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位于美国纽约的国际组织“人权观察”5月22日发布一份长达76页的报告,记录和批评中国城管人员的侵权行为。报告称,中国城管“在某些情况下,非但没有保障公众安全反而危害公共安全”。

*“城管”等同暴力和偷窃*

“人权观察”在这份名为《“给我打,全部收掉”》的报告中说,中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Municipal Bureau of City Administration and Law Enforcement) 简称“城管局”,顾名思义,本应是城市负责执行非刑事的城市行政规则的协警机关,但是事实上,它非但没有保障公众安全反而对公众安全构成危害。

“人权观察”的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女士说:“城管暴力执法,扭曲了法治的理念……城管人员被公认为是残暴野蛮的,犯了罪也不受惩罚……对于许多中国公民来说,‘城管’等同于暴力、非法拘留和偷窃。”

*学者:“城管”延伸集权 政府信心丧失*

位于北京的宪政学者陈永苗对美国之音表示,“城管”本身是集权制度的延伸,是权力的触角伸展到社会各个细微环节的体现。

陈永苗说:“城管实际上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地位,是一种拼凑起来的‘政府权力’的延伸。所以,它体现的是政府的无力。城管活动越频繁,它导致的合法性的危机就越强大。”

陈永苗说,中国政府通过“城管”来加强对社会的管制,说明它对自己的统治信心日渐丧失。

*“执法者”暴力执法 法律依据缺失*

“人权观察”的报告称,非法拘禁、非法暴力没收物品以及攻击涉嫌触犯行政法者、甚至导致被施暴者严重伤害或者致死的中国“城管现象”屡见不鲜。报告记录了25名受害者被城管人员暴力相向的经历。这些人告诉“人权观察”,他们从被打耳光、被推搡,到被压在地、遭拳打脚踢等都司空见惯,而且受害者以流动摊贩这类弱势群体为主。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城管还拒绝提供其惩罚行为的法律依据。

“人权观察”的中国问题研究员林海 (Phelim Kine) 对美国之音表示, “城管”的存在目前没有法律根据,它在社会中也没有如中国政府所称的起到正面作用。

林海说:“他们没有很清楚的法律根据,所以对社会造成很多不好的影响。 我们认为,如果有比较好的城管法律和相关配套系统,城管也可以给社会带来正面影响。可是,目前这些还不存在。”

*数千城管仅有权罚款*

中国的城管局设立于1997年,全国目前至少656个城市有多达数千名城管。原则上,城管人员负责维持环境保护管理、卫生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秩序等方面的非刑事行政规则,有法律依据时可对违反者施以罚款,但并无法律权力予以拘留或暴力对待。

在一些暴力冲突事件中,城管人员也成为受害者。“人权观察”调研发现,近几年已经发生了四起城管执法人员遇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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