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PN可能是国内开发者接触最多的东西了,对于开发者来说,使用百度查找资料会被同行“瞧不起”。对于回国的海外留学生来说,回到国内,也需要使用VPN与学校保持联系。但是自己私下使用VPN是否违法?请往下看:
01 使用VPN,罚款!
首先,VPN是什么,大家应该都知道吧…
VPN的英文全称是,Virtual Private Network,这是一种虚拟专用网络,或者再通俗一点讲,
VPN是一种中转服务;
当我们的电脑接入VPN后,对外公网的IP地址就会发生改变,
所以很多人利用VPN把自己的中国IP,变成一个其他国家IP地址,然后”翻墙“出去。
也正是因为这样,开发者使用谷歌查找资料前,或者国外留学生回国后,务必做的一件大事:
就是先在手机或者电脑上,
下载一个稳定强大的VPN工具…
来自广东的朱某某,正是VPN大军中的一员…
去年,他在手机上安装了一款名为”蓝灯“的翻墙软件,而且他还通过手机连接到家里的宽带网络,于是乎,从去年8月到12月,朱某某过上了一段,手机和电脑一起”翻墙“上网的爽歪歪日子…
最多的时候,朱某某一周内使用”蓝灯“,多达487次!
487次,看似很多,但是如果自己手机或者电脑时刻挂着VPN,那么,你每次解锁手机或者电脑上网,可能都算一次“翻墙”。
沉浸在网络世界里自由飞翔的他,压根儿没想到,
网警正在向他靠近!
今年广东公安执法开出的第一单行政处罚决定书,落在了朱某某的身上:
他被处以警告,
并处罚款1000元!
而处罚的原因正是,
他用VPN翻墙上网!
网警甚至厉害到,连”一周几次“这么精确的使用率,都查得出来!
而朱某某违法的最直接证据,
就是手机上的app!
这起看似普通的行政处罚,立马在网上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因为这是已曝光的:
首例!
与个人使用VPN有关的处罚!
与其说是被处罚,
实则更像是”杀一儆百“的作用!
02 翻墙比吸du罚的还要重?!
有人说,朱某某有可能是为了省钱使用了VPN破解版,才会那么容易被盯上;
但不管怎么说,被网警随机抽查给逮到小辫子的倒霉小朱,
内心是苦涩的…
而对于广大开发者或者留学党吃瓜群众来说,
内心更是绝望的!
回国留学生没有VPN,连选课、交学费都成问题…
有人表示,如果这样的话,岂不是上百万人都违法了…
甚至有网友还发现,吸毒才罚500大洋!
翻个墙竟然比吸毒罚的还重?!
就在小朱滥用VPN被罚了1000元后的第二天,广东公安2019年公布的第二号新政处罚决定书上:何某因为吸毒,仅被罚款了500元…
还有小伙伴们可能要说了:
不就是翻个墙而已么…
又没危害他人、危害社会,
至于这么小题大做么…
网警确实可以这么处罚:
因为,人家有法可依!
根据工信部公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
国际联网暂行规定》
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络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违反者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
白纸黑字的明文规定,加上小朱的亲测,都说明了一件容易被大家忽视的事:
在国内使用VPN,是违法的!
一旦被网警查到的话,
是要受到最高15000元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更是有可能面临刑拘!
近几年来,因为使用VPN而被”请去局里喝茶“的,可不止一人,广东的小朱前脚刚被罚,重庆的小黄后脚就遭殃了。
一份来自印有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公章的《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上显示:
重庆网民黄某因涉嫌”擅自建立、使用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成了违法嫌疑人,并被传唤到公安局接受调查。
有知情网友表示,这位重庆的小黄,并没有被罚款,只是被传唤;
出售VPN后果更严重!
去年10月,上海市一男子因出售VPN,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同样是2017年,苹果商店中国区下架了超过600款VPN软件。
其中包括一款国外VPN供应商的Express VPN。
在供应商博文中表示:
“包括自己在内的主要VPN应用”已经被苹果中国区的商店清除。”
文中还附带一封来自苹果官方的下架说明。
同时该供应商还表示:
“虽然中国区VPN程序删除了,但ExpressVPN仍然适用于中国以外的全球用户。”
各位国内朋友们都看到了,这一桩桩一件件的,无非就是传达一个意思:
以前,只是从技术管控层面,禁止使用VPN,
比如下架app而已;
但是现在,国家对于使用VPN的打击,
已经升级到”行政违法“的法律层面!
不是扣钱,就是拘留…
所以各位开发者或者留学生小伙伴们,“翻墙”有危险!
2019年刚开始几个月就发生两起和VPN有关的处罚通知。
想必今后,网警们在非法使用VPN方面的管控力,
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