教授沈阳性侵高岩案)。又有一位虽抗争日久却仍走投无路、在闹市的欢呼中从高楼跃下的年轻女性的死(甘肃庆阳第六中学吴永厚猥亵李奕奕案)。她们(也有他们)的死原是细浪,却在这一段时间内,因为种种缘故(包括居于高位、惯于扑灭受害者的上层机构一时来不及作出敏捷的反应)而涌起一股潮水。一些未死的幸存者,即便不方便公开说什么,也在她们的死当中得到巨大的震撼。

如果只是一位年轻女子自杀,那么并不会引起多少共鸣与波澜。林奕含以被命运眷顾的书写能力留下一部篇幅虽小却字字珠玉的作品,为无数感到痛苦但不知痛苦来处及因由的人作镜。只要不是太迟钝、成见太多,就不难被她的才华与力量打动。很多偏见认为,美丽又遭遇苦难的女性,必然柔弱温驯,但林奕含明明有非凡的力量。无论高贵冷静的评论家们如何揶揄她的死、批评她的作品,她确实地点亮了许多人的心与目。我们不能像邻国女子那样举着蜡烛上街抗议,但每一个从她作品里得到启发和触动的人,都得到了她递来的蜡烛。

“我有许多标本的「弱者的道德」——忍耐,躲避讲和气,希望大家安静些,仁慈些等等……但是我从来没有想做侠客”(瞿秋白《多余的话》),因此尽管怀疑某些规则,厌恶某些局面,却也坚持着“弱者的道德”,甘受“温默柔顺”的规训。沉默仿佛是合乎道德的优美姿态,在这个世界,遭遇苦难的人要么有绝对的智慧和力量,完美击杀对手;要么就应当“闭嘴”、“默默忍受”(昨天刚有一位好心的热情读者这样建议我)。

苦难像天灾,即便不是你的责任,也是你运气太差、不够聪明的缘故,喜欢好运气的人们会很厌恶地、躲避瘟疫一般皱眉绕开。林奕含也曾有过“标本的弱者的道德”,抵抗的姿态也被误解为如俯首饮水的鹿般温柔,美丽而遭遇灾难的人有原罪。她结婚、写书、参加活动、与读者交流,一字一顿表达意见,不为自救或自显。她知道自己不能被救赎,写书也不为控诉和愤怒,不过是“屈辱”“不优雅”的书写而已。她说:“我不希望任何人覺得被救贖。我要做的不是救贖誰,更不是救贖我自己。寫作中我沒有抱著『我寫完就可以好起來,越寫越昇華』的動機。寫時我感到很多痛苦,第一次書寫完成、來回校稿的後來是抱著不懷好意與惡意在寫。 ”(林奕含《我的痛苦不能和解》)她做了许多事才离开,樋口一叶因肺病而死时也不过二十四岁,本来生命的意义就不以在人世间逗留多久来衡量。

从混沌的痛苦中醒来并不意味着脱离痛苦,林奕含并没有找到冲破地狱牢笼的办法,因此她选择死亡。自杀都是以生命殉希望,“故凡能自杀者,必至诚之人也”(梁启超《国民之自杀》)。自杀不应赞美,而我无疑从她的死里得到鼓舞。而只要不怕死,一切恐惧都会消失。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类似的灾难、包括最近一起青年女性的灾难事件(Jingyao Liu遭性侵案)中,受害者都会执着于获得“道歉”。为什么“道歉”这样重要?是因为要界定灾难的含义,不是出于“失败的爱情”、“你情我愿”,而是随意发生的侮辱与掠夺。和平年代长大的人,以为“人皆生而平等”,一开始不大清楚世上有这样的不平等关系,没有记住鲁迅早说过的,我们国家新闻书写的习惯,一向是不假思索地玩弄女性、并且也不会想到自己乃是人民的喉舌(鲁迅《论“人言可畏”》)。没有人为我们作这样的启蒙。

在这样的世界,习惯侮辱、掠夺的一方,也常能得到祭品。当中不乏出于自愿的祭品,似乎得到了一些益处,也甘心作了他们的伥鬼。要他们道歉比向他们要钱更困难,因为他们更能理解金钱交易的关系,对于平等、尊重之类,则是向来不曾听闻。不论他们读了多少书、有多少顶耀眼的学术桂冠,他们也不曾是人。从前的人尚讲些体面,如今世道益发好,他们连人皮都懒得披上了。所以林奕含会说李国华是胡兰成的赝品,胡的人品才学已足令人恶心,却还有比他更荒唐的“读书人”。林奕含擅长譬喻,“肮脏画面化生成妙曼的譬喻句孵出来,然后喷发”(林奕含《歪歪与楚楚》),小说中这样包装的肮脏画面比比皆是,当然不仅是性暴力的场面。譬喻也是道路以目的年代的接头暗号,所以我认为林奕含伟大。

接下来的想法与林奕含没有直接的关联,但她写作的动机启发了我。人们习惯倾慕和拥护强者,这令人们感到安全。这里称的强者,不仅是说那些商业巨头,也指每一个小团体内居于上位的人。“就那么一个人,有什么好害怕的?为什么不抵抗、不逃离?”圈外的人往往这样质问,尽管他们就算在自己单位的小微信群里,也会对着领导说的任何废话排队发“一串大拇指”( ??? ??)之类的“颂圣”表情。封闭的团体内如果出现了受害者,往往没有人愿意为受害者说话,集体保持了惊人的沉默。虽然大家都有成为受害者的可能、也算不上既得利益者,但在自己没有受到切实的伤损之际,就意味着自己还有成为既得利益者的可能;一旦打破沉默,这种微小的可能也失去了。于是,我们的世界里只剩下愚蠢不幸的受害者,焚烧他们的尸体,比选择正义的立场容易多了。受害者已经出现,死去的要尽快烧掉;还没死的赶快想办法让他们闭嘴。道歉?万万不可以,道歉等于强者被抓住了把柄、留下了案底,也会带来不好的启蒙效果,平等和尊重这么美好的东西,下位者们怎么配得到?譬如,遭遇不公的学生想说话?不毕业哪有什么资格说话,关心公义是因为那人写不出毕业论文吧?(引自某学生事件中某老师的评论)同理,年轻人哪有资格说话,等成了业内强者、拥有话语权时(譬如大学教授)再说话。而能成为强者的,必然是不能乱说话、不能同情弱者的,因为同情弱者等于怀疑机构出了漏洞、强者道德有瑕,这是万万不能够的。

如果有人愿意说几句正义的话,其小团体里的人立刻会发出这样的怀疑:“你怎么这么天真?”“你是不是也和受害者有同样遭遇?”转发了反对拆房子的新闻,会有人怀疑:你家也有房子被拆了吗?没有,我只是不能无视无辜的哀哭。转发了陶崇园的新闻,会有人怀疑:你也被导师逼迫喊爸爸了吗?没有,我的导师非常好。既然没有这样的遭遇,那关你什么事呢?是不是拿了什么组织的钱?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只有纯粹与我们日常生活、所处群体无关的、道德绝对完美的人有了天大的遭遇(如杭州蓝色钱江纵火案),我们才突然找到一个安全的出口,尽情表达我们的同情与哀痛。林奕含死去之后的两年间,各种类似模式的不平、灾难、死亡,仍在不断继续。潮水有稍微高一些的时候,更多的还是死一样的微澜。我仍愿相信微澜下有暗藏的怒潮,有不会被遗忘的痛苦与死亡,有对公义的执着,有对丑陋强者的蔑视。不期待有什么救主帮我们荡平不公,在林奕含逝世两周年的夜晚,写下以上凌乱的句子,以示未曾遗忘。愿她安息。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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