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ering Shakya(茨仁夏加),英属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研究所
译者:黄潇潇
文章来源:《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学刊特刊
四川藏区阿坝(Ngaba。CH:ABA)正被年轻藏人僧尼的自焚浪潮所席卷。截至本文写作时,已报道二十五起自焚事件,自焚也已蔓延到其他藏区。最近的报道,是青海省热贡(同仁县)的一位僧人点火自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动?相关人士的理由和动机又是什么?
自焚作为一种公开抗议的形式,对西藏(唯色注:即图伯特)来说是新的,它表明许多藏人已经接受“自我牺牲”的叙述,并在藏民族主义复苏的背景中加以看待。毕竟,民族主义即身体与国家的合二为一,献上自己的身体是民族主义的一种关键的现代习俗。自焚与自杀式炸弹都不能从个人动机上得到解释。但与后者截然不同的是,自焚不是一种恐怖行为,而被视为施加于自身的痛苦,对他人并不造成伤害;它被视为一件可怖的事,其意在引起同情。对同族人和信仰者而言,这种行为是信仰和身份的宣示;前者迅速将自焚者奉为烈士。他们的行为提供了象征性资本,诉说着他们眼中的加害者与当权者的不公。这种行为的本意即为强迫对方妥协。但在中国,正如在所有威权政体下,这种结局不太可能,因为自焚行为对于当局就像绝食抗议。它们无异于勒索。
自焚作为一种抗议形式,并非佛教固有的行为,正如自杀式炸弹不是伊斯兰教固有的行为一样。把当前事件与宗教联系起来的原因是,多数自焚的藏人都是僧人或曾经是僧人,以及尼师。他们的行为并不是在顶礼宗教,实践善行。相反,这些行为表达的含义全然不同:它们是“愤怒”的产物,源自日常所受的侮辱以及令人无法忍受的强令一致与服从。西藏的宗教人士尤其要受“爱国主义教育”和反对所谓“达赖集团”的运动之管教。僧人认为这些运动是系统式的羞辱,要求他们无止境地阳奉阴违,强迫他们反复向共产党表明热爱和忠诚。那不是一项容易忍受的任务,而我们也看到他们终于拒绝接受。正如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所说,愤怒不是由于贫穷而产生,却被激起于“我们的正义感遭到冒犯时”,人们愤怒并反抗是因为“有理由怀疑情况本可以得到改变,结果却没有。”[注1]
在突尼斯街头小贩穆罕默德·突阿齐齐(Mohamed Bouazizi)的例子中,自焚的动机既不是善行的宗教表达,也不为点燃阿拉伯之春。[注2] 那是一种对权威以及对国家在身体和生命上刻划烙印的否定。自从僧人释广德(Thich Quang Duc)于1963年以自焚抗议在他看来越南政府所采取的反佛教立场,自焚行为就进入了政治和抗议的全球语境,被那些有冤情并有理由与不公正做斗争的人所效仿和运用。对藏人来说,自焚极为情感化,在缺失其他表达选项的情况下,是很有必要的。自焚行为成为生命的记号,在强大的中国国家实力之下,证明了自身的存在。加诸自身的暴力是一种象征,以表达生存的意志以及抗拒强制性改造身体与空间的意志。
讽刺的是,牺牲作为一种政治行为,还是中国共产党引进西藏的。这是雷锋的残留效应。他是六十年代的模范士兵,在号召全国人民将自己完全奉献给国家的运动中,成为最著名的榜样。西藏的历史上没有为自己的民族或宗教牺牲自我的传统;这是一个外来概念,源自共产党所创造并捍卫的抗争语言,现在被藏人加以运用。
藏文里没有与英文“牺牲(sacrifice)”相对应的词。由于没有简单的方式来表达这个词所包含的情绪,藏人在寻找与此相关的适当用辞时很是费力。最近用来指作为一种牺牲行为的自焚时,意义最接近的词是“rang srog blos btang”(放弃自己的生命),但这并没有为一个伟大的事业献出自身的含义。同样的情况还有藏文词“lus sbyin”,意为“献上身体”,用来指佛陀以自己的身体作布施。将自身当做宗教祭品而献上,便没有任何抗议或否定的内涵。因此,寻找新的用辞反映出藏人中政治话语的流动性,以及抗议和抵制全球性语言的全面渗入。
无论藏人抗议者继续采取何种可怖行动,让中国当局有任何妥协的可能性都极为渺茫。在威权体制下,抗争和镇压的循环往复是政权僵化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再者,藏人的抗议也不会在多数中国人的意识中留下印记。这不仅是由于中国缺乏成熟的公民社会,也是因为中国人普遍认为,借用塔拉勒·阿萨德(Talal Asad)的说法就是,暴力和恐怖可以“用于未开化的人群”因为“他们没有主权国家。”[注3] 藏人的死亡并没有带来震惊,只是再次确定了他们的野蛮。这就是中央民族大学学者熊坤新的言外之意,他在官方报纸《环球时报》中说:“地理和历史因素让那里的藏族人民更好斗。”[注4]
藏人中有种感受,就是当前政权下不可能出现改变,因为现在看来政府已决意发展经济、开采资源,同时实施镇压。在政府眼中,僧尼的生活与现代中国格格不入,在经济上无生产力,又拒绝适应当前政府的新自由主义观点,即资本主义市场和消费会解救每个人。因为政府免除少数民族实行一胎制的优惠政策与他们不相干,他们的生活就否定了政府的生命权力(biopower),他们因此就要受到监视和特别管教,以确保其主观意识向政府意志屈服。如同一位僧人曾向我描述的那样,政府的诸多管教束缚之徒劳,就好像陶工要造无底的花瓶一样。在其他所有问题的背后,皆是这种“不可能过有意义的生活”的感受。这种“不可能”就是今日西藏自焚事件的根源。
2012年3月28日
注释:
[1] Hannah Arendt, Reflections on Violence, 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February27, 1969.
[2] Fassin, Didier, “The Trace: Violence, Truth,and the politics of the Body”, Social Research, 78:2, 2011, pp: 281-298.
[3] Asad, Talal. On Suicide Bombing, ColumbiaUniversity Press, 2007, p. 26
[4] People’s Daily Online, 08:59, February, http://english.peopledaily.com.cn/102774/7725303.html
延伸阅读:
《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关于藏人自焚之特刊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04/cultural-anthropolog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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