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智障女,每天需要母亲喂饭

福建龙岩漳平25岁的智障女,每天需要母亲喂饭。

福建龙岩漳平52岁村民陈正试拟了个草稿《无法养终,把女儿捐献给国家》请人发到网上,声称要活体捐献女儿器官。记者采访时发现,陈正试及其儿子都嫌这个智障女儿拖累一家人的生活。村支部书记陈天相表示支持陈正试这么做,村里大部分村民也都赞成。(2月29日东南网)

这是一出实实在在的悲情戏,“残忍”中透露无奈,“狠心”中隐含怜惜。父亲欲将已抚养至25岁的女儿活体捐赠,惊诧之余不得不让你我发出如此的疑问,何以至颠簸不破的虎毒不食子道理给破了?从报道中不难揣测,显然,这绝不是生活的辛酸所致。

在这父母亲的眼里,捐赠智障女儿,一是可以实在的减轻家庭负担,为老两口松口气,再说自己都已“渐入黄昏”,如此亦可以解决女儿未来谁来抚养的问题,二是考虑儿子的实际情况,私心点讲也不忍心将这个“后遗症”继续拖累儿子,三是迷信点说希望女儿来生可以投胎做一个正常的人。

诚然,这样的想法与观念是站不住脚的,一者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国际上看亦违背《智障者权利宣言》,因此,无论置换在联合国下的任何国家或地区,都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二者从爱护生命的伦理道德上看,也是不得人心的。

记得美国前总统布什曾针对植物人特里·夏沃发表的声明说,“我们的社会、法律和法庭在考虑问题时应该从爱护生命出发”。诚然,甭管政府,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保持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与爱护。三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文明社会已是大势所趋,且从我们对猫狗熊等动物的悲悯之心愈重的现实看来,如果我们对一个鲜活的人的生命置若罔闻,而尚且称之为“次优选择”的关注猫狗等生命,这无疑是一个极端掉入另一个极端,也是可笑与错误的。

虽如此,你我亦不能对着该父母亲大发责难与口诛笔伐,否则,这又是一处错误。简单的道理就是换位思考与将心比心,虽然人人都可喊生命诚可贵,你我皆知如此做法违背法律伦理,且也能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对该父母亲说教,但是,当你我置身于相同的现实处境时,也难免做出同样的抉择。

如此一来,谁来化解这法律伦理与现实处境的纠结呢?不由得忆起2005年有类似之处的“智障女子宫被切”一事,即,坐落在现实境地,理智上看来是有一定合理性的,然而,在情感与法律伦理上却又很难逾越的。因此,窃以为政府应当承担起化解的角色。据数据统计,在我国现有人口中,因各种先、后天性疾病引起的智残、智障人数已达1300万左右,由此看来,这是个任重又亟需解决的问题。政府一方面要加强智障人的权益保护,另一方面需完善医疗救助机制。只有如此,才能避免类似悲情戏的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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