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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江勇振


胡适生前留下的最后一张照片。

二十世纪前半叶的中国,能引领一代风骚、叱吒风云、臧否进黜人物者,除了胡适以外,没有第二人。正由于胡适是二十世纪中国思想界的第一人,正由于胡适是当时中国思想、学术、舆论界的领袖、宗师与巨擘,所以胡适的一生也是用来管窥二十世纪前半叶中国学术、知识、舆论界最理想的透视镜。


胡适

公民
  强调参与、公德心与公益的公民共和主义可以被曲解、操纵和滥用,以致使国家社会凌驾于个人之上,把人民变成了螺丝钉、工具。

胡适17岁时在上海所编的《竞业旬报》里所连载的“金玉之言”,大半是取自于美国人马奎克所写的《真国民》中所配的格言。 胡适在翻译这些“金玉之言”时所作的取舍,其实跟绝大多数近代中国人所作的取舍是合辙的。当然,胡适在留美以后,就与这种心态分道扬镳了。美国学者高哲一说近代中国从西方汲取来的公民理念,是偏颇于一面的。这也就是说,公民理念在西方有两个方面:一是侧重于个人的自由与权利;另一个则侧重于具有公德心、热心公众事务的个人,透过参与、奉献,来履行其对国家社会的责任。前者可以称之为自由主义的公民理念;后者则常被泛称为公民共和主义(civic republicanism),它强调参与、公德心与热心公益,这就是高哲一用来诠释近代中国政治思想史的线索。

这种强调参与、公德心与公益的公民共和主义可以被曲解、操纵和滥用,以致使国家社会凌驾于个人之上,把人民变成了螺丝钉、工具。也正由于如此,高哲一所用的这条线索非常有诠释力,它不但可以把近代中国政治思想史,从清末以后各种政治势力在宣传、灌输、运动、组织人民这一方面找出其连续性,同时,他也可以用它来解释自由主义在近代中国的命运。这也就是说,那侧重于个人的自由与权利的自由主义的公民理念,为什么不能在中国生根?换句话说,如果从梁启超开始,包括青少年时代在上海求学的胡适,中国人就已经被某些特定的维多利亚时期的美德——公民共和主义下的公德——所镇住,则自由主义在中国,从一开始就既没有沃壤,也没有耕耘的园丁。

问题是,高哲一的“公民共和主义”可以解释近代中国许多人物的想法,特别是政党的党义与行为,但并不是全部,而且有简单化了的弊病。个人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从后现代、后结构主义的角度来看,一点儿都不干净利落, 而是盘根错节、 难以归类定位,它可以游离于现代化了的“法家”“儒家”理念之间,更可以附丽于西方自由主义、公民共和主义,甚至也可以附丽于开明专制与法西斯主义的理念。从这个角度来说,胡适所谓的近代中国思想的维多利亚时期,从梁启超到《新青年》,其实也应该包括上海时期的他自己,就是这种糅杂、游离最好的几个范例。

爱国
  从胡适的角度看来,他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根本就没有荣誉心。更严重的是,对这些麻木不仁的当代中国人谈这光辉灿烂的历史,根本等于是对牛弹琴。

胡适在上海时期所崇尚的维多利亚时期的美德之本,就是爱国。他从1908年底到1909年初,在《 竞业旬报 》 所发表的四篇白话论文中说,独立所以是一个美德,也正由于国家是个人独立最终的受益者。 “因为一人能独立,人人能独立,你也独立,我也独立,那个祖国自然也独立了。”

当时的胡适心目中的传统中国,是一个灿烂的文明。他说:“先说我们祖国的科学。以前我们中国,讲起各种科学来,哪一门不发达得早?”他又说:“比如我们中国最有名的是那些道学家所讲的伦理,我们断不可唾弃了去,务必要力行那种修身的学问,成一种道德的国民,给世界上的人钦敬。”

如果中国是应该爱的,如果那光辉灿烂的传统中国文明,是应该让中国人觉得骄傲,并且去发扬光大的,那么爱国当然是那个时代中国人的责任。但问题是,从胡适的角度看来,他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根本就没有荣誉心。更严重的是,对这些麻木不仁的当代中国人谈这光辉灿烂的历史,根本等于是对牛弹琴,因为他们“甘心媚外,处处说外国人好,说中国人不好,哪里晓得他们祖宗原是很光荣的”。然而,胡适并没有灰心。他的对策是用西洋的例子教育国人。克里米亚战争期间,英国轻骑兵在巴拉克拉瓦之战壮烈的表现,就是他想借西洋人爱国的故事,来激发起中国人爱国心的例子。

另外一个故事是法国的贞德。胡适描写贞德到处去作慷慨激昂的演说:“上帝的威灵,实鉴在兹;我法国国祚的存亡,全在此一举;我们法国全国生民的自由,也都在此一举。上帝的威灵,实鉴在兹,列位好国民,努力呀!战呀!自由呀!驱除异族呀!上帝呀!”后来贞德不幸中了奸人诡计为英国所擒。在审讯中,胡适说贞德侃侃地答道:“我是上帝差我来搭救我所最亲爱、最庄严的祖国。我存了这心,上帝自然会帮忙我。你们这班英狗,哪里够我杀呀!”

 政治
  “在我整个成年以后的生涯里,我一直对政治保持着一种超然的兴趣。这是我所喜欢的说法,是我认为知识分子对社会应有的责任。”

胡适对政治的兴趣是他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形成的。历来的学者以为胡适对政治不感兴趣,这是对胡适最大的误解。为什么历来的学者都误解他呢?这始作俑者,还是胡适自己。他明明只“等候了两年零八个月,实在忍不住了”,就“出来谈政治”,却偏偏要强调他回国当初曾经许下了“二十年不谈政治”的誓言;他明明都已经当了驻美大使,却偏偏要人家觉得他是一个“过河卒子”,不愿意、不得已,只是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的独立以及学术的兴趣。

胡适在《口述自传》里说:“在我整个成年以后的生涯里,我一直对政治保持着一种超然的兴趣。这是我所喜欢的说法,是我认为知识分子对社会应有的责任。”

胡适对政治的兴趣,对政治的做法,以及他的政治基调,都是在他留美的时候渐次奠定形成的。胡适的人生哲学是积极的,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二十年不嫌迟的哲学。即使在政治上,他也是如此。当他的政治思想在留美时期渐次成形的时候,他就一直是一个积极分子。因此,在辛亥革命发生以后,他宣扬中国革命的理念以及民主的条件与展望。对袁世凯,他自始至终反对。对中国留学生、美国舆论界之拥戴袁世凯,期待袁世凯用强人、铁腕的手段治国的幻想,胡适大声疾呼,撰文批判。在他秉持不争主义哲学的巅峰时期,他反对中国留学生在日本提出“二十一条”的时候,徒然莽撞行事,除了慷慨激昂以外,无补于国事。在“世界学生会”所举行的年会上,他却力战主张学生“不应该干预政治”的保守派。他从不争主义转变成为一个国际仲裁主义者,又是一个关键性的转变。从此,胡适政治思想里的保守胚芽于焉形成。

作者为哈佛博士,著有胡适传记《舍我其谁: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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