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名或者一群试图在中国推进人权与自由事业的人们来说,认识自我并进一步认识中国社会之重要性,似乎无需赘述。然想要实现我们的最终目标:在中国建设起一个倚赖普遍选举的民主政体,并仰仗此政体以确保吾国民享有各种自由及天赋人权之事业,时时更新或温习我们的认知,乃是这一建设过程中,需要贯穿于始末之必要事务。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政治团伙,影响了中国社会过去90多年,并直接统治了中国大陆60余年。在今日之中国,留下其根深蒂固之影响,我辈纵以反对派自居,若欲从其意识形态泥潭中将自己彻底解脱出来,亦殊非易事。
过去数十年,多有睿智之士,从共产主义学说及中国传统之政斗“哲学”出发,对共产党集团之于中国社会之影响,颇有分析。这些分析大多指向一个目标,那就是:我们生活在一个极端主义的社会里,绝大部分人受着极端主义的教育成长,并在这种极端社会里被打磨。
所有极端主义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当极端主义认为某一种事物是正确的,那么它仅仅承认这种事物,而对除此之外的一切皆视而不见,或者否定并试图消灭它们。
表现在学术领域,马克思发现了经济活动对人类社会的巨大影响之后,便将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均归究于经济。他所谓“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诚然,经济活动对人类社会具有极深刻的影响,但影响人类社会生活的,却并非仅有经济一种因素。宗教、文化传统、民族、种族、地缘政治等诸多我们已知甚至今日仍旧未能发现的因素,都在影响着人类的社会生活,所有这些因素结成一个复杂的网状,要想将他们解构开来,既难以实现,更有可能是非常狭隘的。
又譬如,极端的种族主义政治势力纳粹党认为:雅利安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族群,因此,纳粹进而认为只有雅利安才配得上拥有各种政治权力,他们试图剥夺其他民族和种族的政治权力甚至试图消灭他们,将他们从地球上铲除。这是极端主义的典型逻辑,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和纳粹实际上是一回事。马克思主义认为工人阶层是人类社会最优秀的阶层,因此只有工人阶层才配得上拥有政治权力,而其它阶层不配拥有,甚至需要被消灭。
生活在这种极端社会里的人们,会身不由己被这种极端逻辑打上印记,哪怕是以反对者的身份出现,亦难以幸免。因为这种极端逻辑,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人们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它同化。
在中国,有一个非常日常化的例子,极端的共产党集团灌输我们说:人应该有崇高的理想或者以天下的兴亡为己任。因此,沉浸在个人的小生活中是可耻的,个人的小生活应该被抛弃。于是,在我们从小学习的教材中,涉及到宋词这个非常狭小的领域时,那些以描写个人情感和个人生活为基调的婉约派词作被大大地消减,而以国破家亡为基调的豪放派被大大地夸大。
有一位拥有政治反对派身份的文艺批评家,他认为,在宋词这个领域,那些表现个人生活和个人情感的婉约派词作,才是人的真实生活和真实情感。而豪放派词作,则装腔作势且带有危害性,因为他担心豪放派词作以家国天下为基调的风格,会在潜移默化中侵犯个人的生活和情感。
这位批评家犯了他所反对对象同样的极端主义错误。他和他所反对的那个极权文化,都把个人生活、个人情感与所谓的“家国天下”对立了起来。实际上,这二者并不对立,非但如此,它们还非常和谐地面、并存于人们的情怀之中。以嗟叹家国破亡著称的词人辛弃疾,同样写过许多以个人情感和个人生活为基调的作品;而以抒发个人情感著称的李清照,亦有“家国天下”的作品传世。这是人在不同内外环境下自然产生的两种情感,假如支持哪一个,就一定需要否定另一个的话,那么无疑是非常荒唐的。
这位批评家反对以“家国”压制个人,但他并没有摆脱他所反对的极端主义逻辑,他走上了以个人反对“家国”的道路上,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并不比他所反对的那个对象高明。因为真正侵犯个人权力的,是窃“家国”之名,以“家国”化身自居的皇权。此皇权不仅侵犯个人权力,同时也侵犯整个社会,即所谓“家国天下”的权益。
被称为“万物之灵长”的人,我们可以同时既是一个个体,又隶属于某个群体。并且非但“可以”如此,现实情况亦“确实”如此。极端的共产党集团,常年累月向我们灌输一种逻辑,认为“人民”是正义的,而个人是低级的,甚至是罪恶的,在这种极端逻辑最为猖獗的年代,他们甚至想要消灭个人,所谓“狠斗私字一闪念”。他们通过种种偷换概念的手段,把“人民”这个概念偷换成他们自己,而真正的目的,并不是想要在这个社会上建立一个人个人服从于“人民”的社会秩序,而是要求真正意义上的人民(people)服从于他们。
在反对派中,将“人民(people)”与个人对立起来,因为认识到个体拥有与生俱来的种种正当权力,便认定“人民”是阻碍这些正当权力的根源,甚至否认“人民(people)”这一概念,认为“人民(people)”并不存在,或者“人民(peolpe)”是罪恶的。这样逻辑并不罕见,广泛存于反对派这个群体之中。将“人民(people)”与个人对立起来的诸君,实际上并未摆脱专制当局的洗脑。他们虽然意识到了不可以“人民”的名义侵犯个人空间这一普适性价值。然而他们同样走入了极端主义的漩涡,“人民(people)”和个人也许会在某些特定场合呈现出相互冲突的一面,但这二者并不相互否定,这二者是人这一高度社会化物种,在社会生活中的两种角色,这两种角色既非不可并存(即当你是个人的时候,你就不是人民;或者反过来),亦不能相互置换(你可以以个人的身份,来解决你作为人民这种身份所面对的问题;或者反过来)。我们试设想一下,前段时间发生在突尼斯、埃及和利比亚的抗议乃至起义,这些大规模的抗议乃至起义行为,和某位作家因为著作被剥夺出版权而奋起抗议的行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尽管这两类抗议行为都指向人权与自由,但这其中却有天渊之别。
真正剥夺着个体与生俱来所应有的种种正当权力的,或者说,与个体权力为敌的,是窃用“人民”名义的统治集团,而非“人民”本身。并且,这个统治集团不仅与个体为敌,更与“人民(people)”为敌。我们真正面临的问题,不是我们作为人两种不同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什么冲突;而是无论我们以何种社会角色出现——个体的或者群体的,都要面对一个剥夺我们权力、侵犯我们的利益、扭曲我们的伦理、歪曲我们理性的专制集团。它以极端主义的面目诞生,并以极端主义的逻辑毒害我们。愿与诸君共同温故而知新,努力排除我们认知中的极端主义流毒。幸甚!
欧阳小戎,《零八宪章》月刊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