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与谎言
作者:杜君立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2-3-11
本站发布时间:2012-3-11 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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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人皆见之。及其更也,人皆仰之。大丈夫行事磊磊落落,行吾心之所至,必求至而后已焉。若夫其方法随时与境而变,又随吾脑吾识之发达而变,百变不离其宗。——梁启超
对于一个有着2000多年皇权专制传统的中国来说,梁启超先生堪称中国现代启蒙运动的伟大旗手。梁启超天资聪颖,家学渊博,是一个典型的早慧神童,或者说,是一个“天才”型人物。梁启超从5岁时就开始从祖父和母亲那里接受启蒙教育。他《三十自述》说:“四五岁就王父及母膝下授《四子书》、《诗经》,夜则就睡王父榻,日与言古豪杰哲人嘉言懿行,而尤喜举亡宋亡明国难之事,津津道之。”
梁启超6岁时,开始从父亲学习中国略史,并且学完了五经,受教于启蒙老师张乙星。8岁时,梁启超开始学习写作八股文,9岁就能作千字文了。10岁时赴广州应童子试。途中吟诗曰:“太公垂钓后,胶鬲举盐初”,满座动容,得“神童”之名。
梁启超到了12岁时,来到广州应学院试,补博士弟子员。从这一时间开始,他基本上一心钻在八股文中,“不知天地间于帖括外,更有所谓学也”。到13岁时,梁启超跟从广州吕拔湖先生学洗,“始知有段王训诂之学,大好之,渐有弃帖括之志”。
梁启超15岁,在当时广州5所高等学府之一的学海堂读书并肄业,“至是乃决舍帖括以从事于此,不知天地间于训诂词章之外,更有所谓学也”。17岁的梁启超参加乡试,中了举人。次年,梁启超到了18岁。于春季入京会试,下第归途中,经过上海,购得《瀛环志略》,第一次知道世界有五大洲各国的存在。这年经陈千秋引见,得以结识康有为。从此舍去旧学,退出学海堂,成为康门弟子。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发生,天朝水师的崩溃与现代日本的崛起深深刺痛了中国的精英,破旧立新的现代之路已经无法回避。“俄北瞰,英西睒,法南瞬,日东眈,处四强邻之中而为中国,岌岌哉!”次年,22岁的梁启超同康有为一起入京会试,参与“公车上书”,创立强学会,提倡新学。为启蒙民众,梁启超在上海创办了《时务报》,自任主笔,倡导民权、平等、大同之说。1898年,25岁的梁启超成为著名的戊戌变法的伟大推手之一。
梁启超曾写过《善变之豪杰》一文,收在他的《饮冰室自由书》中,文中写道:“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人皆见之。及其更也,人皆仰之。大丈夫行事磊磊落落,行吾心之所至,必求至而后已焉。若夫其方法随时与境而变,又随吾脑吾识之发达而变,百变不离其宗。”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即使天才也有他的局限和不完美。梁启超一生都是风头浪尖的弄潮高手,但他却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一个高尚的人格并不是什么与生俱来的,就如同一个学识渊博的天才总是勤奋好学的结果。在一个人成长成人的过程中,家庭教育往往影响甚大。成为高尚之人还是成为猥琐之人,往往在他幼小的时候就已经注定。
任何一个人都无法避免过失与错误,但将这种过失发展成为罪恶的根源,往往取决于他遭遇到的是纠正和纵容。每个人都是犯错误,即使天才也是如此。一个完美的天才不是一天就可以练成的。但还是会有人成为天才,乃至成为一个完美的天才,比如梁启超。
一般而言,6岁正是一个孩子开始建立记忆的开始。对6岁的梁启超来说,这个记忆是如此惨痛和深刻,竟然影响了他一生,或者说,正是这个铭心刻骨的记忆最终成就了不平凡的一代人杰梁任公。很多年以后,梁启超以深情的笔触记录了这个“天才与谎言”的故事,文章的名字叫《我之为童子时》:
我为童子时,未有学校也。我初认字,则我母教我,直至十岁,皆受学于我祖父,我父、我祖父母及我父母皆钟爱我,并责骂且甚少,何论鞭挞。然我亦尝受鞭三次,至今犹历历可记,汝等愿闻此老受鞭之故乎?
我家之教,凡百罪过,皆可铙恕,惟说谎话,斯不铙恕。我六岁时,不记因何事,忽说谎一句,所说云何,亦已忘却,但记不久即为我母亲发觉。时我父方在省城应试也,晚饭后,我母传我至卧房,严加盘诘。
我一入房,已惊骇不知所措。盖我母温良之德,全乡皆知,我有生以来,只见我母终日含笑,今忽见其盛怒之状,几不复认识为吾母矣。我母命我跪下受考问。我若失口自承其罪,则此鞭或遂逃却,亦未可知。无奈我忽睹母威,仓皇失措,妄思欺饰以霁母怒。汝等试思母已知我犯罪,然后发怒,岂复可欺饰者?
当时我以童子无识,出此下策,一何可笑!汝等勿笑,可怜我稚温泽之躯,自出胎以来,未尝经一次苦楚,当时被我母翻伏在膝前,力鞭十数。我母当时教我之言甚多,我亦不必一一为汝等告,但记有数语云:“汝等再说谎,汝将来便成窃盗,便成乞丐!”
汝等试思,我母之言,得毋太过否?偶然说句谎话,何至便成窃盗,便成乞丐?我母旋又教我曰:“凡人何故说谎?或者有不应为之事,而我为之,畏人之责其不应为而为也,则谎言吾未尝为;或者有必应为之事,而我不为,畏人之责其应为而不为也,则谎言吾已为之。夫不应为而为,应为而不为,已成罪过矣。若己不知其为罪过,犹可言也,他日或自能知之,或他人告之,则改焉而不复如此矣。今说谎者,则明知其为罪过而故犯之也。不惟故犯,且自欺欺人,而自以为得计也。人若明知罪过而故犯,且欺人而以为得计,则与窃盗之性质何异?天下万恶,皆起于是矣!然欺人终必为人所知,将来人人皆指而目之曰,此好说谎话之人也,则无人信之。既无人信,则不至成为乞丐焉而不止也!”
我母此段教训,我至今常记在心,谓为千古名言。汝等试思此为名言否耶?最可怜者,我伯姐陪我长跪半宵,犹复独哭一夜。伯姐何为哭?惧我父知之,我所受鞭扑更甚于今夕也。虽然,我伯姐之惧徒惧矣。我母爱我甚,且察我已能受教,遂未尝为我父言也。呜呼!吾母弃养将三十年矣,吾姐即世亦且十年。吾述此事,吾涕沾纸矣。汝等有母之人,须知天下爱我者,无过于母。而母之教训,实不易多得,长大而思母训,恐母不我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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