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组织昨日警告称,如果中国如人们预料地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异见人士和外国商人在中国遭秘密拘捕的可能性将大大提升。
此次修正是自1996年以来中国刑事诉讼法首次大修,一旦通过,对于涉嫌恐怖活动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重大贿赂”犯罪的嫌疑人,警方将有权在正式拘留系统外秘密羁押嫌疑人长达6个月。
修正案草案预计今日将在全国人大会议获得通过。
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组织高级研究员尼古拉斯•比奎林(Nicholas Bequelin)表示:“修正案反映出中国安全机构的权力不断上升,新法给予警方和国家安全部门在自行指定的地点羁押嫌疑人至多6个月的强大权力。对于异见人士而言,这将是一种新体制,而对于与中国强大的利益集团存在冲突的外国商人而言,它也具有重大影响。”
中国政府宣称,修正案是中国在保护人权方面的一次飞跃。修正案对一些条文进行了修订,如果这些修订条文得以贯彻执行,可能增强对普通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保护,尤其是对青少年和有精神疾病的被告。
但针对在华外国商人最常见的指控是贿赂和窃取“国家机密”——这个界定不明、笼统的词有时适用于可以通过公开途径从国有企业获得的文件。窃取或泄露国家机密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
2010年,力拓(Rio Tinto)高管、澳大利亚公民胡士泰(Stern Hu)被捕和获刑,被指控的罪名包括在与铁矿石销售合约有关的商业活动中窃取国家机密。
同一年,美国公民薛峰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罪名是“收集情报”和“向国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帮助美国雇主购买有关中国石油资源的商业数据库。
在宣判前,薛峰被国家安全部门在秘密羁押地点关押了数月。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他遭受了刑讯拷打,还不准接见律师,用参与本案的人权律师孔杰荣(Jerome Cohen)教授的话说,用国际标准看,最终的宣判就是一场“闹剧”。
一旦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此类羁押将正式写入中国刑诉法。
尽管在秘密地点单独羁押嫌疑人至多6个月将被合法化,因而理论上可能在法庭上受到挑战,但人权组织表示,嫌疑犯和家人这样做的能力其实会受到限制。
中国的法院系统直接由中共控制,没有独立的司法机构可供上诉,而被羁押的嫌疑犯不能接触家人、律师或其他可以提出上诉的人。
有一条规定是,除非“无法”联系上家属——如果家属居住于海外,警方可以很容易这样说——警方应在24小时内将通知被拘押人的家属,但不包括羁押地点。这一规定只能稍稍缓和一下上述问题。
译者/何黎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