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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可能以为我把标题写错了,按照美国航天员阿姆斯特朗登上月球那句话的句式——这是我个人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我应当说:“这是乌坎的一小步,中国的一大步。”一开始我的确是这么写的,然而写出之后仔细端详,又觉得不那么对头,就改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怎么就会觉得不对头了呢?
乌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村落,一群名不见经传的民众,在铁桶一般严密的社会控制状态下,为了维护被政府侵害的利益,不惜身家性命,以生命的代价勇敢地喊出自己的声音,甚至瓦解了六十余年来从来没有被触动过的基层政治权力结构,以汹涌的民情倒逼这种政治权力结构的上层不得不认可他们的自主选择……所有这一切,对于中国大地上无数个村落之一的乌坎来说,当然是前所未有的一大步,这一步的意义,将来会反复被社会学家、历史学家提及,甚至可以说,它将像当年的小岗村一样载入中国当代史。
然而,乌坎事件作为一个社会事件,将会以怎样的内容载入中国当代史?譬如,它是不是意味着中国执政集团探索出了解决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全新模式?它是不是会对中国改革的未来趋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它是不是意味着晦暗天空出现了通向自由、民主的一线曙光?
笔者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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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除非平庸到让人恼火却又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即使跑在街上乞讨的傻子也都强烈地意识到,中国已经到了必须启动政治改革,否则就将坠入万劫不复境地的严峻时刻。由于各级政府对民众利益的大规模侵害所导致的每年数以万计所谓的“群体性事件”,已经说明形势发展到了多么危险的程度。是的,所有群体性事件都被解决了,每年超过军费的维稳经费,再加上经营了六十多年的渗透到每一个角落的社会控制系统的有效运作,解决一小部分人“闹事”的问题,纯粹是小菜一碟。
这里所说的“解决”,当然不是说全部采取镇压的方式,也有以对民众诉求的妥协让步来化解的,所以我们才从国家宣传媒体上看到许多参与闹事的人在最终被解决以后涕泪滂沱地表示:“感谢党!感谢政府!”
然而问题恰恰出现在“解决”二字上。
《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决”词条有两个意思:1、处理问题使有结果:解决困难,解决问题;2、消灭(坏人):残余匪徒全给解决了。这两个意思在我们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都体现了出来,前者,安抚了绝大多数具有一般利益(例如被政府强行占有土地、被政府和开发商联合强拆房屋以及欠薪之类)诉求的人;后者,则“消灭”了群体事件中特别棘手的“挑头的人”,这里边当然也包括具有明确政治主张(例如要求惩治权力机构中的坏人,要求举行真正意义上的选举,要求新闻、出版、游行、示威的自由)的人。我们通常从国家媒体上看到的“解决”是指第一层意思的“解决”,第二层意思的“解决”一般都被遮蔽掉了,后来流行的“被”死亡之类不过是民众偶然从缝隙间看到的情景而已。
这就是说,“解决”仅仅是权力者的一种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现有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文化秩序。其实,谁都不想破坏现有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文化秩序,但是现在最严重的问题在于,所有群体性事件(这是个非常不严谨的概念)之所以发生,恰恰是现有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文化秩序与社会发展要求相冲突而产生的结果,这样,维护现有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文化秩序的“解决”二字,究竟包含怎样的意思,就很值得推敲了。
为了便于弄清这个问题,我们简略回顾一下乌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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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坎事件”始于2011年9月下旬,在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因在全国带有普遍性的土地征地赔偿、村财务、村干部换届等问题引发村民上访。“上访”是中国当代社会独有的政治语汇,指的是受到权力欺压的民众在无法行使公民权利制止权力罪恶的情况下,用古代皇权社会向上级权力机构或者青天大老爷鸣鼓喊冤的方式(古称“京控”,)反映问题和表达意愿。在长达三个多月时间里,就像所有此类形式的上访一样,乌坎村村民遭到了基层政权蛮横无理的威吓和阻挠,乃至于出动国家机器进行镇压,他们自己的代表人物“被”因“身体不适”而死亡,“和平游行”发展成为武力冲突,一方面是手无寸铁的村民,一方面是被大量调集的国家武装力量。为了争取权益,为了不被镇压,更是为了尊严,乌坎村村民在所有道路上都设置了路障,乌坎俨然成为了类似于水泊梁山的地方,官民到了生死相搏的境地,大量国内外媒体都聚焦到了这个普普通通的南方村落。
2011年12月21日,以广东省委副书记为组长、包括数名厅级干部的省工作组进驻陆丰,奉命解决乌坎问题,在此之前,广东省委书记指示:“必须直面和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工作组则以“民意为重、群众为先、以人为本、阳光透明、法律为上”的五项原则,直面乌坎村村民的诉求,经过与村民“谈判”(请注意,这两个字不是笔误),终于达成了某些协议性条款,据说当天村民们激烈的情绪就平和了下来,化解了一场迫在眉睫的危机——这就是国内媒体以及某些专家学者后来所谓的“乌坎转机”。
既然是转机,在社会矛盾空前尖锐复杂乃至于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今天,当然是一件值得欢呼庆祝的好事,所以,2011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以《“乌坎转机”提示我们什么?》为题发表评论,充分肯定了广东省委处理乌坎事件的做法,高度评价了乌坎事件的解决模式,文章称:“把握了群众利益的诉求点,也就把握了问题解决的关键点。”专家学者们也纷纷发表文章,说:广东省委工作组从肯定村民有权提出利益主张、到承认村民与政府进行利益博弈合理、再到放下身段与村民进行平等谈判,广东省委工作组对乌坎事件的处理超越了动辄使用治安机器进行压制的方式,为今后中国解决群体性事件做了有益的探索。更有人指出,乌坎事件的成功解决将成为未来中国社会管理改革的一个样本,中国的地方政府如果都能像广东省委那样,对弱势群体表现出这样的同情与开放精神,中国就有希望了。
我很愿意相信广东省委在这次解决乌坎事件中,的确展现了一种体恤民众诉求的精神,我更愿意相信专家学者都是真诚的,因为这块板结干涸的土地太需要滋润,中国太需要往前走了,人们(包括我在内)有理由为这场剑拔弩张的社会事件最终和平解决而舒一口气,也有理由陶醉在乐观的想象之中。
然而,越是在这时候越应当清醒,既不可以看不到乌坎事件和平解决的意义,又不可把这种意义轻率地夸大,否则,我们很有可能会把自己遗失在自己制造的幻象之中,看不到中国的现实处境,模糊对未来的观察与预期。
4
据说中国有一张改革开放的蓝图,按照官方说法,这张蓝图是由邓小平根据世界历史发展潮流和中国社会的实际状况亲自绘制的,所以邓小平又有“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称谓。尽管从历史辩证法角度说这个称谓并不严谨,而且有一种卡莱尔英雄史观的意味,然而在一个权威主义(我这里不使用极权专制主义这个词汇)国家,它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老百姓还是乐于接受的,歌曰:“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神话般地崛起座座城,奇迹般聚起座座金山,春雷唤醒了长天内外,春辉暖透了大江两岸,啊,中国!中国!你迈开了气壮山河的新步伐,走进万象更新的春天……”说的就是这件事情。
这件事发生的时候,中国社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呢?
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由两部分人群构成: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必须声明,我是中性地使用这组词汇的),你当然可以选用更温和更通俗的词汇,譬如:人民政府和人民群众(中国)、总统和选民(美国)、慈父和他的儿女(朝鲜),但是这种基本的政治关系不容否认。
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身份区别固然是权力地位,但是权力地位还应当有一种可供描述的物质形态,我把这种物质形态概括为:通过权力对社会资源(分为政治资源和物质资源两种)的占有。具体地说,统治者就是通过权力大部分占有或者全部占有社会资源并且向社会输送和分配这种资源的人;被统治者就是小部分占有或者完全不占有社会资源,只能等待统治者输送和分配这种资源的人。
1949年以后,中国由于实行废除私有制的社会制度,政府空前绝对地占有全部社会资源,民众在数千年历史上第一次成了完全意义上的无产阶级;政府随后就把这种对社会资源的占有作为统治工具,通过国家机器手臂延伸到每一个人面前。尽管1957年发生过惨绝人寰的反右派斗争,尽管60年代由于天灾人祸导致数千万人被饿死,尽管从1966年起发生过长达10 年在政府主导下的完全可以列入反人类罪行的社会浩劫,中国社会仍旧保持着令人咋舌的稳定,其秘密就在于统治者不仅完全占有社会政治资源和物质资源,还在于它完全控制和垄断了向民众输送社会资源的渠道,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对制度的任何反抗和脱离都直接意味着死亡,数以万计的“反革命”被国家专政机器肉体消灭就是例子。如果读者对上述描述仍旧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可以就近观察我们在这个世界上仅有的几个友好国家之一的朝鲜,它目前的状态就是我们曾经的状态。
这种状态当然很不好,但是它还不是最不好,这是因为那时候的社会资源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政治资源,物质资源还不具备商品流通的属性,因此它在全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还处在从属的附加的位置,表现在社会层面,我们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形:虽然权力高度集中,那个年代却很少有官员动辄贪污是数千万、数亿、数十亿,乃至于数百亿钱财的事件。权力特权虽然同时表现为经济特权(比如特供,豪宅,仆人),但更多地表现为政治特权,这种特权甚至强化到了一句话就可以为一个人(张志新之死就源于毛远新召集的一次会议,有人说:“干脆杀了吧!”于是就杀了。)或者一部分人定生死的程度。
邓小平描画改革开放蓝图的时候,中国社会仍旧在延续这种状况,所以他才能够设想在强大的政治管制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即:把长期以来被权力窒息的社会物质资源从政府手中解放出来,转变为活跃的社会商品,使其进入流通,在流通中增值,从而扩大整个社会的国民财富。一开始的确不错,我们赢得了从1979年到1989年整整10年健康发展时机,人民群众第一次通过诚实的劳动,从自然的经济运行中而非政府的赐予中收获物质成果,中国的经济奇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
邓小平不知道,善良的中国民众也不知道,与此同时,一个恶魔也被释放了出来,这个恶魔,就是掌握了绝大多数社会资源的无所不在的权力阶层——他们看到社会物质资源进入流通、谁拿到谁就可以发财以后,其本性中的贪婪和残暴就像流氓色鬼被美女激发起兽性的情欲一样被激发了起来,一开始利用价格双轨制进行“官倒”,继而把黑手伸进所有可以赚钱的领域,后来被称之为“腐败”的权力寻租现象就像从地沟里涌出来的污水一样,像燎原烈火一样迅速蔓延到了整个国家,每一寸土地都被熏染得恶臭不堪。
作为这种种令人发指的腐败行为的被动反应,人民群众不得不说话,不得不喊出自己的声音了,这就是1989年风波不可避免来临的内在原因。最高统治者做出的本能反应是保护庞大的官僚机器的有效和完整,这种愿望(所谓的“大局利益”)甚至战胜了他们对官员腐败的愤怒,就像一个父亲面对指责儿子无良的邻居一样,本能地觉得儿子虽然有一些恶习,然而这是自己的儿子,外姓人毕竟是外姓人,所以,高高举起的皮鞭非但没有落到儿子身上,反而把邻居打了个遍体鳞伤。结果,历史被拦腰截断了。
这是一个分水岭。儿子想,我天生就是一混蛋,反正横竖都得被邻居怨恨,索性不去管它,由着性儿折腾,并且更无遮无拦了;邻居呢?叫一声“苦啊!”没奈何,只好由他去,“我活我的,咱惹不起,躲得起,别让狗日的欺负死就算了。”这不是一句玩笑话,我说的是一个令人痛心的历史事实:自1989年起,由改革开放凝聚在一起的极为宝贵的民族精神,一下子松散了,崩解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退到了弃国家民族长远利益于不顾的低劣之境,掠夺与被掠夺成为了中国这出社会戏剧的主题,我们说权力黑化,我们说权贵资本主义,我们说中国社会正在走向全面溃败,我们慨叹说所有社会人群都在发生道德畸变、良知泯灭和人性扭曲,正是由此而起。
如果说我们面前现在还有一张图的话,也绝对不是邓小平绘制的那张改革开放的蓝图了,现在我们假设邓小平活到了今天,当他老人家看到这张图的时候,将会作何感想呢?他一定会拍案而起,怒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这是图吗?这是我那张蓝图吗?!”
那么,这是怎样一张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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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说社会资源。
众所周知,现在政府不仅垄断了几乎全部政治资源,也垄断了绝大多数经济资源,严密地控制了这些资源的流向。陈志武教授最近在一篇文章中指出,2010年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是3.9万亿元人民币,在GDP中所占比例为19.5%,狗日的美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在GDP中所占比例为16%,但是美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产品的财政开支高达73%,而中国政府这方面的财政开支仅占到25.5%!美国政府的行政开支在GDP中占10%,中国政府的行政开支却高达38%!这就是说,巨量社会财富都被政府自身消耗掉了,人民用血汗钱(仍然引用陈志武教授的数据:一年用于工作的时间,阿根廷1903小时,巴西1841小时,日本1758小时,美国1610小时,英国1489小时,荷兰1389小时,中国则高达2200小时,在全世界属于最高之列)豢养了世界上最庞大的官僚队伍,而这个群体却通过国有企业对国家和社会资源的垄断、对农村土地的强行占有穷凶极恶地剥夺人民的经济财富,限制人民的政治自由,世界上还有比这更诡异、更让人难以容忍的事情么?
陈志武教授还提供了一组数据:“从明中期到晚清,中国的财政税收基本是国民收入的3%左右,乾隆中期朝廷的财政收入在5000万两银子上下,相当于今天的95亿元;到晚清,朝廷收入是8000万至9000万两银子,不到今天的200亿元,跟今天国家一年3.9万亿元的财政收入比,当年的朝廷开支还抵不上现在的零头。那时候的朝廷的确糟蹋不了什么东西,充其量几千万两银子。可是,虽然现在一年的财政开支将近4万亿,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还很欠缺,行政开支、形象工程占了大头,花在国民福利上的钱只占小头。”
我们再看一下政府对农村的掠夺。中国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表明,从1996年到2007年,全国大约有1.4亿亩农村土地被各级政府征用,若按人均2亩才能维持农民的最低生存需要来计算,在这12年间,全国有近7000万农民因土地被占用而失去生存条件,与此相对应的是,地方政府的财政运行高度依赖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业的税收,这些收入占到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内外收入的50%-60%,甚至更多。
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在化学反应中,参加反应前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各物质的质量总和,换一句话说,在任何与周围隔绝的体系中,不论发生何种变化或过程,物质的总质量始终保持不变,只是改变了物质的原有形态或结构而已,被称为“物质不灭定律”。社会财富也是一种物质,社会过程就是物质的反应过程,不管这个过程是怎样的,其结果都将是它的总质量不变,只是改变了存在形态而已,也就是说,经过权力运作,本来属于全社会的财富并没有消失,只是改变了所有者,你的变成了我的,我的变成了你的,他的变成了我的和你的,我的和你的变成了他的……总之,社会财富的所有权发生了改变。据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国社科院等部门前两年的一份联合调查报告透露的数据,截至2008年3月底,中国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1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其中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这就是权力运作的结果,很神奇的结果。我觉得我把要说的话说明白了。
这只是宏观方面的状况,微观方面又如何呢?
前一个月,我为了给长篇小说补充素材,接待了一个来自偏远省份的朋友,请他介绍基层政权的运作情况,没想到这位朋友为我推开了一扇沉重的大门——至少在这位朋友的那个县,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等权力机构已经完全黑化了,蜕变成了赤裸裸的掠夺社会的分赃集团(为了节省篇幅,我不叙说细节),让人触目惊心的是,这样一个黑帮分赃集团,竟然作为横亘在社会之上的政治力量是不能被质疑更不能被反抗的。
这里边还有一种更值得注意的情形,尽管权力黑化已经成为了目前中国社会带有普遍性的现象,然而,如果出现底层民众反抗,为了维护整个国家政权的稳定,上一级权力仍旧会像我们说到的那位父亲一样,明明知道自己的儿子作恶多端,鞭子也不会真的落到儿子身上,挨打的最终还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这一点,无需多么复杂的考证,也无需举出更具体的例子,只要看一下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从来不报道群体性事件就知道了;只要看一下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回避官员们的劣迹就知道了;只要看一下他们总是着意表现全社会歌舞升平就知道了;只要了解一下出版管理部门对反腐败题材作品出版的严格限制就知道了;只要从被意识形态管制和过滤过的电视、电影、戏剧、美术对严酷现实生活的大规模回避就知道了。
结果呢?
结果出现了“乌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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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坎事件的发生和所有群体事件的发生一样,带有必然性,这是官僚特权阶层对社会财富占有和人民群众反占有之间的剧烈斗争,用学者的话说,是两种政治力量的“利益博弈”,这种博弈在一定意义上是你死我活的,所以,在这个事件的前期,我们才看到残暴的镇压,才看到民众的鲜血,才看到民众代表人物的“被”死亡……这是目前中国权力者解决所有此类事件的常规套路,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然而,凡事都有命数,我们偏偏在广东省遇到了乌坎,偏偏在乌坎遇到了一大帮为了利益和尊严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人,结果冲突和对立的双方都没有退路可走了,为了政治大局,“乌坎事件”戏剧性地出现了“转机”。我们又回到了开头。
“转机”好还是不好?当然好!好在哪里?好在两个地方——
第一、如果没有广东省委书记那条极为重要的指示,而是让全副武装的公安武警里三层外三层围困乌坎,然后派驻工作组强制村民“唱红歌”,强调“人是要有一点儿精神的”,一直让你们丫的唱到吐血,唱到相继倒地而亡,不同样也会出现“转机”么?所以我们必须为广东省委的这种向民众利益妥协的精神鼓掌。事实证明,向人民妥协不丢脸,相反,那些试图通过权力的精神控制,抑制人民内心诉求的人,是一定要丢脸的,甚至可以预言,即使你现在还有条件利用强大的统治力量维护着面皮,历史也总有一天会把它彻底剥掉,露出你的真实嘴脸,这在世界历史与现实之中是有先例的。
第二、如果乌坎人民没有“砍头不过碗大的疤”的视死如归精神,见到鲜血就瑟瑟地抖起来,一出人命就把脑袋缩到脖子里,赶紧派人求情说:“政权由你们建立,土地你们拿去,钱财你们贪污,我们再也不说什么了,一句话也不说了,我们懂得顾全大局。”甚至像吴思先生考证中国历史时发现,中国民众有一种到关键时刻“出售英雄”的品性,把自己选出来的带头人绑了送官,说:“都是丫让我们干的!”还会有这样的转机么?不会有了。乌坎毕竟是乌坎,乌坎人民毕竟是乌坎人民,他们首先是准备去死的,然后才活了下来,才出现了转机。因此绝对不要小看“转机”两个字,它浸透了乌坎人民的热血与生命,它的实现全部都渊源于把尊严看得重于生命的人的信念,这种信念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
“陈行之,你说得挺好,就这样说下去,你再给咱们说一说第三。”
遗憾的是在我这里没有第三了,在我看来以上两点就足以概括“乌坎转机”的全部意义了。如果非要说什么第三,那也不属于“好”的范畴,而是一种预警,一种提醒了。我前面之所以认为乌坎事件的解决对乌坎人民来说是一大步,对中国来说却仅只是一小步,是因为如果你把这个事件放到更广阔的社会政治背景中去考察,就会发现很多往往会被忽略了的东西。
乌坎事件只是目前中国每年数万群体性事件中的一个,这个事件的独特之处在于,掌握着国家武装力量的人在最后关头约束住了动武的念头,化解了这场一触即发的社会危机,其中缘由,一方面是我上面谈到广东省委领导的社会治理理念的进步,另一方面也不能排除这里边有很大程度的对局势(这与我上面说到的第二点即乌坎人民的坚强意志有关)进一步发展引起国际国内舆论反应的考量。更重要的是,从对乌坎村反映出来的问题的处理中,直至目前,我仍旧没有看到广东省委乃至于更高层对事件的核心内容(对不合理政治秩序和社会管理机制的质疑和反抗)做深入的研究和考察,在更深刻意义上思谋和敬重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政治发展思路,我没有看到这个。这就是说,对乌坎事件的解决,仍旧是技艺性而不是战略性的。
纵览全国,你会发现有一种耐人寻味的现象况,几乎所有群体性事件的“解决”都是对对象的“解决”,解决者自身并没有被“解决”。我们可以做这样的判断:不管一个社会事件的最终结果如何,就其在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位置来说,它仍旧停滞在原点。具体到乌坎,这一震惊中外的事件的解决,尽管它在某些方面显示出了不同的意义,但是就其基本面来说,与任何一次反抗违法占地和强拆事件的解决在实质上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我们无法认为“乌坎的一小步”是“中国的一大步”,中国并没有迈出这“一大步”,她还在等待人民的进一步成熟,她还在等待历史进一步创造机缘。
当这个机缘来到的时候,当精明的而非平庸的、当有远见卓识的而非目光短浅的政治家,把乌坎事件以及类似的社会事件所显示出的人民的智慧和经验,作为最重要的社会政治因素纳入到改革的蓝图之中,其中最实质的部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和民主(体现为宪政),真正意义上的人民自治(体现为选举制),彻底改变权力进行社会控制的单一职能,把各级政府转变为人民服务的机构而非掠夺人民的工具的时候,我们才可以说中国迈出了一大步。
现在她没有迈出这一步,她还在等待。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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