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2月8日上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重庆副市长“王立军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

以下是财新网记者整理的王立军调任重庆后三年多的行踪及工作简历。

2008年6月,王立军从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任上调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务,正厅局长级)。

2009年2月,王立军升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09年3月,王立军被任命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此后,王立军领导并实施了重庆市大规模“打黑”行动,引发各方高度关注。

2009年底,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为被控为“黑社会”头目的犯罪嫌疑人龚刚模辩护时,被重庆市检察院以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批捕。此后,重庆市检方起诉,李庄最终被判刑一年半,引起全国公众和法学界广泛关注。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点到12月31日凌晨1点,经长达16个小时的庭审,李庄案件一审休庭。2010年1月8日,李庄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不服,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罪。2010年2月3日,李庄案件二审开庭,李庄当庭认罪。事隔六天后,2月9日,李庄终审宣判,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0年底,王立军关于公安机关或警察主动起诉媒体记者的“双起论”引发广泛争议。当时,王立军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第22次会上讲话称,要“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提及公安机关或警察可起诉“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被称为“双起论”。

王立军在讲话中称:“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

2011年1月14日,王立军在重庆市被补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1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刚刚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王立军再次为“双起论”辩护。王立军称,这是一种理性维权,过去警察往往用公权力或自身行政权力来解决问题,今后警察实际上可把自己和媒体及需要维权的对象放在一个平台上,这应该是法治的进步。

此后,北京律师李庄又被重庆检方指控涉嫌在代理刑事案件时有违法犯罪行为,并称其有漏罪,将被重新提起公诉。

2011年3月29日晚,重庆市官方称,北京律师李庄遗漏罪行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已移送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重庆官方称,“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后,重庆江北区检察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并向重庆江北法院提起公诉。2011年4月19日,李庄“漏罪”案在重庆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李庄被指控涉嫌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协会成员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共计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11年4月22日,被称为“李庄案第二季”的李庄漏罪案准时开庭。公诉人称,李庄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质疑。因此,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

在公诉方撤回起诉后,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复核证据后认为,李庄被控的涉嫌妨害作证罪的事实存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之规定,重庆江北区法院决定对李庄不起诉。此后,“李庄案第二季”宣告结束。

2011年5月27日,在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52岁的王立军以54票赞成全票当选重庆市副市长。当时的重庆市官方网站显示,王立军当选副市长后,负责分管公安、国安、司法、人武、信访、政府维稳工作。

当时,官方对王有一个约800字的评价。该评价称,王“政治立场坚定,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处事公道,执法公正,要求自己严格,群众口碑好”,而“不足之处是,工作有时要求急一些,批评人不太注意方式方法”。

2011年12月4日,王立军被北京邮电大学聘为兼职教授。在受聘仪式上,北京邮电大学校长方滨兴指出,王立军教授不仅是一个“铁血警魂”的警界铁腕,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学者。

2012年2月2日上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近日,重庆市委决定,王立军不再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以副市长身份分管联系经济领域工作。

今年2月2日下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又发布消息称,近日,重庆市委决定,王立军不再兼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调整后,王立军负责教育、科技(知识产权)、环保等方面的工作。

2月8日,财新记者查询重庆市政府官方网站发现,重庆市政府领导分工表显示:

王立军作为排名末位的副市长,分管的工作包括:教育、科技(知识产权)、环保、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体育、民防、园林、参事、文史、修志工作。

同时,王立军分管的部门(单位)包括:市教委、市科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民防办、市园林局、市政府参事室、市文史馆、市志办、市教育考试院(市招生办、市自考办);同时,负责“联系”重庆市科协。

2月5日,据《重庆日报》报道,重庆副市长王立军到市教委、重庆师范大学调研,了解重庆市教育工作情况。

王立军首先来到重庆师范大学调研,参观了该校校友会堂、校史馆、生命科学学院、图书馆等。调研结束后,王立军在市教委听取了教育工作汇报。

王立军在调研后说,作为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后,既要分管教育、科技,又要分管工商、环保等,微型企业的发展、环保的压力,每一项工作对自己而言都是新的挑战,也是很好的学习锻炼机会。

2012年2月8日上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重庆副市长“王立军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

附:王立军简历

王立军,男,蒙古族,1959年12月生,内蒙古阿尔山人,省委党校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一级警监,教授,研究员。1987年12月入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

1976.07—1978.02 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林业局天池林场知青

1978.02—1981.03 解放军00419部队文书、秘书、调度

1981.03—1982.12 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林业局职员

1982.12—1984.04 辽宁省铁法市(县级)商业局职员

1984.04—1989.09 辽宁省铁法市(县级)公安局民警、晓南派出所副所长(其间:1986.06—1988.07辽宁省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政法专业学习)

1989.09—1992.02 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晓南派出所所长、大明派出所所长

1992.02—1993.11 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3.11—1999.12 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1992.09—1994.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干部专修科管理专业学习,1993.08—1996.07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5.09正县级)

1999.12—2000.08 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0.08—2002.12 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1.10—2002.10 美国加州大学MBA远程教育学院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2.12—2003.05 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03.05—2004.11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4.11—2008.06 辽宁省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04.09—2006.04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EMBA]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6—2009.02 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务,正厅局长级)

2009.02—2009.03 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09.03—2011.05 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5—2012年2月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分管政法工作;兼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据人民网报道,王立军被任命为副市长后,分管公安、国安、司法、人民武装、信访、维稳等工作。

2012年2月2日,重庆市副市长,不再兼任重庆市公安局长,同时不再分管政法工作,转而分管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工作。

王立军曾任中共党的十四大、十六大代表;现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月8日上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重庆副市长“王立军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

(来源:财新记者常红晓据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日报等相关报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