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疫情沉寂了大半年的游泳赛场终于“复工”了,全国游泳冠军赛暨东京奥运会达标赛在9月27日正式拉开帷幕。

本来是一件挺高兴的事,但是大家的观感却因为这四个字显得不太明朗。

体能测试。

说实话,听到“运动员在体能测试上摔跟头”,大家的惊讶程度恐怕不亚于“五星级酒店厨师菜没洗干净”、“保洁阿姨不会拖地”。

新闻是这样的,27号晚上举行的女子1500米自由泳预赛中,王简嘉禾以15分45秒59的成绩打破亚洲纪录——预赛就破记录,这让人不得不对她在决赛中的表现报以期待。

但是在赛后采访中王简嘉禾透露,因为体能测试中成绩不达标,自己无缘该项目决赛。

无独有偶,全国游泳冠军赛结束了第一个决赛日的比赛,一共诞生了6个项目的冠军——而且比赛中出现了让人惊喜的成绩。

女子100米仰泳比赛中,傅园慧斩获预赛第一。

男子选手余贺新以21秒79获得男子50米自由泳预赛第一,刷新了该项目尘封七年的全国纪录。

争议就在于,成绩的创造者傅园慧、余贺新,包括上面说的王简佳禾均无缘决赛,而且原因都是体能测试成绩不达标——未进入预赛选手前8。

傅园慧体测排名11,余贺新体测排名9,王简嘉禾体测排名11,按规定均未获得决赛资格。

因为同样的原因,截止到28号13点,本届冠军赛已经产生了五位预赛第一却被淘汰的选手。

傅园慧体测排名11,余贺新体测排名9,王简嘉禾体测排名11,按规定均未获得决赛资格。

新闻看到这里,不少人都关注到了“体能测试”在本届赛事中的存在。

“游泳运动员因为跑得不快没进决赛”,这个理由就好比“语文老师因为不会教物理被辞退”、“粤菜大厨因为不会做川菜被客人投诉”,有点让人不知所云。

在@网易体育频道发起的投票中,“不合理”以压倒性优势遥遥领先。

“游泳第一名没进决赛是因为跑得不快”,显然,用“不能理解”已经不足以表达这其中的荒谬了。

面对这个结果,觉得有点无奈的不只是网友。当一个游泳远动员被问到“以后怎么办”时,他的答案是“跑得快一点”,而不是想象中的“游得快一点”。

众声喧哗中,对“体能测试”的讨论被推到台面上来。

体能测试测了什么,为什么会让这些专业运动员折戟?

事情要回溯到2020年2月27日,竞技体育司颁发了《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基础体能训练恶补体能短板的通知》,其中明确确定了各项目基础体能达标标准,并规定不达标者不得参加奥运选拔。

一起公布的,还有《国家队体能达标测试评分标准(2020年2月版)》,包括基础体能测试、躯干稳定性和上下肢左右侧力量均衡性测试以及板块体能测试三部分。

三项测试各100分,单项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240分者视为体能达标。

被诟病最多的体测项目大部分都来自基础体能测试,包括BMI指数、坐位体前屈、30m冲刺、引体向上、卧推,还有3000m跑等等。

回到本届全国游泳冠军赛中,“体能测试”的作用又体现在哪儿?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发布的赛事有关事项通知中就规定,本次赛事不同于以往,包括体能竞赛和游泳比赛两部分,体能竞赛甚至左右着游泳比赛的名次。

根据规定,预赛前16名的运动员根据体能测试得分排序,排在前8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当名单不满8人时,根据体能得分排序,减2录取进入决赛资格的运动员,直接进入决赛。

这就导致了文章开头说到的,出现了“五个专项第一因为体能测试不达标无缘决赛”的局面。

俗话说“一天不练自己知道”,受疫情影响,东京奥运会的备战周期拉长,体育总局强化基础体能训练,这在逻辑上看没有什么不妥。

那不妥之处究竟在哪里?

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评分表只对性别进行了区分,这意味着不同年龄和项目的运动员统一执行一个标准、适用一套评价体系——面对不同的竞技项目,这项举措无异于“一刀切”。

所有参加体能竞赛的运动员,在这份文件面前人人平等。就像中学时期三好生必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一样,想要在这种评价体系下达标,“全能”是唯一的出路。

因此体总评价体系存在的争议就在于,不同的运动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一刀切”的评分标准并不能体现这一点。让游泳运动员比冲刺和3000米,就好比让田径运动员比1000米自由泳——测试的意义有待考量。

美国国家体能协会认证的体能训练专家@Sirius煜评论此事称,在现有评价体系中评价出的,是一个全民综合发展的“人”——这和运动员是有很大差别的。除了一些要求综合发展的项目(比如铁人三项)之外,所有运动员都必须是“偏科”的。

举个例子,前一阵子苏炳添交出了13分38秒的3000米成绩单,被“众嘲”跑得慢;但让短跑运动员去测试3000米,这本身就像是“让法拉利去沙漠越野”。

他还提到,让游泳运动员测卧推,就像让一条鱼倒着游泳。正因如此,澳大利亚游泳队的一大传统就是尽可能鉴赏上肢推拉训练,以此增加上肢拉力的边缘收益。

“一刀切”的评价标准带来的风险,还有可能是运动员打乱自身的训练周期、增加训练的负担。

比如游泳运动员,他们在训练中需要压脚(老辈游泳人所说的“压脚腕”),目的是让踝关节韧带拉松压软,这与田径运动员对脚踝的训练要求截然不同,甚至是相互抵制的。

同样需要背道而驰的还有花样游泳,花样游泳运动员追求的就是双腿细长,这样在泳池里才够好看——但好看的代价就是,坐位体前屈不达标,失去上场资格。

更严重的问题是这种形体的改变很可能是不可逆的。

除了“一刀切”的问题,文件中各项目的达标指标也被人诟病,一定是“存在即合理”吗,也不尽然。

比如BMI这一条,我国把18.5≦BMI<24都列为体重正常范围,但是在体总文件中,BMI大于21.2只值一分。对于需要肌肉储备的项目来说,这个标准看起来很不合理。

体能测试中还提到引体向上,规定男运动员引体向上小于18个得0分,大于等于40个为满分。

对比之下,即使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体能标准》中,对引体向上的要求也只是12个及格、16个优秀。

体能的提升能对运动员的竞技水平有所帮助吗?答案是肯定的;但“体能测试达标”和运动员“达到奥运标准”之间一定存在正相关吗,答案却很难说。

“体能测试”所引发的抵制情绪,并非是针对“基础体能训练”本身,而是不赞同只用基础体能成绩来衡量运动员的专项比赛水平——尤其是当这种评价方式直接与奥运挂钩的时候。

用一套体能素质的标准衡量所有运动员,这看起来很机械。各项目要重视体能训练,这很重要;各项目在体能的训练和评价中要有自主性,这也很重要。

和“一刀切”比较起来,国乒的选拔方式就更加灵活。在最新的体能测试中,乒乓球队取消了3000米跑,加入了重点考察耐力、爆发力等与乒乓球相关的测试。

既遵循一套管理标准,保持整个评价体系的严谨和完整;又结合项目特色加入专项体能测试,使评价内容更“切实际”。

在考核球员体能素质的基础上,同样把专项内容纳入考察范围,二者共同决定球员的参赛资格。

或许这样的实践,会让现代化体育管理的路更加明晰、更被接受,也更使人信服。

因“人”而异的考核标准,才不至于让运动员顾此失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