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我國人民依法不得在中國擔任黨政軍公職,陸委會多年來卻未曾「依法行政」,今年三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要求下,清查國安局掌握之一百六十九人違法名單;陸委會昨向內政委員會表示,雖已初步認定卅二人疑似違法,但懲處「仍需一些時間」。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痛批,陸委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根本是蓄意吃案。
國安局掌握169人 僅32人被認疑似違法
國安局今年三月在立法院證實,已掌握一百六十九名台灣人涉嫌違法在中國擔任公職,陸委會清查後,經扣除重複列冊者為一百六十二人。
據了解,陸委會認定這三十二人疑似違法名單中,包括中國全國政協委員黃紫玉、廈門市政協委員曾欽照、東莞市政協委員林佳蓉、洪文正、翁阿輝、謝慶源、翟所領等人。至於在北京大學擔任行政職的前台大教授巫和懋及山東臨沂政協常務委員劉竹承等人,雖違法事證明確,但因不在國安局名單中,未被列入。
陸委會昨向立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指陸委會所提卅二人違法名單,只是初步認定,這些案例與實際在大陸擔任公職的當事人,究竟是否為「同一人」,仍有待調查,兩岸主管機關沒有管道互相查證,查處有一定困難,相關單位依法開罰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這些都還需要時間處理。
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表示,賴幸媛主委信誓旦旦的承諾會在三個月內提出懲處結果,為何現在找一堆理由拖延?令人懷疑背後有高層施壓。
陳其邁指出,中國國台辦高度關注此案,多次公開為擔任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的台商叫屈,甚至對馬政府說三道四、要求台灣應該修改「不合時宜」的法律,陸委會拖延不依法行政,難道是在等待對岸想辦法幫台商解套?內政委員會無法接受陸委會敷衍塞責,一定會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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