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恕的前提還必須包括責任者的懺悔,至今沒有看到有責任者為六四屠殺事件懺悔。對不懺悔的責任者談寬恕,難免自作多情,難免有些滑稽。
文/吳仁華
六四事件23周年前夕,前八九學生領袖柴玲以基督徒的身份發表題為《我原諒他們——寫在1989年天安門屠殺23週年》的公開信,主題是「寬恕」,宣稱「我原諒鄧小平和李鵬。我原諒士兵們衝進1989年天安門廣場」。柴玲的「寬恕」說引起廣泛的注意和強烈的反響,批評者眾,贊同者寡。我作為八九民運的參與者和六四事件的見證人,不能同意柴玲公開信的「寬恕」說。
柴玲不明白政治範疇的「寬恕」不同於宗教範疇的「寬恕」,政治範疇所謂的「罪」與宗教所謂的「罪」也是不同的概念,前者的罪必須追究,否則就沒必要設立法院;宗教上的罪則指人的原罪,包括道德上的罪與良心上的罪。鄧小平、李鵬等人在六四屠殺事件中所犯的是反人類罪,顯然屬於前者。
即使以基督徒的身份,也不應該寬恕六四屠殺事件的責任者,正如許多西方國家的領導人都是基督徒,他們不會寬恕犯下反人類罪的希特勒,美國前總統布什和現任總統奧巴馬也是基督徒,他倆也不會寬恕製造了911事件的基地組織頭目。
柴玲強調「寬恕」說是自己成為基督徒後的感受,是個人行為。有人也以此為之辯護。這種辯護蒼白無力。既然是基督徒的感受,既然是個人感受,柴玲就應該在基督教活動場所談論或在基督教刊物發表,而不應該以公開信的方式發表,不應該選擇在六四事件23周年之際發表,還特意使用《寫在1989年天安門屠殺23週年》的副標題。柴玲選擇這樣的時機、以這種方式發表,顯然與其「天安門學生領袖」的身份有關。也正因為如此,柴玲的公開信才引起廣泛的注意和強烈的反響。
我只是一個慕道友(對基督教感興趣或認同的人),我對基督教的教義理解有限,我覺得,即使在宗教世界,寬恕也是有前提的,即基於人對原罪的懺悔、公義和慈愛。當基督耶穌說寬恕的時候,是因為他知道神對公義的承諾。基督教的寬恕也是有底線的,並不是所有的都會被寬恕。 《馬太福音》12.31有云:耶穌說,凡是冒犯聖靈的,皆不可赦,而且「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基督教有「天堂」、「地獄」之說,那些下地獄者,不管什麼原因,顯然就是不被「寬恕」者。
有許多基督徒並不認同柴玲的「寬恕」說,有的指出她還不是合格的基督徒,有的認為她曲解基督教教義,有的批評她不應該代神行使權柄。畢業於神學院的基督徒、「自由亞洲電台」主持人張敏忠告柴玲:「在基督裏,愛與公義不可偏廢。按著正義分解神的道、領受聖經,才能進入真理。」
六四遇難者於地的妻子、身為天主教徒的許力平,針對柴玲的公開信說:「父啊,赦免她吧,因為她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宗教信仰或基督信仰的最大魅力是人類道義標準。一種違背人類道義的信仰、或言論、或舉止和引發的戰爭都是反人類的。我不認為柴玲不同時期的話是一種成熟人格、健康信仰或正常思維的談話,所以不用太在意她說什麼、或來到美國的個別華人說什麼。我們應該在意劉曉波那句話:八九精神永存!六四英靈不朽!」
牧師張前進指出:「作為基督徒,主希望我們對基督教有一個比較全面的理解,不論是在傳道還是在如何做好基督徒方面。柏拉圖在《對話錄》中說:要授予人甚麼東西,我們必須先弄懂那個東西,知道其屬性本質,才能讓別人了解它。我們在向別人展示自己是個基督徒之前,是不是也該反思一下我們有沒有誤會主耶穌的訓誡?」
張前進還指出:「《馬太福音》對犯罪相應的懲罰說得很清楚: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也就是說,犯了罪就該受到相應的懲罰。如果所有的罪都可以被原諒,那麼最終審判日不如改叫最終原諒日好了,我們可以壞事做盡,反正最後都會被原諒。」
張前進明確表示:「對於六四事件的罪魁禍首,沒有原諒他們的道理。《馬太福音》裏說,男人如果對女人起了淫念,即使沒有付諸實際行動,那也是犯罪。而六四事件裡的中共官員下令用機槍和坦克虐殺手無寸鐵的學生,這是何等大的罪孽?……更為可惡的是,中共不但不承認自己的罪行,還拼命往學生臉上抹黑,說是因為學生搶槍,才不得已開槍。中共開篡改歷史教科書,企圖掩蓋其罪行,使得今天的年輕人都對歷史真相沒有一個真實的了解。」
我贊同「天安門母親」群體的「真相、賠償、問責」訴求,六四事件23周年之際,《天安門母親》121位健在的成員發表聲明(並列出29位已去世成員名單)說,他們的訴求「一如既往。只要這個群體存在,我們的抗爭就不會停止;只要有抗爭,真相、賠償、問責這三項理念,就依然會存在,不會放棄,也不會改變。」
寬恕的前提是必須有六四屠殺事件的真相,至今連死難者的人數都不清楚,更不要說完整的死難者名單和遇難情況了,至今連六部口坦克追軋學生撤退隊伍事件中肇事的106號坦克的指揮官和駕駛員是誰都不知道,該事件導致11人死亡。
寬恕的前提還必須得讓六四屠殺事件的責任者接受應有的法律懲罰,為首的責任者鄧小平、李鵬、楊尚昆之流,直接責任者如106號坦克的指揮官和駕駛員之流。寬恕的前提還必須包括責任者的懺悔,至今沒有看到有責任者為六四屠殺事件懺悔。對不懺悔的責任者談寬恕,難免自作多情,難免有些滑稽。
《民主通訊》主編洪哲勝為柴玲辯護說:「柴玲看到當代中國社會,充滿著仇恨,流行著惡鬥,不但體制內人士如此,不但民間如此,即使相對先進的民運人士也如此;而這樣的基本盤意味著中國人的難以團結,難以終結專政。」
我不認同洪主編的話,中國是需要寬恕,但導致當今中國社會如此惡劣的主要原因絕不是因為缺少寬恕,而是缺少正義的懲罰,大多中國人情願或不情願地接受中共當局在每次政治性災難後的「向前看」的宣傳,沒有堅守「真相、問責、懺悔」的原則,沒有對大大小小的作惡者施以應有的懲罰,無法「以史為鑑」。
自1949年中共建政以來有數千萬人非正常死亡,既沒有受難者的完整記錄,也沒有作惡者的完整記錄。以文化大革命為例,禍首是毛澤東不錯,但你能說兩百多萬的遇難者都是毛澤東和「四人幫」親手殺死的?張志新是著名的遇難者,可人們知道是誰在她臨刑前割斷了她的喉管嗎?
作惡者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使得作惡者無所顧忌,受難者持續不斷。我在今年洛杉磯紀念六四事件23周年晚會上說:「六四不是歷史,六四還在持續,北京獄中尚有七名六四囚徒,天安門母親尚在暗夜中哭泣……」話音剛落,就傳來八九民運時湖南省邵陽市工人自治聯合會主席、坐牢21年、雙目失明、雙耳失聰、雙腿不便的李旺陽不明不白慘死的消息。沒有真相的寬恕,沒有問責的寬恕,沒有懺悔的寬恕,都是有害無益的。
我對柴玲多少還有一些了解,不相信她是為了討好中共當局,不相信她有傷害天安門母親們、李旺陽們的主觀願望,近年來她在公司經營狀況好轉的情況下開始資助六四事件的受難者,包括那些長期坐牢、不為外界所知的「六四暴徒」。儘管如此,柴玲以公開信的方式對鄧小平、李鵬及戒嚴部隊官兵表示寬恕,在客觀上還是對尚在暗夜中哭泣的天安門母親們、李旺陽們造成了傷害。柴玲為了個人的宗教靈修,為了個人心靈的安寧,有權利對任何人表示寬恕,但她以公開信的方式,特意選擇在六四事件23周年之際發表,任何人也就有權利予以評論、批駁。
柴玲後來又發了一份題為《再談寬恕》的公開信回應批評,為自己辯護。我認為,這不是正確的做法,正確的做法是,柴玲應該真誠地道歉,為自己在不當的時機、以不當的方式、發表不當的言論道歉,這才是有擔當的人,才是真正的基督徒。
(作者係旅美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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