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支柱按:请问国家计生委和广东省计生委,计生委让采取什么节育措施就采取什么节育措施,这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对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权”?缴纳社会抚养费满5年并结扎满5年才给孩子落户,否则只能当宠物狗养,这就是我国的儿童权利?定期环孕检落下一次,就得自费并务工回千里之外的老家去开计生证明,这样的“计划生育服务”是一种妇女自愿接受的社会福利?
(记者 苏婵)今天(2012年3月3日)上午,东莞市人口计生局做客“阳光热线”,就夫妻选择避孕方式、缴纳社会抚养费、如何开具计生证明等热点问题与广大听众和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东莞阳光网“阳光问政”平台对此次节目进行了视频、图文直播。
“首选结扎”不等于任选避孕方式
节目一开始,听众陈先生就打进电话称,他分别和两任妻子都生了一个孩子,现在想给小儿子户口,却被告知必须先让现任妻子结扎。陈太太觉得自己只生了一个孩子,怎么都不愿意去结扎。可是不结扎,孩子户口就上不了,夫妻俩天天在家里为了这事儿吵架,闹得鸡犬不宁。
对此,东莞市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陈少基回应,陈先生之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现在再生一个,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算生育二孩。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部分市民对于“首选”存在误解,以为可以任意选择避孕方式,实际上有明确规定“首选”应当是在计生部门指导下的选择,而非任选。
东莞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方泽槐表示,无论上环还是结扎都是有效、便捷的避孕措施。是否采取这些措施,要视个人身体情况而定。市民可到计生机构或县以上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如有不适宜上环或结扎的情况可让医生出具证明,在征得当地计生机构同意后便可选择其它的避孕措施。
交社会抚养费、结扎满5年才可入户
网友叶小姐在“阳光热线”网络专栏上留言,称自己在寮步有投资过百万的公司,且在该镇拥有自购商品房及房产证。她和两个孩子现在想入户东莞,但其中一个属于计划外生育。她听说生育二孩的家庭要入户东莞,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和结扎满5年。5年前,她在原户籍所在地按规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可直到1年半前她才在东莞的计生机构进行了结扎。那么,她的计生情况是否满足入户要求呢?
东莞市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陈少基说,叶小姐的问题涉及到违反计划生育处理期的计算。凡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处理完结未满5年者不能入户东莞。
处理期的起始日期一般按照开具处理决定书的具体日期来计算,但考虑到部分农村地区的相关档案不一定完整,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征收抚养费的收据日期和落实节育措施(结扎)的日期来计算。有人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一般按照第一次交钱的日期来计算。叶小姐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日期满5年,但结扎的日期没满5年,因此依然不符合入户东莞在计生方面的要求。
定期参加妇检无需回乡开计生证明
来自江西的网友李轶晨在东莞阳光网“阳光问政”平台上发帖,她说自己办理入户东莞的手续,莞城街道办要她去老家计生办开具一份计划生育证明,说明她未婚、未育、无抱养、未违反计划生育,还说无需东莞出具任何资料凭户口本就能直接开具计生证明。可是她回去后,老家的计生部门却说因其在外打工不了解情况,所以需要东莞先开证明然后他们再盖章。
“我问老家的计生部门,要在东莞的那个部门开证明?他们先说单位,我说我和单位只有劳动合同关系他们怎么能证明我的生育情况呢?他们又说,那你去所在的街道办开吧。我回东莞去找莞城街道办,可他们的说法还是一样的。我该怎么办?东莞江西来回两趟,车费不说还耽误工作。”李轶晨在帖子中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东莞市人口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科科长苏锦权指出,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出具婚育证明或者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市计生局为新莞人积分入户时办理计生证明出台了系列便民措施,相关表格在各社区(村)均可获取,也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如夫妻双方同属一个县(区),仅需户籍所在地出具一份证明即可。如新莞人曾经提交过相关计生证明,无需回户籍所在地再次办理,但需要至少每半年参加一次居住地计生机构组织的妇检。
来源:东莞阳光网http://news.sun0769.com/dg/sh/201203/t20120303_14567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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